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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620723065/2023-0002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地震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1-05
是否有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要求,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地震局实际,编制了《临泽县地震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临泽县地震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临泽县地震局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概况,包括地震局机构职能、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和本单位内设机构及职能。

(二)政策法规,包括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规划计划,包括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要点等。

(四)业务工作,包括本单位政务工作动态信息、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工作总结。

(五)本单位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六)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主要通过临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slz.gov.cn/)予以公开,同时结合新闻报道及报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申请条件说明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部门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范围说明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三)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临泽县地震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临泽县沙河镇县府街276号县财政局一11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6-5521678(传真)

邮政编码:734200

(四)申请方式。

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时,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我局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提出申请的具体方式有以下几种: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网上申请: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登录“中国·临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设的“依申请公开”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需补正材料的以材料补正完整后,重新提交后双方确认之日为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临泽县地震局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临泽县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临泽县地震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2.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申请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答复方式

临泽县地震局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申请收费标准

本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监督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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