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新华、蓼泉、平川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上报李保等26户52人享受相关待遇的报告》(政府报〔2023〕181号)、《关于新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报告》(新政字〔2023〕143号)、《关于给予赵天增等7户12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报告》(蓼政字〔2023〕125号)、《关于李红喜等8户15人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报告》(平政字〔2023〕114号)和《关于上报拟新增农村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的报告》收悉(倪政字〔2023〕208号),经县低保服务中心审查资料,入户调查,局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李保等37户70人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从2023年12月起享受相关待遇,请予以公示。张文伟等16人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同时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待遇,请补齐残疾人“生活补贴”办理资料手续。
二、同意许吉山等2户5人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类别,从2023年12月起享受相关待遇。
三、同意李兴虎等3户12人从2023年12月退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四、同意缪红等3户3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从2023年12月享受相关待遇。
五、赵会珍1户1人不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不予批准。
六、李克生1户2人从2023年12月起纳入低保边缘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