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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评标(评审)专家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23-03-22 15:05 编辑录入:临泽县管理员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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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充实专家库力量,根据《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张掖市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评标(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本次征集的范围为张掖市各领域符合征集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本次征集前,已入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张掖分库的评标(评审)专家,须按照本次征集条件和程序重新进行征集。

3.无法按时参与评标或不能保证评标时间的不得申报,从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中介代理业务相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或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3.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能熟练应用计算机;

4.遵守职业道德,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

5.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5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评审)工作;

6.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评标(评审)专家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追究期内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现正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曾两次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3月20日-4月30日)

申请入库的专家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填写《张掖市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1),报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已退休未在其他单位应聘的,由退休前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已退休在其他单位应聘的,由所在应聘单位审核和盖章。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申请人将《申请表》交送申请专业对应的财政、住建、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工信、农业农村、畜牧、林草、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人在张掖市及甘州区工作的,由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受理;申请人在其他县工作的,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受理。

(二)资格审核(5月1日-5月15日)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张掖市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和本行业专家入库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各县须经县公管办审核盖章),将申请资料统一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附件资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行业专家评标(评审)标准进行详细审查,对申请人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审查可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查询,审查仍有异议的,可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予以确认。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可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人社通〔2022〕132号文件执行。审核结束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将审核结果通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告知申请人审核意见。

(三)培训考核(5月16日-6月15日)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以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知识、电子评标操作、廉政建设等内容为主的行业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市级及甘州区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工作;各县发改局依据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培训考核计划,牵头组织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培训考核工作。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电子评标操作的培训工作。培训考核后由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各行业培训考核情况,并填报《张掖市综合评标(评审)专家汇总表》报市发展改革委。

(四)公示(6月16日-630日)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考核合格拟入库的申请人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五)专家入库(7月1日-7月15日)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公示合格名单移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专家信息录入电子服务系统。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专家档案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申请人员的专业分类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委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316号)分类标准。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库专家申请表》要求,每个申请人可在工程A、货物B、服务C的3个大类别中选择“主评专业”和“兼评专业”。确定大类别后在该大类别下选择一级和二级类别(三级类别不选),其中一级类别不得超过2项,二级类别须在选定的一级类别下选择,不得超过2项,申报的专业数量不得超过4个。申请人申报专业应与本人所学专业、工作经历或者职业范围等相符合,不得选报不具备评标能力的专业。

2.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附件资料,统一用A4纸张装订。

3.征集过程中,申请人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审查部门及时联系;未进入下一征集程序的人员,不单独通知。

4.申请人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造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评标(评审)专家入库资格。

5.本次征集的专家入库前,开展评标(评审)工作仍由现张掖分库评标(评审)专家承担,新的张掖分库建成和启用后,由新入库的评标(评审)专家承担评标(评审)工作。

五、联系方式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联系人:王鸿元,联系电话:1326934119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陶小刚,联系电话:8313996

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13689362765

市工信局联系人:李敏,联系电话:15025876103

市水务局联系人:施瑾,联系电话:13830671831

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鞠佩娟,联系电话:13809361686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任志宏,联系电话:13830612811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康东忠,13919732895

市畜牧兽医局联系人:葛万诚,联系电话:15209360938

市林业和草原局联系人:曾万祺,联系电话:18093628901

市公管办联系人:宋舜昌,联系电话:13399362999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樊浩,联系电话:13830682884

附件:1.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pdf

         2.张掖市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申请表.wps

         3.张掖市综合评标(评审)专家汇总表.wps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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