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
至2024年6月底城乡居民参保缴费113177人,比上年减少3024人。每人筹资标准1020元(参保居民个人缴费380元;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配套640元),应筹集资金11544.05万元,其中:参保人缴费4300.73万元,占应筹集资金的37.25%。基金支出7736.98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支出7253.99万元,同比增加216.47万元,增长3.08%;大病保险支出483.00万元,同比增加18.90万元,增长4.07%。
二、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收支情况
2024年上半年核定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1048个,职工参保14591人,同比增加60人。征缴基金3917.28万元,同比增加201.33万元,增长12.4%。基金支出3628.09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支出2247.20万元,同比增加335.74万元,增长17.56%;大额医疗补助67.74万元,同比增加40.65万元,增长150.06%;个账支出1212.86万元,同比减少302.75万元,降低19.98%;生育津贴支出100.29万元,同比减少14.11万元,降低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