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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泽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23/2022-00014
发文字号
临政办发〔2022〕5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1-17
是否有效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泽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临泽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已经县政府2022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临泽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


临泽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自2013年以来,日处理污水规模已达1.6万立方米,远超同期征收污水处理费的既定污水处理量。经实地排查发现,部分自备水源用户和由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供水点负责供水的部分用户,在未缴纳污水处理费的情况下,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导致污水处理厂运行负担加重,污水处理费收支失衡。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保障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提高全县城市污水处理水平,结合城区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现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征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以及《甘肃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征收标准

根据原临泽县物价局《转发张掖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临泽县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临物价发〔2015〕36号)精神,我县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1.20元/立方米。

三、征收范围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现状,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为: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公共管网供水的用户;县城周边、丹霞景区及丹霞大道沿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园、绿色食品加工集中区等由县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供水站负责供水并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用户;使用自备水源(包括自备井和其他方式取水)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

四、征收方式

根据《甘肃省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污水处理费以用水量或核定取水量、核定污水排放量为计量标准,依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按月征收,用户应当依照规定足额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具体征收方式如下:

(一)排污量核定。县住建局负责核定县自来水公司供水用户污水排放量,县水务局负责核定自备水源用户取水排放量和所属供水企业供水量,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各排污企业在污水排口加装计量设施后移交相应的供水单位管理,作为用户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依据。

(二)征收方式。按照“谁供水、谁征收和谁管理”的原则,开展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其中:

1.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公共管网供水用户的污水处理费继续由县自来水公司征收;

2.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下设供水站负责供水并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用户(包括县城周边、丹霞景区及丹霞大道沿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园、绿色食品加工集中区等区域)的污水处理费,由县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征收;

3.各生产企业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用户,由供水方(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或县自来水公司)按生产企业污水排放口计量装置计取的排放量征收污水处理费;

4.使用自备水源且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用户,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城区自备水源关闭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35号)要求关闭自备水源。凡是具备关闭自备水源条件的企业、学校等用户,由水务局牵头,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自来水公司配合就近接入公共供水管网,于2022年7月1日前关闭自备水源,由供水方按所供水量征收污水处理费;不具备关闭自备水源条件的,由水务局督促用水户安装计量装置,在征收水资源费的同时征收污水处理费;纯公益性绿化用水的自备水源井,暂不关闭也不征收污水处理费。

(三)征收时间。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征收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费自2022年1月1日起征收。

五、征收程序及资金管理

(一)规范征收管理。污水处理费与水费采取“分票收取”方式,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并单独列明污水处理费的缴款数额。自来水公司、水务局下属相关单位在每季度5日前,将上季度代收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全额上缴县财政,县财政部门按4%的比例核拨代征费。

(二)严格资金用途。已征缴的城市污水处理费由县财政部门管理,主要用于支付城市污水处理厂等相关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费用,支出按预算及规定用途拨付。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费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确保污水处理费足额入库、专款专用。


文件解读链接:《临泽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解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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