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泽县地理标志品牌和区域
公用品牌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省市驻临各单位:
《临泽县地理标志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19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临泽县地理标志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
培育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助力产业扶贫的意见》,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引领作用,促进特色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增强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为主体,坚持培育和保护并重,强化政府引导扶持,积极挖掘、扶持和培育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优势农产品知名品牌、地理标志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提高地方特色产品的质量和声誉,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为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挖掘储备一批、扶持培育一批、申报保护一批”的原则,围绕“牛、羊、果、蔬、药、玉米制种”等特色优势产业和小杂粮、杂果、葡萄酒、甜叶菊、林下经济等区域优势产业,加快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特色区域公用集体商标申报注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认定、甘肃名牌产品申报评审、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全县新注册各类商标100个以上,培育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2件,中国驰名商标1-2件,认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2个,培育打造2个区域公用品牌或公益性集体商标品牌,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30个,培育甘肃名牌产品2个,形成一批以品牌农产品生产为主的规模化生产基地和加工“龙头”企业,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真正做到“培育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搞活一地经济、富裕一方百姓”。
三、工作重点
(一)推行标准化生产,夯实农业品牌基础。以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统领,以健全完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应用体系为重点,加快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标准的制(修)订步伐,加强标准的培训和实施的技术指导,实行全程质量标准控制和质量追溯,做到质量有标准、生产有规范、过程可监测、市场有监管,夯实品牌质量基础。(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
(二)加强培育指导,积极创建商标品牌。以创建精品“临字号”农产品品牌为目标,以优势农(林、牧)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为重点,按照“培育一个、成熟一个、申报一个、成功一个”的原则,加强商标培育和注册工作指导,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推动、部门协作、规范运作”的方式,深挖资源潜力,充分发挥各类涉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申报注册农产(商)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公益性集体商标),鼓励支持甘肃西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临泽县祁连红枣业开发有限公司、甘肃倚天生态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甘肃枣尚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较高的企业申请评审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三)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认定工作。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选择临泽玉米种子、临泽肉苁蓉、红桥酒庄葡萄酒等有一定资源优势、有一定规模和市场知名度、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涉及农户多、辐射带动强、符合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条件的农(林、牧)产品进行培育,准确掌握生产范围、产品品质特性特征、与当地自然、人文因素的关联性、生产加工、文化传承等情况,指导制定产品标准和技术标准、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提请县政府划定保护区域、授权相关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工作。鼓励相关专业机构代理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四)精心培育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高原夏菜、牛羊肉制品、特色林果产品、红枣系列加工产品等为重点,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强引导指导,积极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工作。力争3年内新取得食用农产品合格证5个,认证绿色食品20个,有机产品5个。积极创建高原夏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巩固临泽小枣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成果。(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五)探索创建区域公用品牌。发挥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申报主体和主导作用,采取统一品牌形象、统一宣传参展、统一许可授权、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建立追溯机制、统一包装标识销售等方式,打造“临泽红枣”“临泽玉米种子”“临泽肉苁蓉”“ 临泽枣花蜜”“临泽红提葡萄”等区域公用品牌。鼓励枣产品、玉米种子、肉苁蓉等加工销售企业积极使用区域公用品牌,让品牌惠及企业、农户,形成政府宣传推动、企业农户受益的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
(六)大力培育甘肃名牌产品。注重发挥名牌产品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引导鼓励企业以争创甘肃名牌产品为目标,强化品牌意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加大产品营销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知名度。以玉米种子、红枣产品、葡萄酒等产品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强申报指导,积极开展甘肃名牌产品的申报评审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七)加强管理,规范标志使用工作。督促生产企业(合作社)严格执行有效标准,建立规范的生产技术工艺,确保品牌产品质量。引导鼓励企业、营销大户按规定在产品包装上规范使用相关品牌标志,实现品牌销售,扩大品牌影响力,形成品牌规模和精品效应。加强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公益性集体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甘肃名牌产品标志、绿色有机产品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开展标志使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严厉查处未经批准使用或伪造、冒用各种标志的违法行为,保护品牌持有人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八)健全完善农产品流通营销体系。大力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加强“龙头带基地、企业连农户、产供销一体化”渠道建设,注重营销组合,产销对接,积极推进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引导和推动品牌农产(商)品通过直销方式进超市、进企业、进社区、进院校、进景区、进机场、进铁路站点、进宾馆、进饭店销售,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营销体系,以品牌产品抢占省内外主流市场份额。加强品牌推介宣传,通过召开品牌产品推介会,新闻发布会、组织品牌产品参加省内外各类农产品展销会等方式,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供销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将地理标志和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谋划,科学制定规划,明确目标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建立推进机制,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各类商标注册的指导、甘肃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组织申报和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各镇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的培育和申报认证(定)以及标准化生产的组织和指导,协助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荐申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供销社负责协调促进品牌产品市场销售工作。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和创建工作。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资源共享,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品牌培育和保护工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宣传引导,用足用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强双百”企业振兴计划的意见》中关于品牌创建方面的奖励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县委一号文件中支持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创建的扶持政策,对通过认证并取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证书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经营主体,每个证书分别给予以奖代补3万元、5万元、10万元。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并通过验收的企业及专业合作社,给予补助资金5万元。对获得全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和县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和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甘肃省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修改制定《临泽县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创名牌奖励的意见》,对公益性集体商标、地理标志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的注册、认证进行扶持奖励。积极为各类品牌培育工作提供信息咨询以及推介等服务。依据现有政策,对拥有自主品牌的龙头企业从企业融资、用地、税收、科研、市场营销等方面给予支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强化品牌宣传。要通过甘肃日报、甘肃广播电视台和每日甘肃网、中国·甘肃网站、张掖日报等媒体,采取专栏节目、新闻发布、电视直播、专题报道、网上展示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持续性地集中宣传推介我县地理标志品牌产品和区域公用品牌,讲好品牌故事,塑造良好品牌形象,提高各类品牌产品的市场认知度和影响力。
文件链接:《临泽县地理标志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实施方案》解读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