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临泽县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临泽县鸿健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临泽县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临鸿健字〔2021〕6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实施方案,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乡村旅游是发展现代旅游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近年来,临泽县抢抓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机遇,以推动全域旅游发展为着力点,深入挖掘乡村文化旅游价值,优化全县乡村旅游整体布局,旅游业得到快速发展。为进一步优化全县乡村旅游整体布局,完善旅游示范村(点)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标识标牌等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临泽县拟实施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通过精心培育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吸引周边地区游客到农村旅游消费,不断推进全县旅游由景区观光型向乡村休闲度假和生活体验型转型,乡村旅游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建成后,全县乡村旅游的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完善、产品业态进一步丰富、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同时也将更好的促进我县乡村经济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特别是乡村旅游可以扩大农户增收来源,有助于缓解和解决“三农”问题,为乡村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条件。实施该项目十分必要。
二、项目法人和代码
项目法人:临泽县鸿健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代码:2108-620723-04-01-553286
三、项目建设地点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沙河镇东寨村、沙河镇化音村、倪家营镇南台村、鸭暖镇五泉村、鸭暖镇暖泉村、平川镇芦湾村、板桥镇红沟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七彩丹霞·流沙河文化旅游集散中心健身步道配套设施工程、丹霞生态康养谷暨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带旅游基础设施、旅游专业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游客集散中心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四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七彩丹霞·流沙河文化旅游集散中心健身步道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长6.1公里、宽3米的健身步道,并配套安装分类式垃圾箱,安装休闲座椅等。
(二)丹霞生态康养谷暨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带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在项目区一湖、五湖、六湖处配套移动环保卫生间各1座;沿康养谷休闲步道采购安装分类式垃圾箱100个,安装休闲座椅100个,在丹霞快速通道沿线制作安装旅游交通标识牌6个。
(三)旅游专业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倪家营镇南台村、鸭暖镇五泉村、平川镇芦湾村、板桥镇红沟村等4个旅游专业村各采购安装分类是垃圾箱25个,共计100个;鸭暖镇暖泉村完善供排水管网基础设施2130米,观察井19个,环保卫生间1座;沙河镇东寨村、化音村分别配置木质凉亭共6座,板桥镇红沟村配置农特产售卖亭4座,游客休息长廊1条。
(四)游客集散中心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主要建设3000平米的生态停车场和旅游厕所。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18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招标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
七、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该项目节能设计符合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节能措施切实可行,可实现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效率的目标。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并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