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 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级人民法院是国家最基层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审理按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第一审刑事公诉和自诉案件;
2、审理按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3、审理按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审查由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4、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本院管辖的案件;
5、审理由上一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和由本院提起再审的案件;
6、受理当事人因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所提起的申诉,并予以审查处理;
7、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执行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由本院作出一审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各类案件;
8、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9、负责对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10、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律,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1、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12、处理法律规定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处理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临泽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有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政治部、鸭暖法庭、蓼泉法庭10个职能部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1)
注: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表八、表九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20.0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6.93万元,增长10.82%,主要原因是人员的正常增加与晋升以及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02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4.62万元,占88.33%;其他收入235.71万元,占11.6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94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3.72万元,占73.69%;项目支出511.89万元,占26.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84.3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10.83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人员的正常增加与晋升以及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05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的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8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52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及上年结转资金的调整使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66万元,支出决算为6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56万元,支出决算为4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79万元,支出决算为7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于年初核定,年中未再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6.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1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及住房公积金缴费总额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04.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5万元,增长10.25%,主要原因是办公用房的维修及新闻宣传工作经费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8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5万元,增长10.25%,主要原因是办公用房的维修及新闻宣传工作经费的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万元,增长20.87%,主要原因是当年参加了由上级法院统一组织的干警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活动。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78.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8.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8.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8.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6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1.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7万元,下降41.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新购置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8.9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82万元,下降42.95%,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且本年度无新购置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新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9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因素影响,外出办案无法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办案用车数量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44.21%,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常态化后,工作状态随之趋于正常,考察学习及办案交流等公务活动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2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49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全省法院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法庭运维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4.7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全年支出494.79万元,执行率100%,三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省法院业务费及法庭运维费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1万元,执行数为2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本年度全年受理案件5168件,审执结5104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76%;二是质量指标,本年度落实了法律文书校对系统的培训使用,使得裁判文书错误率降低,大大提升了裁判文书的整体质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案件量的增多,使得审判办案业务对信息化的要求更高,为适应新时代对审判办案业务的要求,仍需要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并不断提高便捷性,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本年度出现了资金支付不合理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前期报用款计划时选择了授权支付方式,后因合同约定需要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在未做计划变更的情况下,直接用授权支付方式进行了付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整合资源,对已有的办案办公设备合理搭配、统筹安排、充分利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用;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主业的同时,仍然要不断加强干警的各项学习,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充实干警的理论水平,同时精进后勤保障水平,打造优精尖的审判办案团队。
2.全省法院业务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79.79万元,执行数为179.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本年度全年受理案件5168件,审执结5104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76%;二是成本指标,本年度落实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数字化法庭建设项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大大提升了审判办案质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反复的影响及案件量的增多,使得审判办案业务对信息化的要求更高,为适应新时代对审判办案业务的要求,仍需要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前计划,依据预算合理安排支付项目,及时跟进支出进度,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二是合理制定培训计划,通过培训学习切实提升干部能力水平,为今后的工作开展夯实基础,做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人。
3、法庭运维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时效指标,超审限案件数及长期未结案案件数量明显下降;二是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庭审直播的落实,大大提升案件审理过程的公开化程度,提升了法院公信力,社会公众对此反映良好,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随着案件量的攀升,使得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凸显,为解决这一矛盾,仍需要继续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减轻办案过程中的人力耗费,把有限的办案力量集中在更好的完成案件质效当中。下一步改进措施,主要是严格执行预算,摒弃工作中的不良作风,节约日常开支,把有限的资金更合理的用于办案主业当中,真正践行好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