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河长制+村规民约”约出水清岸绿
为进一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群众爱河护河意识,板桥镇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将河长制纳入村规民约,为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水生态注入民间力量,真正实现了落实河长制的“最后一公里”。
“严禁在河(湖)、山洪沟道内乱开采、乱搭建、乱开荒等行为,如有发现,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树优、佳美积分兑换和享受其它惠民政策资格,情节严重的上报司法机关处理。”在板桥镇古城村,细心的村民们发现村规民约中提到了河长制,这是河长制工作在板桥镇村规民约中被提及一个缩影。
为了让河长制更有效地融入村民自治,形成人人参与河道治理的新格局,针对黑河和山洪沟道内乱堆、乱倒垃圾等问题,板桥镇以加强村民自治为工作抓手,把不乱扔、不乱排、不侵占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镇村干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呼吁全民参与河长制工作,保护河湖环境,共同监督。
“以前觉得在河边倒垃圾、搭简棚搞养殖没有什么影响,后来经过镇村工作人员宣传才知道,倒垃圾会堵塞河道不利于泄洪,随意养殖会影响河道水质”,古城村村民李国年说,“现在村民口口相传、互相约束,河水清澈了,村庄也更美了。”
“黑河土桥段有人在岸边开荒”“板桥直河内有人堆放玉米秸秆”……自河长制村规民约制定后,板桥镇各村级河长们不时接到村民来电,镇河长办主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行动,维护了河湖管理秩序。
板桥镇副镇长杨丽霞说:“不光是古城村、友好村,板桥镇其他行政村也正将河道管理方面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村规民约’达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目的。”(杨红霞)
编 辑:岩 蕙
责 编:魏红光
审 核:李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