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特殊群体,全力实现住房保障全面覆盖。以实物配租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加大对特殊困难家庭保障力度,为符合住房救助条件的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特困家庭等配置公租房34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3户34人2.38万元。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累计建成504套、租赁入住160套,让新市民、新青年住有所居、住有所宜。
严格程序标准,确保住房租赁补贴足额发放。通过申请、复核和公示等程序,依托大数据平台,加强与公安、民政、社区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切实提高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资格的准确性。积极争取到位省级住房租赁补贴资金35万元,计划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18户,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43户498人28.67万元。
坚持建管并重,完善住房保障长效管理机制。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实现公租房保障家庭动态管理,建立住房信息档案919套,规范公租房申请人资料入档管理。持续强化公租房动态管理,实物配租46户、退租24户、清退不符合条件12户,收缴租金80.55万元,完成经适房上市交易17件、收入17万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推动住房保障工作不断规范、透明。(何懿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