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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泽县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23/2019-00193
发文字号
临政发〔2019〕2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9-09-27
是否有效

 

 

临泽县人民政府文件

临政发〔2019〕23号


临泽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泽县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省市驻临各单位:

《临泽县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9年9月3日县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泽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3日        

 

临泽县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能力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器作用,加快推进我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确保我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建设取得实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的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章立制、强化宣教、服务企业、科技强企”原则,引导企业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知识产权企业,切实提高我县知识产权拥有量和运用保护管理水平,大力促进知识产权事业与全县创新发展深度融合,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试点,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创业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责任体系;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企联动、上下协作的工作新机制,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舆论环境。

(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日益提升。更加注重企业创新主体和知识产权主体地位,到2021年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35%以上,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3件,授权3件以上专利企业数量达30家以上,专利代理率达50%,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量达380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量达90件。企业专利拥有量占全县专利总量比重达80%。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更加注重驰名商标注册,商标申请数量达500件;更加注重作品和软件著作权登记、植物新品种授权,版权作品自愿登记数量达10件;在主要产业领域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高知名品牌。(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二)知识产权实施效果明显提高。不断提高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率,专利产品产值占工业产品产值比重、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不断增加,重点支持依靠专利技术实现产品产值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增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2家以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逐步加大。开展相关部门联动执法和专项维权行动,严肃查处假冒专利、假冒商标、侵权盗版等行为,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科技局、公安局)

(四)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宣传力度,每年组织知识产权培训活动4次以上,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度。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培育一批复合型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满足企业不断增长的知识产权发展需求。(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科技局)

(五)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引进知识产权中介机构1-2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专利审查机制,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增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能力。(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引导,推进产权创造。一是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推进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加强研发机构建设的培育工作。支持企业加强专利信息利用、挖掘与布局,充分发挥政府各类专项资金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围绕我县支柱产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努力创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二是培育高价值专利。将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和拥有情况作为科技立项的重要内容,形成推动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的鲜明导向。通过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实现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规上企业有效发明专利全覆盖。三是鼓励企业创建自主商标品牌。加大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注册的力度,提升市场主体自主商标拥有率。扶持拥有著名商标的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商标品牌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引导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重点培育一批具有临泽特色的商标品牌,形成一批市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经济价值高的知名商标。(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二)落实政策,完善激励机制。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加大知识产权财政资金投入,安排一定数量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专利资助、产品奖励、知识产权维权执法等工作。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和鼓励发明创造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加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和登记,形成更多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二是健全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科技计划管理,县发改、工信商务、科技、人社、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在重大项目立项、验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及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等管理工作中,增加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三是完善相关制度。鼓励通过自主创新、吸收转化再提升技术成果等方式,大力提升全社会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形成更多具有实用价值的知识产权,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四是积极引进人才。支持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科研人员携带专利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成果在我县兴办科技型企业,促进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人社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

(三)突出创新,实施三大战略。一是推进工业知识产权战略。加大凹凸棒石开发、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绿色食品加工等领域知识产权管理,引导企业制定和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产品开发、技术研究、生产制造、市场拓展、资产管理等各环节,积极培育核心知识产权,增加知识产权储备。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委托开发、技术协作、共同研发等形式开展技术合作,实现产学研和技术成果转化有机结合,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申报研发凹凸棒石有机肥及无土栽培基质研制、杂色凹凸棒石转白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凹凸棒石在汽车轻量化应用中的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等18个新型专利。二是推进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紧紧围绕打造全国玉米种子生产示范核心区、绿色有机蔬菜生产基地、绿色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和优质特色林果基地“四大基地”,以科技引领示范和标准化生产为重点,在规范化基地建设、标准化技术示范、节水增效、精深加工、清洁生产和延伸产业链条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实施品牌战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技术优势,带科研课题、带科技项目进驻现代农业试验示范区,着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建立科技示范点30个,引进培育优质、高产、安全农作物新品种120个,推广新技术20项。加大动植物新品种的选育和开发,重视挖掘具有特色的临泽品牌商品,助其做大做强,形成知名品牌。三是推进文化产业知识产权战略。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途径和方法,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对传统知识资源的保护和开发能力,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现代竞争优势,形成具有较强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体系。加强版权管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版权登记工作,对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文化元素等进行创新的工艺品、歌舞、音乐等作品,引导其进行版权登记保护。加大音像、出版物市场、无证无照文化经营场所的监管和巡查力度,查处版权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服务,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培育和引进服务质量优、信誉好、水平高、实力强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加各项专业知识培训。二是充分发挥维权平台作用。完善“12315”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中心,及时处理解决本县知识产权举报投诉问题。(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五)齐抓共管,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配置,组织专利、商标、版权、软件著作等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执法效能。二是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专利、商标、版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各类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

(六)加大宣传,增强产权意识。一是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全国科普日等大型活动,依托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QQ、微信等媒体平台,重点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浓厚氛围。二是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活动。组织有条件的学校开展知识产权课程,组织开展青少年创新发明竞赛活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工信商务局、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步骤

自2019年7月开始,2021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7月—2019年8月)。成立全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建设工作,制定具体试点工作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和专题培训,增强全社会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9月—2021年3月)。在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管局的统一指导下,全面落实本建设方案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考核指标体系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4月—2021年6月)。认真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建设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完善验收材料,迎接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泽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规划、组织实施全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工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全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进行管理、推进和总结,形成知识产权工作组织体系和协调机制。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把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各种政策支持前置条件;更加突出以发明授权专利及专利运用为导向,根据全县专利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专利奖励政策;支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促进企业提高品牌知名度。

(三)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加大政府投入,提高县级财政支持知识产权支出比重;引导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特别是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要设立专项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用于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持、保护、宣传培训以及转化实施等。

(四)严格监督考核。建立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机制,监督检查推进计划进展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按照方案确定目标任务,拟定推进计划,要把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等工作指标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镇、各部门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同时,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企业项目申报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附件:泽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临泽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冯  军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永基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顾天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万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恒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曾松寿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鲁立军    县财政局局长 

单兴银    县教育局局长

石有聪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魏正艾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汪永俊    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秉杰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王兴武    沙河镇政府镇长

单自鹏    新华镇政府镇长

刘一伟    蓼泉镇政府镇长

杜立东    平川镇政府镇长

王晓霞    板桥镇政府镇长

张保锋    鸭暖镇政府镇长

李建荣    倪家营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张万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闫宏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县知识产权局牌子(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相关链接:《临泽县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方案》解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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