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人民政府文件
临泽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要求,现将我县黑河、梨园河、鹦鸽嘴水库、红山湾水库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定标准
《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DB62/T 446—2019)5.1款规定: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5.2款规定:无堤防的河道,有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两岸规划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7.1款规定: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包括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土地征用线应符合SL 290规定。
二、划定范围
1.黑河临泽段河道长度56公里,左岸起点为鸭暖镇小鸭村与甘州区乌江镇大湾村交界处,终点为蓼泉镇下庄村与高台县芦湾墩水库交界处,岸线长度51.06公里;右岸起点为板桥镇小口子河与甘州区靖安乡靖安村交界处,终点为平川镇四坝村与高台县合黎乡五一村交界处,岸线长度56公里。
2.梨园河临泽段河道长度51公里,起点为倪家营镇南台村孤山子与肃南县白银乡交界处,终点为鸭暖镇暖泉村入黑河口。
3.鹦鸽嘴水库起点为隆畅河六级电站尾水渠入河口,终点为水库管理站北侧民工营,岸线长度10.44公里,划界面积约1.78平方公里。
4.红山湾水库起点为南台二级电站尾水渠下游,终点为水库坝址处,岸线长度6.81公里,划界面积约1.57 平方公里。
三、相关要求
依法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围垦河道,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为与后期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生态红线划定、国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划定方案可依据相关工作成果做适当调整。
附件:临泽县河湖管理划定范围(一)
临泽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临泽县河湖管理划定范围(一)
序号 | 河流(湖、库)名称 | 起点 | 终点 | 长度(公里)/面积(平方公里) | 有堤防河段划界方案 | 无堤防河段划界方案 | 备注 |
1 | 黑河临泽段 | 左岸为鸭暖镇小鸭村与甘州区乌江镇大湾村交界处,右岸为板桥镇小口子河与甘州区靖安乡靖安村交界处 | 左岸为蓼泉镇下庄村与高台县芦湾墩水库交界处,右岸平川镇四坝村与高台县合黎乡五一村交界处 | 56 | 堤防外5-20米 | 设计洪水位与陆域交界线 | |
2 | 梨园河临泽段 | 倪家营镇南台村孤山子与肃南县白银乡交界处 | 终点为鸭暖镇暖泉村入黑河口 | 51 | 堤防外5-10米 | 设计洪水位与陆域交界线 | |
3 | 鹦鸽嘴水库 | 隆畅河六级电站尾水渠入河口 | 水库管理站北侧民工营 | 1.78 | 土地征用线 | 土地征用线 | 未含鹦鸽嘴水电站用地范围 |
4 | 红山湾水库 | 南台二级电站尾水渠下游 | 水库坝址处 | 1.57 | 土地征用线 | 土地征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