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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620723042/2023-0002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1-05
是否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泽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县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编制《临泽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公开内容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非涉密政府信息:

1.本单位机构概况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

2.由国家部委和我省制定的与单位职责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县政府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宜于公开的文件等。

3.涉农区域规划、农业产业规划,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本单位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

5.涉农政策及涉农补贴。

6.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

7.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

8.本单位重要会议、工作动态、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信息。

9.上一年度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除在临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slz.gov.cn/zfxxgk/zfxxgkzn_6132/)上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可以根据需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现代农业在线”或者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

依法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当载明包括姓名、工作单位、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处理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信息。

3.答复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最迟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4.收取费用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临泽县丹霞大道221号种子生产技术服务中心7楼714室

    邮政编码:73420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6-552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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