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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临泽县妇幼保健院部门决算

索引号
620723027/2023-0008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9-27
是否有效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完成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临床医疗服务,负责指导和开展本县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本县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开展妇女病普查、产前筛查、儿童体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以及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指导。认真做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妇幼卫生监测、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第三周期新生儿复苏、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项目。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身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群体保健部、药剂科、收费室、化验室、护理部、婚检室、心电图室、彩超室、办公室、新生儿游泳抚触和盆底康复室等部室。现有在职职工38人;退休职工22人,今年调入0人,新录用4人,调出0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28.8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8.96万元,下降5.0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减少,本年初收入结余78.39万元,支出结转95.3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50.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9.97万元,占67.02%;事业收入280.50万元,占32.9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3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12万元,占90.11%;项目支出82.43万元,占9.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69.97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30.73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73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资金减少。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57万元,支出决算为3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较年初预算数相一致。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5.04万元,支出决算为50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较年初预算数相一致。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36万元,支出决算为2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较年初预算数相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6.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0.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81万元,增长20.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6月新引进人才4人,人员增加使得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公用经费15.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58万元,下降86.3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度除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办公费无其他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办公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有事业医疗收入,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本部门对4个项目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6.96万元。四个项目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全国妇幼卫生监测项目、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本年度各个项目均已完成,达成各项指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通过项目实施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为我县3508名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以及未参加过2019-2021年为民办实事“两癌”检查的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提高了我县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全县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了 80%以上。医疗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

2、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我单位明确项目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并细化分工,规范服务流程。定期举办县、镇服务人员参加的项目培训班,全年开展培训四次,有力提高了项目实施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落实工作措施,开展咨询检测,确保项目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全县开展婚前保健监测582人,检测艾滋病、梅毒、乙肝582人,检测率100%;在我县孕期初次接受产前检查的孕妇937人,接受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的937人,全县检测率为100%;县域内助产机构住院分娩产妇为418人,检测率为99.76%,检出乙肝阳性病例12人,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2人,检出梅毒感染产妇1例,已进行干预治疗,未检出艾滋病阳性病人。

3、妇幼卫生监测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加强各级妇幼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和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在项目全程达成巩固孕产妇零死亡成绩,新生儿死亡率小于1.61‰,婴儿死亡率小于1.6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小于3.22‰,新生儿、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出生缺陷发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4、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2022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中央转移支付为每对夫妇补助240元,专项资金划拨到县妇幼保健院管理,2022年下拨项目资金9.38万元,2022年为396对孕优对象开展项目咨询检测,费用支出9.38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报告详见附件2-附件5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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