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七天”调解在行动】蓼泉镇:好心相助反生隙 “四级七天”解心结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解决,还帮我们消除了误会。”看着被修复的玉米地膜,村民罗某握着调解员的手连连称谢。近日,蓼泉镇通过“四级七天”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仅用3天成功化解一起因耕牛踩踏引发的纠纷,生动展现了基层治理新效能。
事件源于该镇村民马某在镇政府南侧农田发现一头失控耕牛,主动协助将牛装车后,牛主人闫某便驾车匆匆离去。然而,牛在奔跑过程中,踩坏了罗某地里的地膜。罗某发现后,因找不到牛主人,便拦住帮忙赶牛的马某,要求其赔偿损失,双方因此产生争执。
接到反映后,蓼泉镇迅速启动“四级七天”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村级网格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在充分听取双方陈述后,调解员意识到马某属于好心帮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牛主人理应对此次事件负责。但牛主人已离开,经询问了解发现牛主人均不认识,给调解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村调委会当天向镇综治中心报告,镇综治中心通过联合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终于联系上牛主人闫某,通过耐心向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责任划分,闫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承担责任,承诺于次日早晨组织家人修复受损地膜。至此,这起因意外引发的矛盾纠纷在“四级七天”调解机制的作用下,快速得到妥善解决,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赢得了当事双方及周边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蓼泉镇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应用“四级七天”调解法,做到事前排查、事中调解、事后回访,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社,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王春娟)
编辑:刘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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