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泽县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临泽县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
临泽县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15部门《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和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2〕113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城乡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布局完善县、镇、村商业网络体系,丰富商贸业态,健全物流体系,补齐设施短板,力促农村消费提质扩容,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县域商业概况。临泽县总面积2729平方公里,辖7个镇,71个行政村,截至2022年底,本县常住人口11.37万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56.2元,人均消费支出16583.3元。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3.33亿元,增长6.9%,年快递收发数量47.89万件。全县镇级快递物流服务站点7个,覆盖率为100%,村级快递物流服务站点66个,覆盖率为93%。
(二)前期工作进展。印发《临泽县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制定相关措施、形成协调机制,为推进县域商业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城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的目标,以县镇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通过健全完善以临泽城区为中心、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城乡一体化县域商业网络体系,加快推进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功能业态、市场主体、消费环境、安全水平等改造升级,全面完成约束性指标。
——网点布局合理。适应农村居民分层分类消费需求,到2025年,改造升级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个以上;建设改造镇商贸中心7个,实现镇商业网点覆盖率达100%;建设改造一批村级便民商店,村级商业网点覆盖率达100%。基本实现县城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镇有商贸中心、村村有便民商店,高中低搭配、县镇村联动、衔接互补的县域商业网点布局。
——功能业态完备。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以县镇为重点,提升环境设施和服务功能,引导商旅文体业态集聚,带动县域消费升级。丰富农村消费市场,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服务和消费需求,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逐步实现农村商业功能与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协调发展。
——市场主体多元。支持农村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变,加强与生产商、供应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对接,提供物流、营销、信息、金融等集成服务。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到2025年,全冷链静态库容达到20万吨,产地低温处理率提高30%,培育县域商贸流通骨干企业1家,在保供稳价、促进农村消费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双向物流畅通。将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与农村电商、农村消费结合起来,加强物流资源整合,引导邮政、供销、快递、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等资源整合,镇村30%以上的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配送。加快贯通县镇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提高乡村快递通达率,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连接城乡生产与消费。到2025年,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农产品商品上行配送中心各1处,实现镇有快递服务网点,村有寄递服务。
(二)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和标准。对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指南》,结合县域商贸流通业发展现状及人口分布情况,打造增强型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个;建设改造基本型镇级商贸中心和镇级快递物流服务站7个;按照基本型和增强型两个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改造村级便民商店71个,推动设施共建、服务共享,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建设基本型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和基本型农产品商品上行配送中心1处,提升农产品商品转化率。
三、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依托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项目实施,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农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政策供给,统筹发展和安全,为企业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二)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综合考虑镇村分布、人口规模、市场需求、交通出行等因素,合理确定县城综合商贸和镇级商贸中心建设改造内容。立足实际、适度超前、注重服务。
(三)聚焦短板、注重民生。加强资源整合,做好与万村千乡、电子商务进农村、城乡高效配送等工作衔接,充分利用现有商业设施,加快补齐短板、打通堵点,提升市场供给能力。
四、重点工作
(一)完善县域商业网络体系,提升农村应急保供能力。以统筹农村商业发展为切入点,引导和扶持有实力的流通企业下沉农村,加强县镇村三级商业网络建设,夯实农村商业发展基础,推动县镇村商业联动,弥补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贴近村庄、服务农民,满足农村居民分层分类消费需求。
1.改造升级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鼓励各商业企业实施商业建设项目,以金泽广场、东关农贸市场、丹霞口小镇等为重点,辐射带动百货零售、特色餐饮、美食广场、文化娱乐等商旅文体业态集聚,形成基本商贸聚集区,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沙河镇
2.建设改造镇级商贸中心。在各镇建设改造商贸中心,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发挥镇级承上启下,紧靠农村居民生活圈、服务农村常住人口的区域商业中心优势,对各镇现有商业门店进行整合提升,新建或者改造基本型镇级商业网点,配套电子收款(POS机),电脑、货架等设备和信息系统,优化生活服务业供给,使镇基本能够满足周边居民的米面粮油、家居百货、农资等一般性消费需求,为乡村振兴提供基础保障。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住建局、县供销联社、县农业农村局、各镇
3.建设改造村级便民商店。鼓励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输出管理和服务,通过技术赋能、特许经营、供应链整合等方式,改造小卖部、夫妻店等传统商业网点,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商品单品不低于100种,建设改造71个行政村基本型村级便民商店。改造10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和部分村民集中居住点便民商店,商品数量不低于300种,为村民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电商、电信、金融、快递代收代投、涉农信息服务等多样化服务,保障农村居民就近便利消费和基本生活服务。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各镇、县富民公司、中国邮政集团临泽县分公司
(二)促进农村物流融合发展,打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将农村物流、交通运输、电商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结合起来,发挥邮政、供销基层优势,加强县域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等资源整合,补齐末端物流短板,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创新协同发展模式,加快贯通县镇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促进城乡生产和消费有效对接。
1.建设改造县级物流中心。结合县富民公司在建信息物流服务中心、中国邮政集团临泽分公司在建三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张掖大洲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供应链体系建设与县域商业建设项目互融共促,通过重点项目示范带动,改造一批基本型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配送等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益,快递配送不超过3日。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县富民公司、中国邮政集团临泽县分公司
2.推动镇级网点共建共享。鼓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与现有镇级商贸配送、公共仓储、邮政寄递等设施重组整合,发挥好镇级物流快递网点作用,实现优势互补、资源集聚,提升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益,形成上下衔接、左右互通的物流网点中枢,为农村提供便捷物流快递服务。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县富民公司、中国邮政集团临泽县分公司
3.完善快递物流末端网络。结合实施的村级便民商店建设改造,鼓励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推动村邮站、电商服务站点、快递站点等共建共享,搭载日用生活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实现代收代投、电商交易、信息查询、便民缴费等功能,打通农村物流网购“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中国邮政集团临泽县分公司
(三)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推动县域商业助农增收。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农村消费提升”工作定位,补齐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短板,建立更紧密的产销衔接机制,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保障农产品顺利进入城市市场;改造升级一批冷链物流、农贸市场等,打通本地“微循环”,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带动农民增收。
1.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以县内优质农副产品、高原夏菜、果蔬、食用菌等特色产业为支撑,依托富民公司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等即有冷链设施和商贸物流企业发展基础,整合资源优势,加快建设产地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加工仓储设施、冰鲜水产品综合冷库、田间地头小型冷库,购置冷链物流车辆等,开展共同配送和多式联运,扩大发展规模和服务范围,加快形成农副产品收购、冷藏、加工、运输、配送一条龙的完整产业链。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供销联社、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镇
2.推动集贸市场升级改造。以鸭暖镇屯泉小镇集贸市场建设项目为重点,加强镇集贸市场水、电、通讯等场地建设,鼓励设立农民自产自销专区,完善交易设施、冷藏冷冻、电子结算、安全监控、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设备,做好清洗、消毒、公厕、污水杂物处理、防疫卫生等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各镇
3.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结合县域旅游、文化、特色产业、展会等资源,举办对接会、洽谈会、展示会等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吸引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农产品批发市场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签订长期农产品采购协议,增强特色农副产品持续供给能力。对电商、物流快递人员组织开展培训,推动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等电子商务新模式向农村普及,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供销联社、县富民公司
五、重点项目建设内容和奖补资金安排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建〔2022〕228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甘财建〔2023〕113号)文件要求,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安排专项资金,对重点项目实施企业进行补贴。2023年临泽县县域商业行动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2254.36万元,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84万元。
奖补资金支持范围为: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项目金额为150万元;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项目金额为230万元;推动农产品上行项目金额为104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和奖补资金安排如下: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镇级商贸中心建设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建设改造新华、蓼泉、平川、板桥、鸭暖、倪家营6个镇商业中心,完善冷藏、陈列、结算、打包等设施,配套相关设备,同步提升各镇快递网点设施,优化生活服务业供给,让镇商业中心基本满足周边居民的米面粮油、家居百货、农资等消费需求,激发乡村消费活力。拟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50万元。
项目实施企业:临泽县富民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县域物流配送中心1处,整合县内快递、物流等资源,建设信息物流服务中心,配套冷冻库、分拣机等,购置制冷保鲜设备和配送车辆,配备电子屏等设备,深化信息化服务。提升蔬菜等农产品分拣、加工、配送水平,降低供应成本,加快配送时效,加强应急保供。拟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10万元。
项目实施企业:临泽县富民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2.三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投资339.88万元,提升三级物流仓储中心配送能力,建设县级共配中心1处,建设1000平方米的仓储、配送场地,修建冷库2座,配置顶扫机、皮带机、监控等设备。设立农特产品展览馆,改造蓼泉、鸭暖、新华3个镇级寄递物流共配中心,配置更新相关设施设备。与圆通、韵达快递等达成邮快合作,和捷临公交公司签订交邮合作协议,提升镇村邮政站点功能。提供物流快件的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对有条件的镇、行政村物流快递吞吐总量占比超过20%以上,实现快递配送从县到村不超过三日。拟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中国邮政集团临泽县分公司
(三)推动农产品上行
农产品上行供应链提升项目:项目总投资264.48万元,建设改造农产品上行运营中心1处,装饰提升展示区、分拣、打包、仓库等场地;新建冷藏冷冻库2座1040立方米,配备冷冻设施设备;采购冷链车1辆、物流车2辆、配送车1辆;配置货架、叉车、周转筐和托盘等物资。通过建立完善的冷链物流运输体系,借助多多买菜网络销售平台,利用基地采购、平台销售、预冷分拣、冷链运输,网点配送等短交易链供应模式,以农村电商为媒介,实现农村果蔬上行销售,覆盖武威、酒泉、嘉峪关、敦煌等地,扩大农产品销售市场份额,提升农产品上行能力。拟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04万元。
项目实施企业:张掖大洲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上述项目建设期均为一年。
六、实施步骤
根据商务部等15部门印发的《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相关建设标准,按工作要求分步完成试点任务。
(一)设计规划阶段(2023年2月-2023年4月)
成立临泽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制定临泽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县镇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进一步规划建设商业体系。围绕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镇级商贸中心、村级便民商店建设和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村末端物流、物流资源整合,农村电商服务全覆盖,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市场主体培育等方面进行统一规划,同步出台相应规划建设方案。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3年5月-2025年2月)
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关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按照方案工作任务要求,重点从功能业态完备、市场主体多元、双向物流畅通、消费安全便利四个方面推进。通过改造升级县域商业设施,建设镇级商贸中心,县域商贸服务中心等健全商业流通网络。推动电子商务、物流资源整合、乡村快递末端发展和县域物流中心枢纽及冷链设施建设。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健全产销对接长效机制。
(三)巩固总结阶段(2025年3月-2025年12月)
在完善城市商业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县域商业消费市场,优化生活服务供给,提升县域商业服务功能,加强市场质量安全,强化市场执法监督,规范市场秩序,构建商贸诚信体系建设。总结体系建设成功经验,不断补齐短板,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域商业建设协调机制,强化部门沟通衔接,落实好本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规划引领。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乡村振兴规划的工作内容,立足县域实际,明确商业设施、业态结构和功能,镇、村根据人口结构、收入水平等情况,实事求是确定建设规模和标准,细化工作重点和措施,加强分级分类管理。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工信商务局负责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全程开展跟踪监管,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定期巡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虚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给予通报,并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责任。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监管,经立项预审并提出申请的项目,由县工信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审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提出资金支持额度意见,报请领导小组批准执行。实行项目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强化政策协同。县工信商务、农业农村、文广旅游、交通运输、供销联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有关单位要靠实工作责任,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协调解决土地使用、费用分摊、利益分配、信息开放等问题,推动政策协同、工作落地,促进企业之间利益共享、设施共建、信息互通。各项目承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严把质量关,严控时间节点,确保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五)严格规范管理。强化部门执法衔接,加强食品流通安全监管整治,深入推进流通环节食品放心工程,健全和完善覆盖全县的重点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着力提升监管水平,切实营造安全、守法、高效的服务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加强总结推广。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社会知名度和参与度。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加强相互交流与借鉴,增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附件:1.临泽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2.临泽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细则
3.临泽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4.临泽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1
临泽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临泽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监督约束机制,保障项目健康有序发展,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文件要求,结合临泽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临泽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是指按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以县所在地企业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通过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引导建设的县域商业建设项目。
第三条临泽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由临泽县工信商务局牵头,临泽县财政局共同监管。
第四条临泽县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县域商业项目,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公开公示
第五条 在政府网站对项目方案、日常监督等内容进行公示。
第三章 管理内容及方式
第六条临泽县人民政府制定联席会议机制,履行统筹项目管理职责。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建立项目领导小组,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不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困难及问题,保障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第七条采取现场+材料审核的方式开展项目管理。
第八条 对项目开展中存在进度严重滞后、发现问题突出的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 项目验收
第九条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重点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县工信商务局、财政局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待全部项目验收完成后向张掖市商务局提交县域商业整体项目验收请示,由主管单位组织开展验收。
第十条项目验收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成效、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式、资金支付流程、项目管理情况等内容。
第十一条 验收组应做到每个项目逐一实地验收,核对材料原件、相关数据等。验收完成后应出具验收意见书并签字确认验收结论。
第五章 项目清单管理
第十二条 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支持一批”的原则,根据上级商务部门要求,及时将本年度县域商业重点项目录入省商流通服务业发展项目储备库。
第十三条针对已纳入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项目储备库的企业,如在当年度发生重大违法或因企业自身原因产生重大负面舆论影响的,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并协调主管部门将企业从省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项目储备库中剔除。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未按照本办法执行导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出现进度滞后等一般问题的,由县工信商务局下令整改并进行通报。
第十五条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工信商务局、财政局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核减、收回或者停止拨付资金,暂停其申报资格,将项目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相关信息在“信用甘肃省”网站公开,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提请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的;
(二)转移、侵占或者挪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
(三)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建设实施的;
(五)拒不接受依法进行的评估督导或者监督检查的;
(六)未按要求通过在线平台报送项目实施情况的;
(七)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十六条 国家、省、市主管部门制定的专项工作方案或管理办法中,对本办法涉及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期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新修订印发管理办法,本办法自动失效。
本办法由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共同解释。
附件2
临泽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细则
为加强和规范临泽县县域商业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和《临泽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临泽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县域商业建设的项目专项资金。
第二条专项资金实施期限原则上为2025年到期。到期后根据省、市商务部门相关安排进行下一步调整。
第三条 县工信商务局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日常监管、绩效评价和验收项目,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下达、拨付、协助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县工信商务局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健全项目和资金信息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二章 支持方向
第六条中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和内容如下: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提高生活服务供给量;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不列入中央财政支持方向,通过省级资金、市场化手段或地方财政投入推进建设改造。
第七条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悉数追回已拨付资金。对于已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或安排支持。
第八条支持标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支持标准,原则上专项资金补贴额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40%。
第九条 通过奖补方式使用专项资金需组织项目验收,根据验收结果确定补贴比例。按照绩效自评、验收评估、项目开展进度支付。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十条县工信商务局应加强项目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委托审计等第三方机构开展全过程监管,并对日常监督检查、绩效评价、验收等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项目承接单位限期整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县工信商务局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对项目评审、建设、绩效评价、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县工信商务局应建立专项资金台账,及时、准确记录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 县工信商务局应按要求向省级、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情况、阶段工作总结等。
第十三条项目承接主体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妥善保存支持项目的实际费用支出凭证和有关原始票据,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
第四章 绩效管理
第十四条获批专项资金后,在通过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自行根据实施方案、项目清单、预期目标制定绩效评价指标,经张掖市商务局审核后报省商务厅备案。
第十五条县工信商务局负责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于每年对获批项目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报财政局进行备案。
第十六条 对绩效未达标的实施企业由县工信商务局联合县财政局协商对后续资金进行统筹或缩减,并逐级上报市、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县域商业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实施企业,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本细则由县工信商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附件3
临泽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为规范临泽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加强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指导监督,有效保障项目规范和成效,做到事前有规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根据《甘肃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甘商务流通发[2021]280号))省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临泽实际,制定本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临泽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对各单位投资建设项目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检查。
第二条日常监管严格遵照权责对等、“谁使用、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强化体系建设、能力建设、责任落实,规范监管行为。
第三条县工信商务局、财政局统筹指导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日常监管,对项目遴选、企业招标、项目验收等过程强化监督,形成工作的闭环管理。
第四条 项目实施单位定期向领导小组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县工信商务局逐级审核上报统计数据,并加强汇总分析,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 县工信商务局加强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日常指导和监管,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加强项目资产监督管理,提出整改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县工信商务局应建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日常监督档案。档案应包括被检查对象基本情况、监督检查记录、检查处理结果等信息。
第七条监督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等重大问题的,依法依规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由县工信商务局、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4 | ||||||||
临泽县2023年商业建设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 ||||||||
年度 | 项目名称 | 建设 类型 | 承办企业 | 总投资额(万元) | 奖补资金(万元) | 建设内容 | 实现功能 | 建设周期 |
2023 | 镇级商贸中心建设 | 改造 | 临泽县 富民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650 | 150 | 建设改造新华、蓼泉、平川、板桥、鸭暖、倪家营6个镇商业中心,完善冷藏、陈列、结算、打包等设施,配套相关设备。提升各镇快递网点设施。 | 发挥各镇承上启下,紧靠农村居民生活圈、服务农村常住人口的区域商业中心优势,优化生活服务业供给,让镇商业中心基本满足周边居民的米面粮油、家居百货、农资等消费需求,激发乡村消费活力。 | 2023年 5月-12月 |
2023 | 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 改造 | 临泽县 富民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210 | 建设县域物流配送中心1处,整合县内快递、物流等资源,建设信息物流服务中心,配套冷冻库、分拣机等,购置制冷保鲜设备和配送车辆,配备电子屏等设备。 | 促进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业务的集约整合,提高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提升农产品仓储保鲜、加工能力,进一步降低供应链成本,加快配送时效,加强应急保供,保障食品安全,深化信息化服务。提升蔬菜等农产品分拣配送水平,降低供应成本,加快配送时效,加强应急保供。 | 2023年 5月-12月 |
2023 | 三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 | 新建 | 中国邮政集团临泽县分公司 | 339.88 | 20 | 建设县级共配中心1处,建成1000平方米的仓储、配送场地,修建冷库2座,配置顶扫机、皮带机、监控等设备。设立农特产品展览馆,改造蓼泉、鸭暖、新华3个镇级寄递物流共配中心,配置更新相关设施设备。与圆通、韵达达成邮快合作,和捷临公交公司签订交邮合作协议,提升镇村邮政站点功能。 | 提供物流快件的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对有条件的镇、行政村物流快递吞吐总量占比超过20%以上,快递配送从县到村不超过三日。 | 2023年 5月-8月 |
2023 | 农产品上行供应链项目 | 提升 | 张掖大洲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264.48 | 104 | 建设改造农产品上行运营中心1处,装饰提升展示区、分拣、打包、仓库等场地;新建冷藏冷冻库2座1040立方米,配备冷冻设施设备;采购冷链车1辆、物流车2辆、配送车1辆;配置货架、叉车、周转筐和托盘等物资。 | 通过建立完善的冷链物流运输体系,借助多多买菜网络销售平台,利用基地采购、平台销售、预冷分拣、冷链运输,网点配送等短交易链供应模式,以农村电商为媒介,实现农村果蔬上行销售,覆盖武威、酒泉、嘉峪关、敦煌等地,扩大农产品销售市场份额,提升农产品上行能力。 | 2023年 5月-9月 |
合计 | 2254.36 | 48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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