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的登记、核定、个人权益记录、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各类离退休人员待遇计算发放、调整、相关补助补贴资金发放、领取资格认证和社会化服务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制发及日常应用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和档案查询;指导各镇做好社会保险服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于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核定编制人数14人,其中:事业编制14个;现有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051.4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895.06万元,下降44.72%,主要原因是:一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尤其是中央、省市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减少3838万元,减幅较大。二是死亡人员抚恤金调剂到各相关单位支付,相对减少支出386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6051.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51.4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605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91万元,占20.69%;项目支出4799.56万元,占79.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051.4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895.06万元,下降44.72%。主要原因是:一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尤其是中央、省市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减少3838万元,减幅较大。二是死亡人员抚恤金调剂到各相关单位支付,相对减少支出3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88.70万元,下降47.12%。主要原因是:一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尤其是中央、省市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减少3838万元,减幅较大。二是死亡人员抚恤金调剂到各相关单位支付,相对减少支出38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0.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5.52万元,占99.39%;卫生健康支出14.13万元,占0.25%;住房保障支出20.59万元,占0.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72.22万元,支出决算为571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41.97万元,支出决算为567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年中调剂对社保基金的补助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2万元,支出决算为1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调剂收回。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4万元,支出决算为2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职工2023年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计算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1.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2.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8.04万元,增长376.21%,主要原因是:本年决算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取暖费补助决入人员经费937.78万元,造成人员经费增幅较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3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万元,增长9.62%,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相对公用经费及福利费、工会经费、人员车补相应增加幅度较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41.23万元,本年支出341.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主要支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支出341.23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40万元,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无超预算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82.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人员和次数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下年都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下年都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下年都无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下年都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40万元,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无超预算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82.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人员和次数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5.08万元、印刷费1.09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2.39万元、取暖费2.74万元、差旅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劳务费8万元、工会经费2.36、福利费3.5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万元,增长9.62%,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相对公用经费及福利费、工会经费、人员车补相应增加幅度较大。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会议费安排的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下年都无培训费安排的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7个,涉及资金407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1.4%。对2024年度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4.2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3%。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组织对“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在职死亡和调出本县转移人员做实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及利息”、“企业养老金收支缺口分担资金”、“2024年度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原雪晶公司伤残人员伤残津贴和社保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46.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2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首先确定了2024年度临泽县社保中心部门整体评价和项目评价的实施内容、工作范围、评价目标等,并通过相关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信息,设计了部门整体评价和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与社保中心相关基础信息采集表。根据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和评分,提炼结论撰写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自评报告,并不断修正完善。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在职死亡和调出本县转移人员做实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及利息”、“企业养老金收支缺口分担资金”、“2024年度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原雪晶公司伤残人员伤残津贴和社保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执行数为2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建立财政补助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定期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养老金按月发放,发放及时率100%。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协同,确保资金拨付及时合规,待遇发放准确率100%,无错发漏发现象。三是完善养老金发放流程,通过管理系统实现直达个人社保卡账户,保障了2092名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提升社会稳定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细化,如未明确基金结余支撑月数的具体数值;二是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时间偶有延迟,影响预算执行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绩效目标:结合基金运行实际,设定量化指标(如基金结余支撑月数≥2个月);二是加强预算管理:提前与财政部门对接,确保配套资金按时到位。三是深化政策宣传:通过新媒体、社区活动等方式提升政策知晓率。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2.“在职死亡和调出本县转移人员做实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及利息”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建立动态监控机制,按月跟踪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及时拨付,资金拨付及时率100%;二是组织进行职业年金做实到账和实收分配,规范做实资金计算流程,资金计算准确率100%。三是通过“社保基金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实时核对,确保账实匹配,做实补记金额与政策标准一致,质量达标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筹措与财政压力增大,单位缴费依赖县级财政拨款,导致缴费延迟或阶段性欠缴;二是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时间偶有延迟,需加强预算统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政策宣传:通过新媒体、社区活动等方式提升政策知晓率;二是优化预算管理,提前与财政部门对接,确保配套资金按时到位;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职业年金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与动态分析。在职死亡和调出本县转移人员做实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及利息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3.“企业养老金收支缺口分担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0万元,执行数为2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建立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及时率100%;二是动态监控基金收支情况,提前预判缺口风险,资金发放准确率100%。三是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补贴及时到位,资金及时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企业欠费问题依然存在,养老保险缺口进一步较大,财政兜底压力仍然艰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资金分配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保,清缴欠费;三是完善基金筹措模式,增强基金可持续性。企业养老金收支缺口分担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4.“2024年度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0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1.5万元,执行数为113.63万元,完成预算的80.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对退休职工信息进行多轮核查,确保发放对象精准,资金发放准确率100%;二是采用社银发放方式,实现补贴直达个人社保卡账户,资金到位率100%。三是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定期跟踪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发放及时,资金及时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高龄退休职工对补贴政策理解存在偏差,需加强个性化宣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资金分配机制,确保采暖费补贴及时到位;二是开展“政策进社区”活动,针对高龄、行动不便群体提供上门解读服务。2024年度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5.“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16万元,执行数为6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普及参保政策及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审核准确率100%;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联合财政、人社、银行等单位优化发放流程,资金发放率100%。三是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定期跟踪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发放及强化资金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资金及时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偏远乡镇政策宣传覆盖率不足;二是基层经办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与其他社保政策衔接机制有待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开展“政策下乡”专项行动,覆盖偏远乡镇村社;二是组织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三是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其他保障制度的信息互通。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6.“原雪晶公司伤残人员伤残津贴和社保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89万元,完成预算的9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建立伤残人员信息档案,联合医保、税务部门核实参保状态,确保补助对象准确性,补助对象审核准确率100%;二是通过社保系统实时跟踪资金发放进度,实现按月足额拨付,资金发放率100%。三是参保群体满意度达95%,未发生因待遇问题引发的上访事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改制企业职工对政策细节理解不足;二是伤残津贴与养老保险待遇衔接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基层经办人员对特殊群体政策培训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开展“政策上门”专项服务,针对改制企业职工进行一对一解读;二是推动伤残津贴与养老保险待遇的信息互通,优化衔接流程;三是组织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强化特殊群体服务能力。原雪晶公司伤残人员伤残津贴和社保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7.“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22万元,执行数为44.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政策宣传: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如抖音视频、乡镇宣讲会)普及参保政策,覆盖7个乡镇;二是实行专户管理,严格审核补贴对象资格,确保资金发放精准合规,资金发放率100%。三是资格审核准确率100%,资金发放零差错。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基层经办人员对政策细节掌握需加强;二是与其他社保制度衔接机制有待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开展“社保政策下乡”专项行动,提高政策知晓率;二是组织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三是推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互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我单位按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无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总体评价得分99.59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