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散装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12月1日,临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食用农产品规范治理工作推进会,农贸市场开办者、超市、肉品销售连锁店等100余名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参加了会议。
执法人员对两个《办法》中,涉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法定义务职责、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法定义务职责、违法行为相关处罚罚则、办法新增加“生鲜灯”的规定等内容,分别进行详细培训解读。会上,东关农贸市场负责人和1家肉品销售连锁店负责人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不使用“生鲜灯”作出食品安全公开承诺,现场签订《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信用承诺书》100余份。
会议对贯彻落实两个《办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提高认识,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散装食品信息标识等要求,提升防范安全风险能力水平。农贸市场要健全企业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职责,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两个责任”公示制度。二要持续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自《办法》实施之日起,各监管所要紧盯禁止使用“生鲜灯”的目标任务,督促经营者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照明设备,强化经营主体自查自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大力整治“美颜灯”,还原生鲜农产品“真本色”,确保“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姚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