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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 2023-01-17 10:32 编辑录入:临泽县医疗保障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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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医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相关决策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政务公开进一步主动。深入推进医保领域信息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下属各单位配合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有效。主动公开基层政务、财政预决算信息9条。

(二)公开流程进一步规范。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向局属各单位提出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根据工作职责,本着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和便于监督的原则,依法公开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以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并不断充实完善公开的内容,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监督。

(三)公开方式进一步创新。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呈现灵活多样。充分利用公务网“医保政策惠及万家”专栏、“临泽医保”微信公众及时向社会公开最新医保信息415条。

(四)信息公开进一步严格。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流程,认真落实信息上网三审制度,特别是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决杜绝泄密和表述错误等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已实现市级统筹,县区医保部门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不在另行制定政策性文件及实施细则。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医保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9月份医保局依法申请并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2022年医保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高,工作积极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群众对公开信息的应用不充分,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扩大公开信息范围,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提高信息质量。二是广泛开展政务服务平台等公开信息平台宣传推广工作,提高群众使用率,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作用和意义得到充分发挥。三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人社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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