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监管所:
为做好2024年春季学校(含托幼机构)开学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控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现将开展2024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食品安全总监制度,压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镇监管所要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经营者的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学校食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中专院校、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要积极落实食品安全总监制度,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二、加大“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使用率,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各镇监管所要持续加大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使用率的监督检查,加强“陇上食安”智慧管理平台中“平安校园”的应用。要督促学校食堂加强“陇上食安”智慧管理平台的应用,指导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熟练应用“陇上食安”智慧管理手机APP企业端,主动上传有效证照、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进销货台账、餐厨废弃物处理、食品留样、晨检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等信息资料,保障后厨视频设备正常运行,主动应用“陇上食安”的“两库一平台”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线上培训和考核。各类学校应积极鼓励广大师生、家长使用“陇上食安”手机APP公众端,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不断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保障食品安全。按照《临泽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各镇监管所要及时对辖区内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体系检查,全面排查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是否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和供应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对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处理;二查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转,餐饮用具是否按要求洗消保洁,餐厨垃圾是否定点存放、加盖密封、日常日清、及时清运;三查是否建立稳定、合规、可追溯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是否落实大宗食材的索证索票和电子一票通制度,是否对库存食品原料进行清点并及时处理不合格食品;四查校园周边食品小作坊、小超市、小餐饮店等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回收使用“地沟油”、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五查学校食品加工制作是否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是否未经健康体检上岗操作,加工制作行为是否规范,食品留样要素是否精准详实,是否落实专人专锁专管等留样管理规定。六查校园食堂使用燃气是否安全,是否做到管辖范围内校园食堂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全覆盖、无遗漏,确保监管无盲区、无死角。七查洗消保洁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转,餐饮具是否按要求洗消保洁,餐具不清洗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彻底等违规行为,消毒时间、温度是否达标,清洗消毒后是否专柜存放。
四、强化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营造校园文明节俭用餐新风尚。各镇监管所要督促学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督促指导学校食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减少加工制作过程中的食品浪费,积极倡导“崇尚节约、反对浪费”理念,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节粮爱粮意识,养成勤俭节约良好习惯。学校食堂要改进供餐方式,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套餐等措施,有效遏制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营造校园文明节俭用餐新风尚。
五、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各镇监管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亮牌督办管理办法(试行)》各项工作要求,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发挥好亮牌督办作用。协同各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相关舆情信息监测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发挥监管合力。
临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