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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23025/2025-0000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残疾人联合会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10-13
是否有效

一、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紧扣残疾人生产生活和发展需求,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由于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行为方面的欠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面临着比其他残疾人更为突出的问题。为进一步构建完善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满足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特殊服务需求,切实减轻其家庭在扶养和长期看护等方面的困难,规范托养机构服务,2024年1月29日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泽县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中国残联、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8部委印发);

(二)《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等4部委印发);

《甘肃省残疾人托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省残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

(四)《关于提高残疾人托养机构床位补贴标准的通知》(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计32条,第一条至第五条包括制定《办法》的目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及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应遵循的原则等。第六条、第七条明确了托养对象的条件和服务期限。第八条至第十三条明确了托养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和准入、退出管理机构。第十四条至第十九条明确了托养服务申请、审批流程及托养服务内容。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六条明确了机构补助标准、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保障、申请拨付、管理等内容。残疾人生活补助参照临泽县民政局、临泽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以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按照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及集中供养对象照料半护理档,每人每月给予798元的生活补助。根据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残疾人托养机构床位补贴标准的通知》(张市残联发〔2023〕58号)精神,床位补贴按照实际入托人数每个床位每月补贴7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机构按照实际提供服务人数每人每月为机构补助600元。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条明确了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明确了补助标准调整及《办法》有效期,该《办法》有效期为五年。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泽县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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