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临泽县在全县持续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上门指导促规范。为确保食品超市承诺践诺,指导超市从采购、贮存,到销售、退市全过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完善食品进货查验和退市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销售行为,按照公开承诺事项逐项落实。
引领示范作承诺。在坚持承诺自愿的基础上,组织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影响力及示范效应的大中型超市、连锁食品超市发挥带头作用,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自我承诺,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严格食品安全自查、严控食品采购来源、严控食品销售过程、严格员工健康管理、严控场所环境卫生六个方面引导经营者进行“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并签订《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在店内醒目位置公示承诺内容,便于消费者了解监督。
现场评审严把关。执法人员从制度建立、食品采购、人员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食品安全各项制度是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落实,食品贮存、销售是否规范,经营场所是否干净整洁等,确保合法合规评定出一批示范店。
下一步,该县将以自我承诺活动为契机,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督促食品从业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好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同时,充分运用智慧化监管手段,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县市场监管局 姚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