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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新华镇中心小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620723043/2025-0007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教育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9-19
是否有效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临泽县新华镇中心小学负责新华学区全面工作,把握学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政方针,制定学区近、远期工作规划,督促、检查学区成员工作执行情况,与学区成员共谋发展大计。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精神和工作任务,树立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3.抓好所辖学校(园)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督促学校(园)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做好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 

4.协助县教育局抓好教职工编制核定、校(园)长和教职工的调配管理、对学校(园)的督导评估等工作。 

5.负责本学区教育会计核算工作,落实好新华学区预算执行及财务核算工作,把好政策关。

二、机构设置

临泽县新华镇中心小学是1所寄宿制中心小学,所辖2所农村教学点及附设幼儿园和1所日托式中心幼儿园。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在职教职工81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80人,工勤岗位1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82.0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3.44万元,增长5.51%,主要原因:一是教师职称发生变化,高级职称教师人数增多,保障人员经费合理增长;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提标,落实教育政策要求;三是改善办学基础条件,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匹配教育教学需求升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98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2.83万元,占99.03%;其他收入19.27万元,占0.9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98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5.87万元,占81.52%;项目支出366.22万元,占18.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62.83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94.09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提标,落实教育政策要求;二是改善办学基础条件,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匹配教育教学需求升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09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一是教师职称发生变化,高级职称教师人数增多,保障人员经费合理增长;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提标,落实教育政策要求;三是改善办学基础条件,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匹配教育教学需求升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2.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08万元,占3.32%;教育支出1484.48万元,占75.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16万元,占8.06%;卫生健康支出106.76万元,占5.44%;住房保障支出148.35万元,占7.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39.37万元,支出决算为196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奖列入本年预算支出

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4.6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师职称发生变化,高级教师人数增多,工资及社保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师调动至其他校园,教师人数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2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师调动至其他校园,教师人数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22万元,支出决算为14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及年度考核奖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5.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25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是教师职称发生变化,高级教师人数增多,工资及社保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33.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0万元,增长35.00%,主要原因是保障教职工权益的福利费及工会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5万元,下降31.69%,主要原因是教职工外出培训人次减少,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所需的学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4个,涉及资金24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均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校园全光网络升级改造,建成AI课堂智能分析教室,完成计算机教室升级改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投入运行。二是校园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办学条件显著改善,设备质量合格率为100%。

2.“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9.52万元,执行数为129.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甘肃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和《临泽县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按补助标准和支出范围规范使用各项资金;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根据年度重点工作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绩效指标值,具有考核性、可衡量性,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

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75万元,执行数为39.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受益学生符合规定,生均补助标准为5元/天,减轻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了教育公平,保证了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二是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覆盖率100%,食品安全达标率100%,学生身体素质不断提升。资金运行规范,严格执行财政集中支付,全年无挪用资金、滞留资金、超范围现金支付等违规情况的发生。政策知晓率达95%以上,家长和师生满意度达95%以上。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依据临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临泽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我校对2024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均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执行,各项财政支出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最终依据自评结果绩效评级为“优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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