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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泽县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23/2023-0047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6-10
是否有效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

                                 临政办函〔202332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泽县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省市驻临各单位:

现将《临泽县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25








临泽县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2214号)要求,持续改善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扭转PM10PM2.5持续下降的不利局面,确保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落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方针,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到质变。以细颗粒物精准防控为主,协同控制可吸入颗粒物和优良天数比例,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完善交通运输结构、改善用地结构,狠抓春秋冬季大气污染,以燃煤、工业、扬尘、面源污染、机动车尾气防治为重点,精准施治,综合管控,全面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着力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扎实推进煤质管控、工业污染、城市道路保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和城市集中供热改造、道路清洁运输、裸露场地扬尘污染、禁烧及农业扬尘污染、烟花爆竹和机动车污染、餐饮油烟污染等专项治理攻坚行动为抓手,紧盯环境空气质量任务目标,不折不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措施,保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落实主管部门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强化督查执法,严肃责任追究,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把“6100%”、“四个一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2.严格道路清洁运输管控。督促指导施工单位严密监控,建立工作台账,做到车辆不清洗不上路、不覆盖不上路、清洗不净不上路、覆盖不严不上路。织密道路渣土车扬撒监管网,切实加强对源头、沿途、终端的监管,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开展渣土车运输扬尘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着力提升道路清洁运输管理,使道路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

3.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保洁能力。进一步优化措施,加大城市保洁、道路机械化湿扫和洒水作业力度。逐步完善道路保洁机制,实施精细作业,强化源头管理,着力解决道路保洁所面临的突出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积极营造“清爽、整洁、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广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

4.强力推进裸露场地扬尘污染整治。按照“谁所有、谁管理、谁建设、谁(绿化)覆盖”的原则,以城区为重点,逐步向城郊规划区延伸,对各类施工工地、土方作业区、长期闲置土地、临时渣土堆场等场所的裸露土地开展扬尘专项整治,通过覆盖、绿化等方式,达到防尘、抑尘效果,实现城区及周边内无裸露土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5.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倡导文明祭祀。以烟花爆竹禁限放和文明祭祀降低污染为目标,坚持“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全面提升烟花爆竹禁限放和文明祭祀管控能力,降低烟尘污染,切实减少对空气的不利影响。(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沙河镇)

6.加大煤质管控力度。持续加大对煤炭市场、储运单位及二级配送网点的监管力度,建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煤质管控长效机制,形成营销规范、储运环保的煤炭配送网络,推动全县煤质管控工作有序运行,减少对空气环境不利影响。(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临泽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7.持续加大餐饮油烟监管。压实餐饮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开展油烟污染专项整治,依法取缔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等行为,构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和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城区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8.切实提升禁烧及农业扬尘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秸秆直接还田与饲料化利用、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大力推行农业施工湿法作业、推广新技术、新机械,加强农业作业扬尘治理管控力度,避免扬尘污染。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在重点时段对焚烧秸秆、垃圾、荒草和枯枝落叶等“四烧”行为进行不间断巡查、劝阻和制止,切实减少农村面源污染。(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

9.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持续推进老旧机动车淘汰,严格机动车监督管理,督促M站正常运行,发挥机动车排气监管平台作用,全面实现机动车环检和安检同步,加快“黑烟车”抓拍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县交警大队)

10.加强工业污染监管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严格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和传输数据监管,开展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随机采样监测,对超标排放和伪造数据的,依法从严从快处罚和媒体曝光,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重点加强对工业窑炉、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扬尘管控等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责任单位:县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具体详细、切实可行的本部门、本镇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将具体污染源监管工作落实到人,扎实推进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实行目标管理,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沟通信息,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实行调度、督导、预警和考核,推动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任务清单》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未列出上报时间的,季度末形成专项总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县大气办。

(三)营造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文明、低碳、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县融媒体中心要组织新闻媒体开设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工作专栏、专刊或专题,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宣传报道县委、县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禁令通告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邮箱信箱等,方便群众投诉;严肃查处和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努力营造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跟踪问效。各镇和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县大气办《工作任务清单》各项措施完成情况时时进行监督检查,政府办适时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及时通报问题,强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对工作不落实、任务未见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临泽县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临泽县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

任务清单

责任部门

1

施工扬尘精细化

管控

1.以城市建成区及周边为重点,每个施工工地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全面落实“6100%”抑尘措施和“四个一律”制度,监督监理方督促施工企业落实落细各项防尘抑尘措施,同时,做好扬尘日工作记录,并由监管部门、监理方和施工企业共同签字认可。2.市政工程在路面挖掘、切割、破碎等施工作业时要严密围挡,必须采取洒水、喷淋、喷雾等防尘降尘措施;组织实施拆除作业期间要全过程采取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大风天气禁止作业;清理废弃物过程做到湿法作业全覆盖、无死角、不起尘。3.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扬尘污染管控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施工场地围挡、易引发扬尘物料覆盖、场地硬化等措施落实情况,出入工程车辆清洗做到日记录备查。4.施工工地开工前,对施工单位进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合格证、机械编号、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企业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数量、种类等信息进行核查备案,对发现提供的设备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合或尾气不达标的设备,应予以退场处理。5.严格执法监管,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管控工作台账未建立的施工工地,坚决依法责令改正,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复查台账,实现闭环管理;对屡查屡犯、反复出现扬尘防治措施不落实的以及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的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坚决依法从严处罚。每周周五12:00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县住建局

绿化作业应保持作业面湿润,及时清运种植土、弃土、余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当天开挖的树穴当天完成栽植任务,并及时进行浇灌;对道路两边、中心隔离带进行绿化时,回填土边缘应当低于路沿石5cm以上,每月15日、30日将扬尘管控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县自然资源局

水利工程参照建筑工地全面落实“6100%”扬尘防治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每月15日、30日将扬尘管控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县水务局

2

道路清洁运输管控

制定工程车辆清洗制度及标准,作业车辆驶出工地必须进行清洗,并做好轮胎清洗记录台账,确保车辆清洁上路,坚决杜绝轮胎带泥上路。

县住建局

1.渣土车装载高度不得高于车厢额定栏板高度,运输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密闭覆盖、防漏袋和防漏闸板等抑尘措施;2.对渣土、砂石料及商砼运输车辆实行定期、不定期、全覆盖监管,严查渣土车遮盖不到位及沿途抛洒等违法行为,监督检查要留有痕迹;3.县交警大队负责对国道、省道和城区渣土车遮盖不到位及沿途抛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4.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城区道路渣土车遮盖不到位及沿途抛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5.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县乡道路渣土车遮盖不到位及沿途抛洒等违法行为查处。6.各责任单位安排专人,每周周五12:00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县交警大队、

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

3

城市道路保洁

1.健全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流程,细化保洁措施,完善保洁台账(必须如实填写日用水量),严格日常考核,全面落实机械湿扫,固定1辆雾炮车、1辆洒水车、1辆湿扫车对流沙河路、惠民路、枣乡路和丹霞大道(城区段)洒水频次不少于4/日,其它区域频次不少于3/日,确保机械化湿扫率达到85%以上。2.在发生沙尘等重污染天气时,全天候启动运行,加大路面清扫作业,及时消除地面尘土的二次污染,全面抑制扬尘污染,并做好影像资料留存。3.组织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其他县区道路保洁设备运行情况,学习经验,补齐我县短板,于65日向县政府提交一份可行的调研报告。

县城管执法局

加大绿化带喷淋频次,对城区及园区路、丹霞路绿化带每半月进行1次喷淋,沙尘天气结束后立即进行喷淋作业;丹霞山庄周边的绿化带做到一周2次喷淋作业,建立喷淋作业工作台账。

县自然资源局

对流沙河景区范围内裸露土地、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及景区清扫负总则,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丹霞山庄路面禁止干扫作业,坚决落实好湿法清扫,防止扬尘影响空气站周边空气质量,对“丹霞山”周边及丹霞山庄院前的草坪做到一周2次喷淋、喷灌。

县文广旅游局

加大对园区主干道、国道312线、食品园区路及城区周边县乡公路的清扫保洁,做到路面干净整洁,工业园区主干道落实湿法作业,禁止干扫,建立工作台账。

县交通运输局

细化、分解工业园区次干道、人行道,企业(门店)外围、公共等区域的卫生整治、保洁及垃圾清运,于61日将细化分解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县住建局

4

裸露场地扬尘管控

1.组织对辖区内各类裸露土地进行排查,分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标准、整改时限,于202365日前将裸露土地整改任务分解下达相关单位、企业。2.督促开展专项整治,短期、中期裸露土地(3-6个月)应使用防尘网(布)覆盖或喷洒环保抑尘剂,覆盖用防尘网(布)网目应满足抑尘要求;长期裸露土地(6个月以上)应进行绿化。于630日完成整改并通过现场验收,并将整改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县自然资源局

督促对城区已开工建设的建筑施工场地开展裸露土地覆盖,整改标准对应短期、中长期和长期三类进行整治。对场地出入口及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于5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县住建局

5

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文明祭祀管理

1.每年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的通告,严防严控城市建成区特别是大气重点管控区、禁(限)放的区域和场所。2.严格落实禁放区域管控职责,建立“镇、社区(村)、小区”三级联动体系,要充分发动镇、社区和广大干部群众、社区网格员、志愿者,逐小区、逐路段、分片、分段包干,将职责任务、禁放措施逐级落实。3.制定《禁放承诺书》,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层层签订承诺书,明确禁放责任。4.落实酒店及餐饮门店主体责任,对没有备案批准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建立工作台账。每月30日将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县公安局

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监督管理,对未获得销售烟花爆竹销售许可的商铺、超市等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从源头加强烟花爆竹的管控,建立工作台账。

县应急管理局

1.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全面推行低碳文明的祭扫方式,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大力弘扬生态殡葬文化,广泛宣传绿色殡葬理念。2.从领导干部带头,提倡鲜花祭祀,逐步取代焚烧祭祀品行为。每年730日、1130日将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县民政局

1.全面倡导环保低碳祭祀,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弘扬生态殡葬文化,绿色殡葬理念深入人心。2.以社区为单位,从每个干部带头,提倡鲜花祭祀,逐步取代焚烧祭祀品行为。每年730日、1130日将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沙河镇

6

加强煤质管控

1.加强煤炭进出质量管控,健全完善煤炭质量追溯体系,督促县级煤炭集中交易中心和二级配送网点落实各项制度,建立煤炭来源、质量、数量、销售对象等信息的购销台账,必须做到煤炭批次和购销登记信息详细准确,购销煤炭可追溯。2.牵头组织开展无证经营、非法销售劣质煤炭专项整治,确保一季度开展一次,季度末形成专项总结上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县工信商务局

1.加强煤质抽检力度,全县严格落实优于民用散煤烟煤2号标准。以煤炭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煤炭为重点,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检,每月30日向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上报煤炭检查及抽检情况。2.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依据《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查处,对单位燃煤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移交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依法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

督促各煤炭经营网点落实环保措施,依法查处未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和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环境违法行为,每年630日、1130日向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上报执法检查情况。

市生态环境

临泽分局

大本辖区煤炭储、运、销等环节的污染管控力度,严格落实洒水、喷淋、覆盖、入棚等抑尘措施,杜绝扬尘污染,对查出的问题做到立查立行立改,做到检查留痕化,每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各镇人民政府

7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管控

1.全面开展餐饮经营单位(包含餐饮企业、经营商户、露天烧烤摊点、食品加工单位、企事业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学校食堂等)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清洁能源使用和废气达标排放排查,食品加工单位、企事业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学校食堂和酒店2023年全覆盖开展废气监测,个体餐饮门店按照不低于30%完成监测任务,分三年完成。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对油烟超标的餐饮经营单位整改期限原则不超过10天。2.规范新开餐饮门店管理,对商住综合楼无专用烟道的不得新批餐饮,对商住综合楼已经审批且无专用烟道引发环境信访投诉的餐饮门店逐渐退出。3.城区各类餐饮经营单位必须100%使用清洁能源、100%安装油烟净化器,坚决杜绝使用燃煤和柴火等污染严重的燃料,每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县市场监管局

加强露天烧烤规范和整治,坚决取缔在未经审批的城区道路、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店外设炉灶、流动经营等餐饮摊点。禁止使用燃煤等污染严重的燃料从事餐饮活动,建立工作台账,每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县城管执法局

8

禁烧及农业扬尘

污染

1.持续推进秸秆燃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利用。2.大力推行农业施工湿法作业、推广新技术、新机械,加强农业作业扬尘治理管控力度,避免扬尘污染。3.对农业机械进行摸底排查,指导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减少废气排放。4.强化农村“四烧”监督检查,留存相关印证资料和影像资料。5.将种子晾晒场地裸露土地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纳入日常管理,督促相关种子企业采取有效的抑尘防控措施,从严落实“6100%”扬尘措施。每季度末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县农业农村局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禁烧责任清单,逐级传导工作压力,将禁烧工作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2.坚持源头控制和疏堵结合原则,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严禁在田间地头、道路两旁、林地、村庄附近焚烧秸秆和垃圾。3.强化巡查检查力度,对随意焚烧秸秆和垃圾的行为进行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进行监控检查,留存工作部署及执行情况印证资料。4.督促落实耕地冬灌。每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各镇人民政府

加大常态化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城市建成区随意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败叶、农用废旧地膜、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等违法行为,建立工作台账。每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县城管执法局

9

机动车污染防治

1.加强丹霞高速进出口路段交通管控,实时关注过境车辆流量,减少停留时间,避免带速停滞,减小汽车尾气排放。2.强力推进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3.严格查处逾期未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从源头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建立工作台账。

县交警大队

1.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修制度(I/M制度),做到闭环规范运行。2.每季度对汽修行业烤漆房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开展一次执法检查,确保大气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准排放,建立工作台账。每季度末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县交通运输局

1.强化2家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全面实现机动车环检和安检同步,严把检测质量关,严防数据弄虚作假,坚决杜绝尾气不达标车辆通检上路。2.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注册和编码登记,定期开展抽检,建立台账,强化跟踪整改,确保尾气达标。3.加快城区入口5套“黑烟车”抓拍系统工程建设,尽快发挥监管作用,建立工作台账。每季度末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市生态环境局

临泽分局

10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1.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企业的督查力度和频次,尤其要加大夜间督查检查频次,主要检查企业无组织排放源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工业动力煤质量和煤量情况、环保设施故障停机检修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偷排行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2.加强工业窑炉、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3.对工业企业堆放原辅材料、煤炭、砂石、灰土、固体废物等物料的渣场、灰场、堆煤场等场地落实建设围墙、覆盖、喷淋、收尘等防风抑尘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每季度末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园区管委会

1.督促砂石料场全面落实遮盖、围挡、密闭、洒水降尘措施,做好扬尘污染各项防治措施,并如实记载,以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2.加大非法开挖买卖砂石料查处。3.把种子晾晒场地扬尘污染防治作为土地审批前置条件,从源头上做好管控,并严格做好种子晾晒场地晾晒后裸露土地整治验收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每月30日将砂石料场执法检查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11室)、县大气办。

县自然资源局

全力抓好县供热公司80蒸吨脱销工程建设,于615日前完成整改;对240蒸吨锅炉环保设施进行全面维修,确保2023年冬季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县住建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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