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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临泽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3107/2021-0002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税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临泽县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21-01-28
是否有效

2张掖市税务局/col/col1551/index.html概况信息/col/col1583/index.html信息公开年报/col/col1824/index.html

国家税务总局临泽县税务局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临泽县税务局在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盯政务公开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切实加强与广大群众和纳税人沟通交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临泽县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甘肃省税务局、张掖市税务局以及县委县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制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保障纳税人和公众知情、参与、监督为目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措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充分发挥县政务公开网、办税服务厅公告平台、税企微信和QQ群等平台的功能,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服务渠道。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一步延伸了税收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触角。拓宽二维码使用力度,在办税服务厅张贴涉税信息二维码,并通过微信、税企QQ群等主动推送办税服务二维码,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由口头告知、书面告知向电子信息告知转变。同时,把人事任免、选拔任用、政府采购等,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适时进行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为税务系统门户网站、微信及办税服务场所的电子大屏等,均为免费开放平台。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工作由县局办公室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2020年通过张掖市税务局网页以及“县级信息公开平台”等发布政策文件、涉税宣传、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务信息等435条;通过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栏、电子大屏、税企微信QQ群、地方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渠道公开各类信息503条,今年12月新的县政务公开网上线后,县局第一时间维护各类公开信息40余条,并将持续更新到位,总计主动公开948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未向纳税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制度化抓好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协调、安排部署、情况综合和组织考核等工作,人教、财务、纪检、法制、纳服、征管、税政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分管政府信息公开项目的落实。

(四)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网站和新媒体为信息公开主渠道,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不断加强网站平台建设和管理。在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开展数据监测的同时,明确网站信息发布责任分工、规格要求,强化和落实了信息公开责任,通过严格地督查督办,确保了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五)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填报、复核、审批、公开”的程序对拟公开的各类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政务公开,或按规定要公开而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57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8

0

2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3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按照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落实措施、充实内容的原则,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加强公众互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和广大纳税人、人民群众的需求相对照,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机制还不够完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的措施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水平,努力实现公开机制健全、公开责任明晰、公开内容全面、公开形式有效、公开效果明显的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一是进一步丰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以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重心,特别是要以最新政策、征管改革、便民办税、行政执法等为重点,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为纳税人提供更加全面的涉税信息服务,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政务管理、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公开力度,通过公开接受社会广泛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手机短信平台、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系统、公示栏等媒介,确实保障公民特别是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等信息的知情权。三是进一步规范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规范报告撰写格式、统一数据统计口径,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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