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动态 走进临泽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临泽招商

【以案释法】始于“网恋”,终于“诈骗”

发表日期: 2024-04-29 10:26 编辑录入:临泽县司法局编辑 来源:
 : 

你以为在“网恋”,TA却在诈骗;

你以为是归宿,TA却把你当“饭票”;

你以为是真爱,TA却把你当提款机。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审结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二十余万元的诈骗案,所谓的“真爱”到头来却以“破碎的心”和“掏空的钱包”告终。

案情回顾:

2021年8月,与妻子分居多年的张某在游戏里结识了婚姻生活不幸福的冯某,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张某以想要和冯某组建家庭为“诱饵”企图“套牢”冯某,并以多种虚假理由对冯某实施诈骗。

交往期间,张某以生活困难、还银行贷款、母亲生病、和前妻打离婚官司需要律师费等等理由诱骗冯某通过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支付方式,每次以几百元至十几万元不等的金额向张某转账。案发时冯某共计被骗取约21万元人民币。

检察官提醒:

爱情本是人类所拥有的珍贵情感,然而有些“缘分”却不过是一场骗局。“网恋”有风险,“动情”需谨慎,不要因为“爱情”掉进“陷阱”。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网络婚恋交友时需要留心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当遇到对方以各种理由不断索要钱财等“套路”时,更要时刻警惕,保存好平时聊天的文字证据、经济往来的转账信息等,必要时进行数据备份,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警方报案,保护好人身及财产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