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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动员全县社会组织积极参与 “结对帮扶·爱心临泽”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28/2023-00121
发文字号
临民发〔2023〕107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7-11
是否有效

全县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全县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结对帮扶·爱心临泽”工程建设启动大会部署安排,动员引导全县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结对帮扶·爱心临泽”工程建设,县民政局制定了《动员全县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结对帮扶·爱心临泽”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泽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7日

动员全县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结对帮扶·爱心临泽”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众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县“结对帮扶·爱心临泽”工程建设启动大会部署安排,广泛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爱心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行动中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动员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慈善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供需对接、聚集爱心资源,参与爱心临泽建设,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的正能量,让爱心善举蔚然成风,形成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体的良好氛围。

二、参与原则

----坚持自愿参与。社会组织参与结对关爱实行自愿原则,根据组织整体和个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与方式、自主选择关爱对象,结对关爱不设指标任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实行属地管理。社会组织参与结对关爱原则上就近在本组织活动区域内开展关爱工作,全县性社会组织可在相应活动区域内自愿选择地点开展结对关爱,由县民政局负责协调对接结对地点,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指导服务工作。

----紧贴群众所需。社会组织参与结对关爱要围绕特殊困难群体特点和需求,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资源优势、平台优势,有针对性开展服务和关爱,开展前瞻性研究和实践探索。

三、关爱对象

社会组织参与“结对帮扶·爱心临泽”工程建设的结对关爱对象主要根据《临泽县“结对帮扶·爱心临泽”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结对,但存在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生活自理能力较弱、缺乏照护服务,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生活困难突出的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特困家庭。

四、参与方式

(一)积极捐款捐物。根据关爱对象实际情况和需求,社会组织或个人可采取定向或非定向方式捐赠资金和生活物资等。积极探索“互联网+慈善”新模式,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99公益日”网络筹款,实施“助力生命圆康复梦”项目,慈善组织联动开展“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等慈善募捐项目,争取更多慈善资源用于关爱困难群体。

(二)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机构以组织或个人名义,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根据自身服务专长和领域,针对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特困家庭三类关爱对象特点和服务需求,开展助学、助医、康复、护理、居家照料等方面的志愿服务。真正让志愿服务成为“送温暖”“献爱心”的重要载体,通过志愿服务推动爱心临泽建设提质增效。

(三)进行辅助结对。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以组织名义或个人名义进行一对一结对关爱,辅助和配合结对干部开展联系交流、走访探视,链接社会资源帮助关爱对象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工作方法

(一)引导发动。县民政局将适时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采取发出倡议、召开座谈会、动员会、上门宣讲等形式,积极宣传讲解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结对关爱的方式内容和安排部署,切实调动广大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积极性。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发动主管社会组织和本领域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结对关爱。

(二)筛选对象。县民政局、县残联从现有关爱对象中筛选重点对象,分类型为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提供结对关爱备选对象。将存在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紧缺必要生活物资的关爱对象,重点作为捐款捐物对象;将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较弱,缺乏照护服务的关爱对象,重点作为志愿服务对象;将生活困难较为突出的关爱对象,重点作为辅助结对对象。筛选对象根据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结对关爱的情况及时动态增补,筛选对象自身条件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三)报名参与。自愿参与结对关爱的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向县民政局报名,由县民政局相关人员接待、收集相关信息,宣讲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结对帮扶·爱心临泽”工程建设的具体安排部署,宣传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特困家庭相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政策,解答相关问题。

(四)自选方式。自愿参与结对关爱的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根据自身组织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和能力,自愿从捐款捐物、志愿服务、辅助结对三种参与方式中选择一种或多种参与方式开展结对关爱。后续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以原有方式开展结对关爱的,可向县民政局告知,由县民政局协商调整参与方式。

(五)自选对象。自愿参与结对关爱的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根据自身选择的参与方式,社会组织和个人从县民政局筛选出的结对关爱对象备选名单中自愿选择关爱对象开展结对关爱。选择非定向捐款捐物的,可不选定关爱对象。后续如关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由县民政局、残联与参与结对关爱的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协商进行调整。

(六)开展服务

1.捐款捐物。结合关爱对象需求情况,面向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特困家庭捐赠资助资金或书籍、学习用具、康复辅助器具、护理产品、米面粮油、衣帽被褥等生活物资。选择开展定向捐赠的,由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直接向关爱对象开展捐赠;选择非定向捐赠的,全县社会组织向临泽县慈善协会捐赠。县慈善协会设立专项基金,专门接收和发放社会组织捐赠的资金物资。

2.志愿服务。各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特长和优势,立足助力孤儿健康成长和学业发展,通过进行学业辅导、发展兴趣爱好、规划未来生活等方式,让孤儿树立信心,积极面对生活;助力困难重度残疾人康复护理,积极链接各类助医、康复、治疗项目,普及宣传居家康复知识技能,让困难重度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切实融入社会;助力特困家庭解决实际生活困难,面向特困人员监护人开展养老、助残护理知识培训,宣传防火、用电安全知识,让特困家庭切实感受温暖。

3辅助结对。辅助和配合结对干部开展结对关爱,参照《临泽县“结对帮扶·爱心临泽”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关爱内容,同关爱对象建立多方式联系交流,常态化开展走访探视。开展结对关爱行动,以人文关怀、精神关爱为主,重在解决关爱对象实际困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通过感情联络、走访探视、纾困解难,做到精神有人关爱、心灵有人抚慰、困难有人帮助、权益有人维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业务主管单位及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结对帮扶·爱心临泽”工程建设,在县结对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要及时沟通、协调配合,统筹抓好社会组织参与“结对帮扶·爱心临泽”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通过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建指导员,广泛宣传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结对关爱,形成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结对关爱的强大动力。

(二)靠实工作责任。县民政局具体负责接待各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咨询和报名参与、协调落实关爱对象、开展后续指导服务等工作;由县慈善协会接收、管理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非定向捐赠款物,负责捐赠款物管理发放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做好社会组织参与结对关爱的发动引导、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选送典型案例和人物事迹。要深入研究探索对关爱对象的长效帮扶和保障措施,坚持从实际出发,实实在在为关爱对象办实事、谋福利、促发展。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业务主管单位对积极参与结对关爱的社会组织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宣传册、短视频、公众号、朋友圈等形式广泛宣传“结对帮扶·爱心临泽”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在中华慈善日、学雷锋纪念日、全国助残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宣传“结对帮扶·爱心临泽”工程建设,大力宣传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对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推先评优、等级评估、年度检查中作为重要参考。

(四)强化跟踪服务。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要及时总结每季度结对关爱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关爱对象需求变化,纠正工作偏差,有针对性提供服务指导,帮助解决结对关爱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与取得的研究成果,于每季末当月15日前将相关情况报送至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将针对反映出的问题及时提供各类政策指导,确保关爱政策措施精准规范。

(五)加强资金监管。县慈善协会加强捐赠资金物资使用管理,依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241号)要求,以“结对帮扶·爱心临泽”工程建设为关键词,按相关规定设立专项基金,支持企业和个人捐资设立冠名基金和慈善信托,规范设立、终止流程,建立健全专项基金管理制度,严格使用管理,及时出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专项基金不得以独立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不提取管理费用,确保社会爱心款物全部及时用于结对关爱。

附件:1.临泽县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结对帮扶·爱心临泽”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2.临泽县社会组织关爱结对帮扶报名表

      3.临泽县慈善协会接收捐赠方式

      4.全县社会组织花名册


附件1

临泽县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结对帮扶·爱心临泽”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卢  伟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缪凤彬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宋洋昌  县民政局干部

        梁新涛  县民政局干部

        陈  煜  县慈善协会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临泽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电话0936-5583088),负责社会组织参与“结对帮扶·爱心临泽”工程建设日常工作。

附件2临泽县社会组织关爱结对帮扶报名表.docx

附件3

临泽县慈善协会接收捐赠方式捐助资金方式:

捐赠户名:临泽县慈善协会

银行账号:300030122000136787

开户行:甘肃临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款请备注:用于“结对帮扶•爱心临泽”工程建设使用。

捐助物资方式:

捐赠物资请联系临泽县慈善协会工作人员:陈煜(电话:15393639116)地址:临泽县天鹅湖南侧滨河路81号

备注:需开具全国统一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爱心人士,请将捐赠成功后的支付截图(含捐赠项目、捐赠金额和交易单号)以及姓名、开票抬头、联系电话、收件地址等信息发送邮箱至253612089@qq.com,经确认后我们会尽快寄出。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您跟我们联系(电话:15393639116)感谢您的信任和理解。

    附件4临泽县社会组织花名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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