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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 责任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23062/2020-0002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9-08-22
是否有效

临泽县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

责任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临泽县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临泽县城区市容标准、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绿化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要求。对《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力求市民看得明白,便于弄通,将规范性文件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落到实处。

一、制定“门前三包”责任制有什么意义?

通过制定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沿街单位、门店、住户责任制范围、“门前三包”标准及内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等,依法规范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范围、权利和途径,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引导社会组织、市场单元和公民法人参与城市治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二、“门前三包”责任制内容是什么?

“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单位对责任区范围内的卫生、绿化和秩序,承担维护管理责任的制度。

三、“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谁?

“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包括:

(一)临街(路)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

(二)临街(路)建(构)筑物的所有者或者实际使用者;

(三)临街(路)建筑施工场地的施工单位;

(四)临街(路)集贸市场的开办者或者管理者;

(五)临街(路)停车场的经营者;

(六)临街(路)住宅小区和楼宇的物业服务企业;

(七)其他应纳入“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或个人。

四、“门前三包”的范围如何界定?

“门前三包”范围包括责任单位的建筑物及其周围地面和各类设施,具体范围由县城管执法部门划定:

(一)临街(路)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范围以建筑物立面、围墙、围栏至城市道路道牙为界,左右以通道或隔墙的中心线为界;

(二)有围墙(围挡)的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责任区域以围墙(围挡)为界,外墙根至人行道道牙; 

(三)无围墙的以相邻交接中线为界,门前墙根至人行道道牙;

(四)街巷内地责任单位以相邻交接中线为界,门前墙根至道路边线、屋后延伸至共用空地中线。

无责任单位的地段由所在地的管理单位承担环境卫生、绿化和市容环境秩序的管理工作。

五、“门前三包”是哪三包,标准要求是什么?

(一)包卫生。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冬季自行清除冰雪。不乱倒垃圾、堆放杂物,不损坏卫生设施

(二)包绿化。负责责任范围内绿地、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的管护。不损绿毁绿、栓系物品、损坏绿化设施。

(三)包秩序。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市容市貌及秩序维护。

不私搭乱建、乱涂乱画、乱吊乱挂、乱堆乱放、乱停乱放、乱贴乱挂,不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不违规设置广告,不播放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不损坏城市道路、照明等设施等。

六、如何保障“门前三包”责任落实?  

一是实行“门前三包”管理责任牌制度。责任牌由县城管执法、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制作,悬挂于责任单位醒目位置,保持整洁完好。

二是县内新闻媒体应当依法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进行舆论监督,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三是对于积极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城管执法、市场监管部门视情况予以奖励;对拒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或对责任落实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予以惩戒。

四是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有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照《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临泽县市容环境卫生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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