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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部门决算

索引号
620723029/2025-0014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9-19
是否有效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配套政策和各类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县劳务工作的指导;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人才选拔培养、开发使用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法规,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落实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协调和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落实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工作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0)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1)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汇总)由机关本级和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其中:机关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劳动关系与监察仲裁社保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包括:临泽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临泽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临泽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临泽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核定编制人数42,其中:行政编制8个,事业编制34个;现有在职人员44(其中:工勤人员5人,退休人员9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156.8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293.06万元,下降36.63%,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就业补助资金收支较大,2024年无该项目,相对就业补助资金收支幅度下降。二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尤其是中央、省市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减少3838万元,减幅较大。三是死亡人员抚恤金调剂到各相关单位支付,相对减少支出386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914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46.8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915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5.38万元,占18.95%;项目支出7421.46万元,占81.0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146.84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5303.06万元,下降36.7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就业补助资金收支较大,2024年无该项目,相对就业补助资金收支幅度下降。二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尤其是中央、省市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减少3838万元,减幅较大。三是死亡人员抚恤金调剂到各相关单位支付,相对减少支出3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96.70万元,下降38.43%。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就业补助资金收支较大,2024年无该项目,相对就业补助资金收支幅度下降。二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尤其是中央、省市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减少3838万元,减幅较大。三是死亡人员抚恤金调剂到各相关单位支付,相对减少支出38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5.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46.06万元,占94.78%;卫生健康支出35.93万元,占0.41%;农林水支出363.17万元,占4.12%;住房保障支出60.45万元,占0.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73.58万元,支出决算为880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4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96.71万元,支出决算为834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下达的专项资金较大,年初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资金,其次由于年中调剂对社保基金的补助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88万元,支出决算为3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支出略有缩减,其次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调剂收回。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有共管共享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195万元,而决算数包含中央及省市下达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99万元,支出决算为6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职工2023年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计算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5.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7.98万元,增长192.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2024年职工调整基本工资幅度较大,相对人员工资、社保费、公积金增幅较大;其次本年决算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取暖费补助决入人员经费937.78万元,造成人员经费增幅较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1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3万元,增长20.52%,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相对公用经费及福利费、工会经费、人员车补相应增加幅度较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41.23万元,本年支出341.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主要支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支出341.23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95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无超预算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14.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人员和次数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下年都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下年都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下年都无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下年都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1.95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无超预算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14.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人员和次数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00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37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6.94万元、印刷费5.01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1.07万元、邮电费4.87万元、取暖费8.74万元、差旅费9.69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1.95万元、劳务费15.09万元、工会经费6.83万元、福利费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3万元,增长20.52%,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相对公用经费及福利费、工会经费、人员车补相应增加幅度较大。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会议费安排的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上下年都无培训费安排的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7.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5,涉及资金6355.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9.9%。2024年度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4.2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3%。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组织对“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2024年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2024年共管共享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2024年易地搬迁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2024年非税收入支出(含引进人才考务费)”、“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在职死亡和调出本县转移人员做实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及利息”、“企业养老金收支缺口分担资金”、“2024年度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原雪晶公司伤残人员伤残津贴和社保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1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73.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2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首先确定了2024年度临泽县人社局部门整体评价和项目评价的实施内容、工作范围、评价目标等,并通过相关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信息,设计了部门整体评价和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与人社局相关基础信息采集表。根据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和评分,提炼结论撰写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自评报告,并不断修正完善。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2024年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2024年共管共享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2024年易地搬迁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2024年非税收入支出(含引进人才考务费)”“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在职死亡和调出本县转移人员做实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及利息”、“企业养老金收支缺口分担资金”、“2024年度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原雪晶公司伤残人员伤残津贴和社保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1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16万元,执行数为842.44万元,完成预算的82.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全部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全年执行率82.9%;二是2024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436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300人的105.9%;三是2024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目标4.5%范围内,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就业补助资金支付进度没有达到均衡进度,支付率没有达到100%;二是重点群体就业压力依然较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期盼、个人素质与全县就业薪酬、就业环境不匹配,“慢就业”现象普遍存在,供需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科学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在推进落实就业工作计划的同时,严格执行就业补助资金支出预算,及时保障年度就业资金支出预算的执行率;二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的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2.“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7万元,执行数为59.62万元,完成预算的14.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全部按规定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支出,全年执行率14.6%;二是2024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436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300人的105.9%;三是2024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目标4.5%范围内,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就业补助资金支付进度没有达到均衡进度,支付率没有达到100%;二是重点群体就业压力依然较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期盼、个人素质与全县就业薪酬、就业环境不匹配,“慢就业”现象普遍存在,供需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科学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在推进落实就业工作计划的同时,严格执行就业补助资金支出预算,及时保障年度就业资金支出预算的执行率;二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的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3.“2024年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8.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创业能力提升训练营次数1次,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发放准确率100%,扶持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100%,扶持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100%。二是新增就业人数2436人。三是创业能力提升良好,受益对象和公共就业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定精细化不足,部分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对就业创业带动效果的评估标准缺乏细化考量,导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以精准衡量政策落地成效,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的精准反馈。二是创业后续跟踪服务存在不足,影响创业能力提升效果。三是对灵活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落实及针对性服务仍需加强,政策宣传渠道和方式需进一步创新。下一步改进措施:1.优化绩效目标管理体系,结合产业特点和就业需求,细化就业创业扶持项目的绩效指标,明确量化标准和考核周期,针对不同群体设定差异化的增收目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绩效目标与实际成效紧密衔接。2.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与效率提升,优化资金审核流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3.深化政策宣传与精准服务,针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等群体,定制个性化就业创业服务方案,增强政策吸引力。2024年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4.“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2.3万元,执行数为132.3万元,完成预算的3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83人(户)数,贷款贴息审核准确率100%,贴息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100%。二是通过贷款贴息,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115.25万元。三是提升金融服务覆盖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存能力和发展活力得到改善,受益对象和公共就业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预算执行力低,反映出贷款额度未达到预期目标。二是风险防控与可持续性保障不足,部分小额贷款项目未建立动态风险预警机制,导致部分贷款逾期率增大。三是政策宣传与服务下沉力度不足,金融机构对偏远乡镇服务的可持续性依赖财政补贴,市场化运作能力较弱。下一步改进措施:1.优化绩效目标与资金分配机制,严格不良贷款率控制目标,并与金融机构绩效挂钩。2.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与效率提升,推行“智能审批+大数据核验”模式,压缩补贴审核周期。3.深化跨部门协同与数据共享,依托省级普惠金融数据平台,整合跨部门数据,实现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一网通查”。4.加强政策宣传与精准服务,开展“普惠金融进万村”行动,针对小微企业推出“首贷培育专项计划”,联合银行机构提供免费指导服务,提升贷款覆盖率。5.完善风险防控与可持续发展机制,建立普惠金融风险预警模型,对贷款逾期率、不良率等指标实施实时监测,对高风险项目启动熔断机制。开展金融机构服务能力评估,将服务下沉质量、可持续发展水平纳入考核体系。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5.“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4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9.36万元,执行数为266.6万元,完成预算的8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需设岗,优先向基层重点领域服务岗位倾斜选拔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人数57人。二是联合高校开设“基层服务能力提升班”,培训合格率达到100%。三是落实“五险”全覆盖,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受益对象和公共就业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基层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二是资金使用监管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激励机制需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1.优化资金管理流程,建立“按月直达”发放机制,利用大数据平台动态监控资金流向。2.强化监管与绩效评估,从服务质量、社会效益等维度建立量化考核体系。3.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加大职业培训投入,将服务经历纳入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定向招录优先条件。4.加强政策宣传与精准服务,联合高校开展政策宣讲会,推广线上“一站式”办理平台,建立毕业生定期回访机制,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6.“2024年共管共享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5万元,执行数为19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岗位开发数量325人。二是实施动态监管,定期核查岗位履职情况,岗位质量达标率达100%。三是强化政策宣传,通过村广播、微信群等渠道覆盖目标群体,公益性岗位人员满意度和村民对环境改善认可度达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带动就业作用有欠缺。二是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人员岗位履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乡村整体面貌有待改观。下一步改进措施:1.推动“公益岗位+”升级,加强养老护理岗位培训,构建村级幸福院。2.建立岗位储备库,及时补充空缺岗位,完善动态调整机制。3.增强履职考核,提高精准服务水平。2024年共管共享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7.“2024年易地搬迁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4万元,执行数为14.3万元,完成预算的9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24人,带动24户搬迁群众家庭年增收14.3万元。二是解决农村易地搬迁户就业问题,提升村级公共服务水平,补贴资金发放及时率100%。三是通过保洁、护林岗位改善村容村貌,公益性岗位人员满意度和村民对环境改善认可度达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带动就业作用发挥的不好。二是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人员岗位履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乡村整体面貌有待改观。下一步改进措施:1.推动“公益岗位+”升级,加强养老护理岗位培训,构建村级幸福院。2.建立岗位储备库,及时补充空缺岗位,完善动态调整机制。3.增强履职考核,提高精准服务水平。2024年易地搬迁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8.“2024年非税收入支出(含引进人才考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8.48万元,完成预算的84.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组织招考场次3场次人数1700。二是招考及人才引进带动就业人数增加70人。三是有效缓解基层人才短缺问题,招考人员及引进人才满意度达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支付执行率不足,尚有缺口。二是预算细化程度不足,需加强成本核算。三是绩效指标与项目关联性需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1.优化岗位设置,加强政策宣传,吸引更多优秀人才。2.升级考务管理系统,实现报名、审核、考试全流程数字化。3.开展招考效果评估,完善人才选拔机制。2024年非税收入支出(含引进人才考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9.“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执行数为2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建立财政补助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定期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养老金按月发放,发放及时率100%。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协同,确保资金拨付及时合规,待遇发放准确率100%,无错发漏发现象三是完善养老金发放流程,通过管理系统实现直达个人社保卡账户,保障了2092名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提升社会稳定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细化,如未明确基金结余支撑月数的具体数值;二是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时间偶有延迟,影响预算执行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绩效目标:结合基金运行实际,设定量化指标(如基金结余支撑月数≥2个月);二是加强预算管理:提前与财政部门对接,确保配套资金按时到位。三是深化政策宣传:通过新媒体、社区活动等方式提升政策知晓率。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0.“在职死亡和调出本县转移人员做实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及利息”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建立动态监控机制,按月跟踪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及时拨付,资金拨付及时率100%;二是组织进行职业年金做实到账和实收分配,规范做实资金计算流程,资金计算准确率100%三是通过“社保基金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实时核对,确保账实匹配,做实补记金额与政策标准一致,质量达标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筹措与财政压力增大,单位缴费依赖县级财政拨款,导致缴费延迟或阶段性欠缴;二是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时间偶有延迟,需加强预算统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政策宣传:通过新媒体、社区活动等方式提升政策知晓率;二是优化预算管理提前与财政部门对接,确保配套资金按时到位;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职业年金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与动态分析。在职死亡和调出本县转移人员做实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及利息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1.企业养老金收支缺口分担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0万元,执行数为2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建立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及时率100%;二是动态监控基金收支情况,提前预判缺口风险,资金发放准确率100%三是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补贴及时到位,资金及时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企业欠费问题依然存在,养老保险缺口进一步较大,财政兜底压力仍然艰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资金分配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保,清缴欠费;三是完善基金筹措模式,增强基金可持续性。企业养老金收支缺口分担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2.“2024年度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0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1.5万元,执行数为113.63万元,完成预算的80.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对退休职工信息进行多轮核查,确保发放对象精准,资金发放准确率100%;二是采用社银发放方式,实现补贴直达个人社保卡账户,资金到位率100%三是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定期跟踪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发放及时,资金及时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高龄退休职工对补贴政策理解存在偏差,需加强个性化宣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资金分配机制,确保采暖费补贴及时到位;二是开展“政策进社区”活动,针对高龄、行动不便群体提供上门解读服务。2024年度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3.“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16万元,执行数为6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普及参保政策及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审核准确率100%;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联合财政、人社、银行等单位优化发放流程,资金发放率100%三是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定期跟踪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发放及强化资金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资金及时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偏远乡镇政策宣传覆盖率不足;二是基层经办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与其他社保政策衔接机制有待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开展“政策下乡”专项行动,覆盖偏远乡镇村社;二是组织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三是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其他保障制度的信息互通。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4.“原雪晶公司伤残人员伤残津贴和社保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89万元,完成预算的9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建立伤残人员信息档案,联合医保、税务部门核实参保状态,确保补助对象准确性,补助对象审核准确率100%;二是通过社保系统实时跟踪资金发放进度,实现按月足额拨付,资金发放率100%三是参保群体满意度达95%,未发生因待遇问题引发的上访事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改制企业职工对政策细节理解不足;二是伤残津贴与养老保险待遇衔接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基层经办人员对特殊群体政策培训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开展“政策上门”专项服务,针对改制企业职工进行一对一解读;二是推动伤残津贴与养老保险待遇的信息互通,优化衔接流程;三是组织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强化特殊群体服务能力。原雪晶公司伤残人员伤残津贴和社保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5.“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22万元,执行数为44.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政策宣传: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如抖音视频、乡镇宣讲会)普及参保政策,覆盖7个乡镇;二是实行专户管理,严格审核补贴对象资格,确保资金发放精准合规,资金发放率100%三是资格审核准确率100%,资金发放零差错。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基层经办人员对政策细节掌握需加强;二是与其他社保制度衔接机制有待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开展“社保政策下乡”专项行动,提高政策知晓率;二是组织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三是推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互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我单位按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无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总体评价得分95.77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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