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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620723035/2021-0000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临泽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1-05
是否有效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政府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泽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县应急管理局编制了《临泽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单位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

2.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等;

3.办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等

4.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5.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6.年度报告、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7.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

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主要通过临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slz.gov.cn/)予以公开,同时结合新闻报道及报刊、微信公众号“临泽应急管理”等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申请条件说明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部门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范围说明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三)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临泽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临泽县沙河镇县府街169号县政府统办号楼41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6-5528882(传真)

邮政编码:734200

)申请方式。

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时,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我局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提出申请的具体方式有以下几种: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网上申请: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登录“中国·临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设的“依申请公开”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需补正材料的以材料补正完整后,重新提交后双方确认之日为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临泽县应急管理局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临泽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临泽县应急管理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责任义务和隐私保护

申请人对申请答复内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申请人恶意修改和使用临泽县应急管理局提供的信息,临泽县应急管理局将保留依法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临泽县应急管理局充分尊重和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除非根据申请人本人授权或法律、法规规定,临泽县应急管理局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公开、提供或透露申请人的信息及其申请公开的事项内容。

为了您尽快获得所需信息,建议您在申请前查询您所需的信息是否已经公开。在申请时,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联系地址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凡自行领取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临泽县应急管理局领取,如受委托代人领取,需同时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友情提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受理意见建议、举报投诉、信访申请和问题咨询等。

)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申请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九)答复方式

临泽县应急管理局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申请收费标准

本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监督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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