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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3039/2020-00009
发文字号
临公〔2020〕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公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临泽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0-02-07
是否有效

2019年以来,临泽县公安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形式,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为确保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确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它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健全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并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编辑发布工作,由政工监督室负责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评,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创新公开平台。县公安局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坚持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县政府信息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同时,通过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媒体,积极收集意见建议,及时主动公开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

(三)提高信息质量。保证政务信息全面、真实公开是衡量政务公开实际成效的重要方面。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高公开意识,不断增强信息公开责任感,努力为打造透明政府、促进作风建设、联系和服务群众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力监督”的原则,县公安局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同时结合实际,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完善公开流程,规范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对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严把公开内容、项目和时效关,坚决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等现象,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公众形象和社会凝聚力。2019年县公安局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43条,其中在临泽公务网公开信息48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724条,报纸刊登信息102条,其它形式公开信息769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报告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权责清单、便民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2019年县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项目769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比上年增加3项;行政处罚728项,比上年减少21项;行政强制戒毒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7项;对外管理服务事项3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20项,采购总金额444.68万元。针对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县公安局通过及时公开《全县河道湖泊实施河湖警长制工作方案》《全县公安机关集中整治报废机动车大会战工作方案》《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关于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文件;与全省公安机关同步召开“破案追逃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就全县公安机关破案追逃攻坚行动取得的成绩进行通报;利用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契机,采取散发宣传材料、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等形式,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

/

/

规范性文件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3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9

21

728

行政强制

6

/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444.68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重复申请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六)其他处理







/

(七)总计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9起,公开行政诉讼案件5起,并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将行政诉讼处理结果进一步区分为“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两类情形,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案件4起,复议后起诉案件1起。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它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它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它结果

尚未审结

  

5

2

2

0

9

2

1

0

1

4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部门和民警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三是个别栏目信息与群众诉求、社情民意联系不紧密。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由局党委会议安排部署,政工监督室牵头,切实加强对全体民警的学习、教育、管理,强化督查、考核,提高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提高公安机关公开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水平培养。积极组织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民警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指导、督促各部门按要求正确公布相关信息。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机制。根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力监督”原则,把开展政务公开活动与公安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公安特色,不断开创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新局面。

(四)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与打造阳光警务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警务工作的促进作用,促进公安机关工作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警务”,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畅通群众诉求通道,积极收集社情民意,为公安机关重大决策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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