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自2017年8月15日起施行至今已快满八周年。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中唯一收录的网络安全领域党内法规,其公开发布对于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实施保障措施以及促进网信事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深刻表明了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扛牢主体责任促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应用飞速发展,网络已渗透到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空间,网络安全工作面临新的综合性挑战,需要各级党委(党组)负起主体责任,指导监管好属地及行业领域网络安全工作。
强化安全意识防风险。网络安全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是国家安全的关键组成部分。必须实现对网络安全态势的全天候、全方位监测,构建坚固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管理,确保数据信息安全,这不是单一部门或个人的责任,而是需要对所有涉网职能部门及人员实施集中领导,以实现对互联网全系统、全过程的有效管理。唯有明确网络安全主体责任、首要责任及直接责任,方能强化互联网管理,更有效地保障互联网安全。
依法管网治网保安全。网络空间作为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绝非法律的真空地带。随着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的深度交织,社会治理亦逐步向网络空间拓展。坚持党对互联网和媒体的领导,强化法律规范网络管理、网络运营和网络使用,秉持底线思维,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网络空间方能呈现明朗景象、保持良好生态,网络发展也可充满活力、稳健前行,互联网方能实现为民造福的宗旨。
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手共进,汇聚各方力量,共同守护网络安全,为构建安全、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贡献自己的力量,让网络更好地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服务国家发展。(中共临泽县委网信办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