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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复2022年度部门决算审定数据和做好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51/2023-0005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财政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9-12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预算单位

2022年度部门决算已经省市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并经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规定,批复你部门(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并就决算信息公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开展部门决算批复工作

部门决算批复是《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赋予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是部门决算编审的重要内容,是严格预算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的客观要求。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部门决算管理办法》对决算批复工作的要求,县财政部门须在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本级政府决算后20日内对本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进行批复;各业务股室须在2023年9月28日前完成对归口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批复工作。

今年省财政厅要求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2022年部门决算进行批复,同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新增了部门决算批复模块,并对各业务股室操作人员都赋予了相应权限,不再集中导出决算批复通知及附表,由各股室自行导出进行修改排版后下发归口部门(单位)进行批复。

二、及时做好决算公开工作

(一)公开内容

1.政府决算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政府决算报告及报表由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其中:政府决算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对下转移支付决算应按具体项目公开,举借债务情况包括经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本级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务发行、偿还等情况。

2.部门决算

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部门决算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相关规定,所有一、二级预算单位均应公开本部门(单位)的部门决算(有下属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除应公开本级部门决算外,还需公开部门汇总的决算),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其中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公开内容包括部门基本情况、部门决算报表、部门决算说明、绩效评价情况、机关运行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其他说明事项和名词解释(涉密单位除外)。

各部门(单位)须严格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导出的文字说明模板及公开附表进行公开,对于文字说明中本部门(单位)没有发生决算数据的部分也要实行零报告,不得随意对文字表述的内容和公开附表进行删除。

(二)公开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政府决算报告及报表由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决算及报表,应由各部门(单位)向社会公开(涉密单位除外)。

(三)公开时限

部门(单位)应在我局批复决算后20日内向社会主动公开2022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并于9月29日前及时将你部门(单位)决算公开完成情况上报县财政局归口业务股室,由各业务股室汇总后报预算国库股备查。

(四)公开形式

部门(单位)应统一在“临泽县人民政府(www.gslz.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层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财政决算”模块向社会集中公开部门决算信息(无法在上述网站集中公开的预算单位应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开后将网址报财政部门),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具体操作方法:自行登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整合系统部门决算系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任务数据录入部门决算公开导出公开文字说明模板和EXCEL报表后(勾选“所有报表”)确定导出结束后,可在左下角看到下载后的文件,或者在右上角下载内容中看到下载后的excel报表下载报告处下载公开文档,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排版后公开至相应网站。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要求,树立依公开观念,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履行公开主体职责,做到依法依规公开,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二)做好舆情引导。决算信息公开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在及时准确公开决算信息基础上,对收支增减变动等情况说明一并予以公开,对其中涉及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应作出解释说明,避免社会公众误读误解。各部门(单位)要注意收集社会反响并加强舆情引导,对决算公开后的社会反映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同时,对决算公开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跟进,认真研究整改。

(三)保持长期公开。各部门(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有编制目录、分类、分级的决算,应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阅监督。

附件:1.临泽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2.2022年度临泽县决算批复表(汇总)

      3.2022年度XXX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4.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操作文档

      5.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字说明参考模板

                                             临泽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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