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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620723059/2025-0003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科学技术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3-05
是否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临泽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临泽县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

2.县科学技术局权责清单;

3.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工作年度报告;

4.县科学技术局年度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

5.科技创新政策、政策解读;

6.科技工作动态;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通过临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slz.gov.cn/)予以公开,同时结合新闻报道及报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县科学技术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条件说明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县科学技术局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范围说明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三)受理机构

临泽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负责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时间:8∶30—12∶00、2∶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讯地址:临泽县丹霞大道种子大厦9楼916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6—5521067

邮政编码:734200

(四)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临泽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中国•临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形式提交申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同时提出多项政府信息需求的,应当分别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五)申请的受理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机构自接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应即时登记,并做出相应处理。

(六)申请的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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