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我县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及卫生动态变化状况,我中心按照《2024年张掖市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日对全县自来水公司和各镇供水点生活饮用水进行枯水期水样采集,现将监测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测范围
监测覆盖全县城市供水和农村集中式供水,主要监测对象为:
1.监测水样类型:市政供水和农村供水出厂水,居民生活饮用水末梢水,即用户水龙头水。
2.监测水质指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 2022)中的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及风险指标。风险指标是当地根据本地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特点,收集有关水源、管网、制水工艺等相关资料,综合风险因素而确定的指标。
二、监测点设置
按每2万人口设置1个监测点的要求,设定县自来水厂供水和各镇所辖农村集中式供水作为监测点,充分反映供水范围内饮用人口的水质卫生情况。
三、监测项目
监测指标:常规监测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共40项,部分项目委托张掖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
1.微生物指标: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和菌落总数共3项。
2.毒理指标:砷、镉、铬、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共18项。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共16项。
4.消毒剂常规指标:游离氯、二氧化氯2项。
5.放射性指标: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2项,城乡各选择一个监测点,城区采集出厂水,农村地区可采集出厂水和分散式供水,并且具有不同水源的代表性。
四、水样的采样、检测和评价标准
水样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 - 2023)的要求进行采集、保存,并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23)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 2022)进行水质检验和结果评价。
五、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
(一)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
全县城市生活饮用水共采水样12份,合格12份,总体合格率100%。
(二)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
全县农村生活饮用水共采水样32份,合格32份,总体合格率100%。
六、意见建议
1.加强水源地管理和保护,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水源地保护制度和相关规定,针对饮用水卫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调查研究,积极推动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与防护,促进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
2.加强供水单位水质监测。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质指标规定,全面系统地掌握水质情况,及时发现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防范疾病发生和流行。
3.开展卫生指导。加强对供水单位负责人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针对卫生监督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提供指导,促进供水单位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卫生管理,落实技术措施,自觉履行饮用水卫生安全责任。
4.信息公示制度。建立饮用水卫生安全公示制度,促进供水单位不断提高守法责任意识,加强与群众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风险交流,逐步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