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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泽县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23/2023-0047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2-15
是否有效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

                                 临政办函〔20237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泽县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及省市驻临有关单位:

现将《临泽县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10









临泽县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大型群众性活动风险评估、安全许可、安全监管等常态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按照“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组织有序、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机制,着力提升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全县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全县范围内举办的以下活动:

(一)体育赛事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节庆晚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项目开工仪式、启动仪式等活动;

(六)其他大型群众性活动等。

三、职责分工

1.承办单位对其承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负责,从严控制活动数量和规模,强化演出舞台和活动场地安全检查,加大安全投入,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大型群众性活动由2个或2个以上承办单位共同承办的,应当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并确定主要安全责任人。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应当根据法定职责,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确保各类指示、指引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确保各项设施、设备配置齐全、完好、有效,并提供达到活动要求承载量的配套停车场地。对群众自发聚集的迎新春、焚香祈福等传统民俗活动,相关部门及场所管理者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2.县公安局负责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审核活动承办单位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材料,依法实施安全许可,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指导活动承办者制订安全工作方案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举办前和举办过程中,会同有关部门对活动场地、安全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活动期间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做好人员转移疏散。

3.县委宣传部(县信息中心)负责指导做好涉及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及舆情引导管控等工作。

4.县文广旅游局负责加强活动现场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体育比赛活动和涉及体育赛事活动参与人员、体育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特殊体育项目赛事报批和群体赛事活动日常管理。

5.县教育局负责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等场所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涉及大批量学生、教职员工、教育系统人员外出参加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6.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审核活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活动现场及周边设施的安全检查,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7.县工信商务局负责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具体任务要求督促通信运营商做好网络信号安全保障;负责各类商业综合体、商场规模性促销和开业、庆典等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8.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活动现场周边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有序疏导过往车辆,维护交通秩序。

9.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防疫指导管理和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与卫生应急处置。

10.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等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展览展销、美食节等活动现场销售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管。

11.县住建局负责对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使用的建(构)筑物进行安全评估;做好活动场馆的消防工程验收复核工作,提供消防验收资料备查。

12.县信访局负责指导协调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信访矛盾化解,配合维护信访秩序。

13.县气象局负责提供与活动有关的专项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

14.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因举办活动需要设置的临时性搭建设施、户外广告设施的审批及安全监督管理。

15.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组织灭火救援工作。

16.县民族宗教局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

17.县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企业负责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的保障工作,加强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范围内有关线路、管道设施特别是临时性设置的线缆、管道、设备等安全检查和保障。

18.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促进行业自律,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相应安全管理职责。

四、工作流程

(一)科学制定安全方案。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单位应当提前制订安全工作方案。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1.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2.安全工作人员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3.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4.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5.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6.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7.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8.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9.应急救援预案。

(二)切实做好风险评估。按照“谁承办、谁评估”的原则,由承办单位组织专业人员或者委托专业评估机构,依据法律规定和有关规范,开展活动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分析活动举办地的社会治安形势、安全隐患、卫生防疫态势和自然环境等因素,对活动整个举办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全面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出具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要包括活动安全风险点、发生安全事故可能性、安全风险等级、防范控制措施等事项,并在安全力量、安全设备、安全容量、场地环境、票证管理、临时设施、交通疏导、消防安全、卫生防疫、应急救援等方面提出具体应对措施。

(三)严格落实许可制度。县公安局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依法实行安全许可制度。对安全风险评估发现的风险点未消除或者采取的相关措施不能有效降低、规避风险,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应当不予安全许可。承办单位应当在活动举办日20日前向县公安局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并提交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承办单位变更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活动规模时,要第一时间向县公安局报备,同时向县委政法委提交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四)规范编制应急预案。承办单位要分析预判活动举办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按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规范编制应急预案,科学制定应对处置措施,提高应急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应急预案要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动态分析、科学评估,持续优化应急处置措施,做到各要素、各环节全覆盖。县应急管理局要对应急预案依法依规进行指导审核,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承办单位要在活动举办前7日向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备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五)全方位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举办前7日内,由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和承办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的要求,对活动现场及周边实地勘察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必要时,可邀请安全专家参与检查。安全检查结束后,要书面向承办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工作建议。

(六)跟踪整改安全隐患。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紧盯不放,安排专人跟踪整改落实,确保活动举办前安全隐患全面消除。隐患整改后,承办单位要及时将整改结果向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书面报告。

(七)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单位要组成安全评审工作小组,对安全工作方案、问题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形成书面评审结论向活动承办单位进行及时反馈,承办单位要第一时间将评审结论呈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

(八)全力开展应急救援。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的,承办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生健康局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应急预案中承担的职责任务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公安、消防救援、卫健等部门单位要建立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确保发生突发状况能够快速响应、处置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大型群众性活动历来是公共安全事件高发、安全隐患集中的领域,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务必深刻认识当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保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要把安全工作与活动的组织实施紧密结合,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措施,规范安全管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事件,确保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有序。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电视、微信、抖音、广播及网络等新媒体,广泛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多渠道、多途径宣传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引导公众增强安全意识,了解基本安全常识,掌握基本逃生自救技能。

(三)严格责任追究。县政府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临泽建设考核内容,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单位要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议事会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共同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单位在履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职责过程中有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将通报纪检监察部门,对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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