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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泽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 规划和临泽县“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 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23/2022-00111
发文字号
临政办发〔2022〕69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8-26
是否有效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泽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

规划和临泽县“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

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省市驻临各单位:

现将《临泽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临泽县“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月12日


临泽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为明确“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依据《临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和《甘肃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张掖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县民政工作坚 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大力指导支持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认真履行职责使命,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为“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社会救助成效显著充分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兜底保障专项攻坚行动,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构建起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为基础,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现了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十三五”期间,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年保障标准分别由2016年的5016元、2880元、4525元提高到2020年的6924元、4428元、5760元,分别增长38.04%、53.75%、27.29%。争取中央及省级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累计2.6亿元,年均增长14.5%。止2020年底,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584户7052人,特困供养对象600户613人,临时救助群众约4.4万人次,农村一二类低保占比由“十二五”末的33.09%提高到67.82%,兜底保障对象占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的29.31%




养老服务相关数据对比


日间照料中心(个)

养老床位数(张)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张)

特困对象集中供养人员(人)

十二五”末

51

908

30

120

十三五”末

78

1279

54

157

增幅

34.6%

29%

44.4%

23.6%

2.养老服务创新发展。

“十三五”期间,争取各类项目资金2200多万元,建成县中心敬老院2号供养楼、蓼泉养老福利服务中心、老年福利养护中心,对县中心敬老院1号供养楼和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完成各镇敬老院的集中整合,对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实行“公建民营”,登记注册养老机构5家,建成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8个,养老床位数由2015年的908张增加到1279张,全县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54张,比“十二五”末增长44.4%;纳入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达到157人,比“十二五”末增长23.6%。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三年专项行动,养老机构设施条件、消防安全、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养老护理员队伍达到115人,持证上岗率达到90%。引进甘肃江子为民养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建成临泽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累计提供服务13.92万人次,实施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开展养老机构接收经济困难老年人托养和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和领域不断拓展,基本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3.社会事务管理巩固拓展先后投入资金600多万元,完善公墓区道路、渠系、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节地生态安葬示范区50亩。投资1087万元建成县殡仪馆,购置祭祀焚烧炉500套,城区乱搭灵棚、沿街祭祀、抛洒纸币现象从源头上得到治理。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和“一沿六区”及重点项目区坟墓搬迁工作,累计迁坟4000多座,基本殡葬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推进婚姻登记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补录新中国成立以来婚姻登记档案20252对,建成婚姻登记颁证大厅。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0多人次。圆满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采集地名2799条,完成《临泽县地名志》和县、镇行政区划图编纂出版。新命名城区街路巷46条、桥梁12座、调整道路起止点5条。投资385万元,全面完成城区路牌和城乡二维码门楼牌设置工作,安装门楼牌75151个,路牌261块。

4.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巩固扩大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成果,湾子村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大寨村被省民政厅命名为“全省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以“构建1+6服务平台,提升农村社区服务水平”为主题,在下营村等6个试点村开展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镇村(社区)全部建成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工作机制、服务功能有效加强。完成第九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基层民主参选率达到98%。完成39个村村主任、副主任的补选工作,71个行政村、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申报成立了新华镇新盛社区。扎实开展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和村民协商议事实践,建立了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分两批次取消、合并镇、村(社区)各类挂配919

5.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全县登记注册社会组织192个,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由“十二五”末的8.3个提高到12.5个,采取“建、联、结、派”方式,持续推进“两个覆盖”质量,深化“四抓两整治”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提升行动,深入开展“三岗联创”,做亮“暖心先锋”党建品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提升。成立了县社会组织党委,单独建立党支部6个,联建、挂靠等组建159个,党组织覆盖率达到85.9%。思源慈善救助协会党支部被授予“枣乡先锋号”,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党支部创建为“全县党建标准化示范点”。社会组织参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通过捐赠扶贫、志愿扶贫、产业扶贫等措施,累计投入资金2200万余元,1300多名贫困户受益。

6.社会福利、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孤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制度,孤儿保障标准达到1320元,保障孤儿1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8人,登记在册留守儿童358人、困境儿童799人。32名孤儿接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配备儿童督导员7名,儿童主任76名。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妇女112人。残疾人“两项补贴”扩大到全部一、二级残疾人,惠及3280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065.29万元。全县登记慈善组织4个,“十三五”期间筹措款物200万元,资助救助困难群众400多人次。县慈善协会自2020年7月成立以来,组织实施“安居家园”援助、“生命之光”大病救助、“情暖张掖助力脱贫”99公益日募捐等活动,助推全县慈善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不断加强,全县取得全国社工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61人,比“十二五”增加61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例0.4‰。举办社工人才培训班9期,受训人数260人(次)。孵化培育社工机构2家,建立社工实训基地1个,在乐民社区开展“三社联动”试点项目,社会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注册志愿者累计1.4万人,占总人口比重的10%,注册志愿团体269个,每万人拥有志愿服务组织达19个。

7.自身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修订完善议事决策、党建、行政事务管理制度30多项,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提请县委、县政府和“两办”出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等方面政策文件10多项,民政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民政系统便民利民专项行动,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接受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和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开通县民政局公众微信号,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不断提升基层民政经办能力。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19年荣获全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二)基本形势

对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提出的有关民政工作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诉求,全县民政事业还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短板弱项。一是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滞后,社会救助信息互通共享不够充分,救助对象认定有时还不够精准,社会救助精准保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养老设施建设“欠账”较多,与人口老龄化趋势还不相适应。特别是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四个同步”落实有差距,社会化养老基础薄弱、床位不足,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不高,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设施利用率不高、改造升级任务繁重;三是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力度不够,地名、殡葬、社会工作等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四是民政事业经费支出的刚性需求与财政投入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特别是受福彩公益金大幅下降的影响,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不断加剧,民政工作的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五是基层民政力量薄弱。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后,民政办机构撤并、职能分化,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不足与社会治理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的矛盾依然突出。

(三)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民政事业发展迈入全面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也是再造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的窗口期。全县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机遇。一是民政事业的职能定位更加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为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对民政系统更好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机构改革后,民政工作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更加精准、更加聚焦,任务更加明晰。二是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从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收入分配差距出发,基本民生保障将由“补缺型”为主,逐步转向“补缺”基础上的适度普惠;基层社会治理将转变分散多元的状况,逐步向体系化、协同化迈进;基本生活服务将从以物质资金为主,不断迈向物质服务和精神关怀相结合。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改革、社区治理、慈善事业、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等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这些领域固强补弱的任务将更加繁重,民政领域更加注重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系统治理的要求也会更高。三是民政事业发展的空间更加广阔。全县民政事业正处于政策调整的关键期和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工作重心明显转移,基本民生保障和特殊群体关爱保护等职能更加强化和拓展,人民群众对养老、基本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日趋多元,民政服务社会化、产业化、体系化发展的空间进一步拓展,民政事业将进入开拓发展、大有作为的新阶段。四是民政事业发展的技术支撑更加有力。现代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民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奠定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基础,“互联网+民政”、“互联网+服务”成为新时代民政工作创新的重要技术支撑和平台,民政事业行稳致远的技术基础更加牢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特征,紧紧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创新,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全面提升民政服务能力,统筹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全县民政事业现代化新局面。

(二)发展思路

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增强保障服务能力为主线,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本民生保障、城乡一体化、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关键领域,着力补齐民政事业发展短板和弱项。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推动民政服务从“特定群体”向“社会公众”转变,工作布局从“农村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工作机制从“管理服务”向“治理服务”转变,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社会服务,促进民政事业平衡发展、充分发展、协调发展,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县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基本形成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相关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民政领域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1.基本民生保障达到新水平。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大力推行“资金+物资+服务”的救助模式。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农村一、二类低保占比达到75%以上,城市低保覆盖面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全面落实省、市制定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政策。护理补贴标准逐年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更加精准有效。

2.社会养老服务迈出新步伐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更加健全,区域养老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到2025年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覆盖率明显提升,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3.基层社会治理得到新加强党领导的城乡社区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县域智慧社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到2025年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0%,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80%,城市社区居民公约、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全覆盖。

4.基本社会服务实现新发展。建成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配备及新任职培训全覆盖。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制度,完善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覆盖范围。深化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范提升区划地名工作。殡葬设施布局更加优化,年均遗体火化率达到15%以上,节地生态安葬(放)率达到55%以上。婚姻登记服务功能区更加完善,“互联网+婚姻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基本社会服务提质增效,实现基本社会化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均等化。

5.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导向全面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88%以上。综合监管机制更加有效,到2025年底,全县每个城市社区拥有社区社会组织5家,每个农村社区拥有社区社会组织2家,社会组织步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6.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统筹机制更加完善,初步形成县-镇-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乡镇社会工作站全覆盖,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4‰。培育发展慈善公益组织,引导支持慈善公益力量积极参与全县重大战略实施。

十四五”期间,全计划新建(续建)项目21个,概算总投资8.03亿元。其中老年福利项目15个,投资6.64亿元;社会福利服务项目1个,投资0.19亿元;殡葬服务项目4个,投资0.52亿元;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项目3个,投资0.68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思路,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能力,精准高效保障基本民生。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运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保持农村社会救助政策持续稳定。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调整优化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2.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完善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政策,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健全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机制。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人员,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将未成年人获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条件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的“救急难”工作机制。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在提供物质救助的同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大力推行“资金+物资+服务”的救助模式。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加强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3.稳步提升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保障标准年平均提高8%,农村一、二类低保占比达到75%以上,城市低保覆盖面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严格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责任,完善政府购买照料服务措施和监管机制,持续提供“四个一”服务(每月理一次头发、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周打扫一次卫生、每半年发放一次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对高龄、独居、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原则上要实行托底集中供养。统筹使用照料护理资金,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经济困难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根据城乡居民遇到的困难类型,适度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纳入临时救助数据库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范围,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加强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人等离家在外的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工作。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慈善帮扶的衔接,形成救助合力,确保救助对象应救尽救。

4.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家庭人口、经济状况重大变化报告机制,推动民政与公安、教育、住建、人社、卫健、市场监管、扶贫等部门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共用,优化社会救助对象审核确认程序,形成无缝对接、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机制。全面落实省、市制定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政策。健全困难群众动态监测预警机制,探索制定低保家庭认定预警指标,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有效转变。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报告、快速响应等工作机制,完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实行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积极探索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改革。

5.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县、镇社会救助服务机构力量配备和条件改善,建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将开展社会救助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待遇保障,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规范购买流程,加强监督评估;健全完善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和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制度,鼓励社会救助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促进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发展。加快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依托省级社会救助综合管理网络平台,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数据库,完善社会救助信息资源。加快建设县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构建“智慧救助”体系,推进“互联网+救助”模式,为救助对象提供精准、高效的救助服务。


专栏1 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基础主要任务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加强社会救助标准、对象认定、动态管理等方面同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全面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2.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体系,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3.稳步提升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保障标准年平均提高8%,农村一、二类低保占比达到75%以上,城市低保覆盖面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推动构建“资金+物质+服务”救助模式。

4.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健全困难群众动态监测预警机制。

5.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将社会救助所需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待遇保障。

6.建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加快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数据库。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服务转型需要,聚焦养老观念、养老基础设施、养老服务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持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构建临泽特色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1.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全面落实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农村经济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开展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三项服务政策。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强化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衔接,整合资金,因地制宜提高养老补贴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形成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以失能、重残、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和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接受基本养老服务、领取老年人补贴的参考依据。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丰富基本养老服务项目。适时提高重度残疾老年人护理费用补贴标准,增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支付能力。探索建立多层次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制度,推动长期照护保险试点,使养老服务各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有益补充作用,为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建立完善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养老服务供需变化,适时调整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将县级福彩公益金的60%以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

2.加快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聚焦兜底养老需求,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工程,至2025年,完成临泽县中心敬老院3号供养楼建设项目,全县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优化完善社区养老基础设施布局,积极争取项目投资,改造建设集日托、短托、助餐服务、文化娱乐、康复护理、医疗保健、休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枢纽型”乡镇(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健全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结合新建小区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整合社区楼院、居民小区共用空房用于养老服务。在新成立的新华镇兴盛社区、丹霞旅游景区、新开发住宅区新建日间照料中心4个,改造提升10个,推动构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十五分钟”服务圈。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完善居家养老支持措施,加快“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名录,探索建立“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鼓励社会力量在农村投资兴办面向失能、失智、失独、高龄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性养老机构。持续开展养老机构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基本构建起层次清晰、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县、镇、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3.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以优先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为导向,鼓励和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教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服务。支持企业围绕适合老年人日常生活需要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无障碍设施、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柜。鼓励电商平台根据老年人消费需求特征,优化服务功能,开发养老服务产品。

4.持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实行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完善养老服务信用监管体系,定期组织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并根据县区经济社会发展适时提高标准和范围。加强养老领域风险监测与防控工作,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构建统一的养老数据库和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积极培育以“智慧养老”为特征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健全完善覆盖县镇村(社区)三级、互联互通、分级管理的“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扩大“一键通”应急呼叫系统安装范围,实现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促进养老服务的科学管理和智慧服务能力提升。

5.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支持县职教中心开设护理员“老年服务与管理”大专班和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中心兼办养老服务培训机构,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培训机制。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大规模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制定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政策,改善待遇、提供更明晰的职业前景,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养老队伍。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和褒扬活动,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建立为老志愿服务队伍,推动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村(居)委会等拥有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通过互助养老等方式开展常态化、专业化为老志愿服务,引导社工积极参与社区内的帮扶活动,形成专职社工、志愿者相结合的社区养老服务力量。

6.稳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工作推进机制。鼓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建设老年康复中心、老年护理院,设置医养型床位,开设老年病科、老年病门诊,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加强社区居家康复和护理服务,推进“互联网+护理”“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家庭医生”等服务模式应用于养老服务。健全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就诊绿色通道,促进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资源布局规划衔接,统筹规划依托临泽县中医康复养护中心医养综合楼建设,科学采取医疗养老一体化管理单独核算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增强城乡各养老机构的医疗、康复、护理和保健服务功能,根据养老机构需求和能力开办医务室,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


专栏2 “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目标值

机构养老

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

≦50%

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55%

社会力量兴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

70%

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张数(张)

60

社区居家养老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新建公共设施和养老场所无障碍(%)

100%

养老服务保障

养老护理员培训率

100%

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

≧98%

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

≧60%

)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按照“便于管理、关于服务、便于自治”的原则,合理确定社区规模,基本建成与全县经济社区发展水平相适应、广覆盖、高水平、高质量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农村社区以典型示范为引领,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功能健全,满足居民“家门口的服务”需求,居民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1.完善党领导的城乡社区自治制度。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推动完善社区治理的制度体系,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组织和驻区单位联动机制,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社区为平台、社工为骨干、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为补充、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为内容的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幸福社区、城市和谐社区等示范创建长效机制,为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实践提供政策制度支持。以党建为引领,不断加强以镇党委、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管理机构建设,整合各类服务事项、服务资源和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加强城乡社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管辖范围和规模,纵深推动村民自治实践。选优配强村(居)委会班子,严格落实村委会成员任职资格联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村级民主监督等制度规程,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肩挑、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中党员占一定比例,每个村(居)委会都有妇女委员。持续推进村(居)委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深化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全面落实村(居)务公开制度,继续完善“三会一代理”“四议两公开”等村(居)务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村(居)务信息标准化公开栏。

2.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健全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化。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共同体,推动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探索建立乡镇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联动机制,不断丰富村(居)民参与公共事项决策的有效形式,探索外来人口参与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和其他形式协商有机结合,到2025年,基本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常态。积极开展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打造亮点、培树典型,在全省农村社区建设方面有所作为。全面推动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发展。

3.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能力。聚焦城乡社区服务短板弱项,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建设,提高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的资源整合和功能集成。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机构(设施)网络,加快村级活动场所新建或改造提升,2022年底前完成颐和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2025年底前,新建城市社区服务中心5个、村务活动中心10个,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县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80%。加强城乡社区文化娱乐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目录,推进农村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县域智慧社区建设,以“互联网+社区服务管理”为平台,强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大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城市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到90%、70%;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服务制度标准,推进城乡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社区服务质量认证和能力评价。拓展城乡社区服务,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服务组织为城乡社区提供专业化、特色化、个性化服务,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建设,全面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清单,培育具有专业性和信誉度的社区服务机构。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市社区服务资源向农村、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及生态移民安置社区等辐射延伸,推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建立以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社区专职工作者为支撑,其他社区服务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拓展城乡社区服务人才服务范围,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志愿者互动机制,丰富社区服务人才资源,提升服务水平。

专栏3 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主要任务

1.到2025年,基本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常态。积极开展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打造亮点、培树典型,在全省农村社区建设方面有所作为。全面推动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发展。

2.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机构(设施)网络,加快村级活动场所新建或改造提升,2022年底前完成颐和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2025年底前,新建城市社区服务中心5个、村务活动中心10个,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县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80%。

4.大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城市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到90%、70%。

(四)加快推动基本社会服务高质量发展

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基本社会服务需求日益多元化的趋势,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强和改善基本社会服务,不断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健全完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推进基本社会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均等化。

1.加快推进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和程序,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动态调整和自然增长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水平。持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活动,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医疗、教育、康复、就业等方面的保障水平,探索建立成年孤儿住房保障制度。推动将儿童福利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儿童福利服务。加强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培育孵化1家具有专业水平的儿童类社会组织。健全完善儿童收养登记制度体系,规范收养登记档案管理,完善收养评估标准,全面实施收养评估。完善社会散居孤儿、家庭寄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监护评估、家庭培训和监护保护制度,探索开展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助医助学工作。

2.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精准实施分类保障,完善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实现一人一档案,建设县级综合指导和服务平台。完善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制度措施,加强对困难家庭的重病、重残儿童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动态信息管理和档案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制度,督促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推动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确定被委托照护人,指导其签订书面照护协议,指导外出务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与留守子女亲情关爱和日常联络沟通,确保每周联系和交流不少于1次,指导村(居)委会有效履行强制报告、预防干预等职责。加强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全面提升全县儿童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确保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上岗培训率2023年达到80%,2025年达到100%。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提供关爱服务,打造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慈善项目。

3.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制度,落实“家庭监护为主体、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措施,完善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助医助学等政策,建立“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建成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到2025年底,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督办、处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强化家庭主体责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监督、帮扶,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建立监护评估机制,加强危机干预和家庭监护能力评估体系

4.健全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制度,完善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至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困难残疾人,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至三、四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达到100%。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强化残疾人保障相关制度衔接,探索创新残疾人补贴内容和形式,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参与为各类残疾人提供消费券、打折券、服务券等新型补贴。

5.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救助相关部门机构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继续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纳入全县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提升救助服务质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转介处置机制。开展“互联网+救助寻亲”合作,发动社会力量,帮助滞留人员回归社会和家庭。到2025年底,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达到100%。全面开展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工作,完善符合条件的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并享受相应社会保障,推动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完善的新时代救助管理服务体系。

6.推动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和惠民殡葬费用减免制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公共服务需求。按照“分步实施、重点建设、有序推进”的思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建成县殡仪馆火化车间,启动县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到2025年完成公墓内道路改造30公里,绿化改造30公里,建设节地生态骨灰墓500座,节地生态安葬遗体示范墓500座。积极推进葬法改革,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便民惠民、绿色文明的基本殡葬服务网络,形成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安葬服务供给格局,“十四五”期间,实现年均遗体火化率达到15%以上,节地生态安葬(放)率达到55%以上。加强殡葬领域问题治理,健全完善殡葬监管执法体制,建立殡葬协同执法机制,强化殡葬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监管,积极稳妥推进活人墓、豪华墓、乱埋乱葬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统筹推进殡葬文化建设和移风易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健全红白理事会及村规民约,弘扬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等优秀殡葬文化。推进“智慧殡葬”建设,鼓励支持“互联网+殡葬服务”模式,推行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培育文明、健康、绿色殡葬新风尚。

7.全面提升婚姻登记服务管理能力。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进婚姻登记机构文化建设和升级改造,“十四五”期间完成婚姻登记颁证大厅、婚姻登记辅导室、档案室的设立。加强婚姻管理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完善网站、微信、APP等多渠道婚姻登记智能咨询、网上预约证明材料预审服务,增加图像采集、人脸识别等设施设备,完善婚姻登记信息部门共享,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试点,推动婚姻登记工作的数字化、精细化和智能化。加强婚前指导、婚前保健、婚姻家庭关系调解和离婚辅导,减少婚姻家庭纠纷。加强婚姻登记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推动婚俗改革,积极推行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推进孝亲文化展示馆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文明婚俗文化宣传,弘扬社会主义婚姻文明新风,整治高价彩礼、低俗婚闹、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建立婚介服务机构监管制度,规范婚介行业事中事后监管。

8.积极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全面完成图录典志编纂任务,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归档工作。至2025年,地名管理软件使用率达到100%,全面完成《国家标准地名词典(临泽县部分)》《国家标准地名志(临泽县部分)》及县行政区划图、标准地名录、标准地名词典编纂工作。加强地名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为支撑,开通县地名公共服务网站,实现地名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公开化、标准化,为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积极推进地名设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成县、镇政府驻地设标、城乡标准楼院门牌设置。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不断强化法定行政边界线管理,持续开展“平安和谐边界”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界线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完成第四轮省级、市级、县级界线联检任务,妥善调处边界地区矛盾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专栏4 加快推动基本社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主要任务

1.加快推进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建成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加强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培育孵化1家具有专业水平的儿童类社会组织。全面提升全县儿童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确保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上岗培训率2023年达到80%,2025年达到100%。

2.推动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建成县殡仪馆火化设施。全面提升全县公墓基础设施水平,2021年启动县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到2025年完成公墓内道路改造30公里,绿化改造30公里,建设节地生态骨灰墓500座,节地生态安葬遗体示范墓500座。“十四五”期间,实现年均遗体火化率达到15%以上,节地生态安葬(放)率达到55%以上。

3.全面提升婚姻登记服务管理能力。“十四五”期间完成婚姻登记颁证大厅、婚姻登记辅导室、档案室的设立。加强婚姻管理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强婚姻登记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婚俗改革。

4.积极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至2025年,地名管理软件使用率达到100%,全面完成《国家标准地名词典(临泽县部分)》《国家标准地名志(临泽县部分)》及县行政区划图、标准地名录、标准地名词典编纂工作。

    (五)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中党的活动、党的工作及党的影响力有效覆盖。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1.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制度。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力度,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年报)、评估中同步推进党建工作。按照应建尽建原则,纵深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到2025年力争实现党组织覆盖率达88%以上,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全面提升。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注重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入党,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实行党组织书记与经营管理人员交叉任职,深入开展“双培双找”活动,推动党建工作骨干队伍能力素质全面提升。构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度体系,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扎实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深化“双比双争”活动,全县培育示范性党组织不少于2个。按照“六有”标准,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建工作的基础保障水平和实效性和影响力全面提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抓好以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为重点的党建工作骨干队伍培训,提升党建工作骨干队伍能力素质。

2.优化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深化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推进社会组织登记“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迈向“零跑腿”,优化登记流程,实现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力争“十四五”末期,实现网络、数字社会组织,加快社会组织法制建设,将民法典精神融入社会组织管理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切实维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稳妥推进直接登记,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到2025年底,全县每个城市社区拥有社区社会组织5家,每个农村社区拥有社区社会组织2家。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利用“互联网+监管”、全国信用信息平台、执法监察平台等,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黑名单”、“红名单”奖惩机制,将社会组织实际情况与现实表现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挂钩。探索推进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改革,加强对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非法社会组织打击取缔力度。强化社会组织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到“十四五”末期,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更加健全。社会组织法规政策更加完善,综合监管更加有效。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社会效应更加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形成。

专栏5 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主要任务

1.到2025年力争实现党组织覆盖率达88%以上,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全面提升。

2.扎实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深化“双比双争”活动,全县培育示范性党组织不少于2个。

3.提升党建工作骨干队伍能力素质,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组织开展岗前和任期培训。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教育引导,培训优秀社会组织负责人不少于50人次。

4.到2025年底,全县每个城市社区拥有社区社会组织5家,每个农村社区拥有社区社会组织2家。

5.到“十四五”末期,社会组织法规政策更加完善,综合监管更加有效。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社会效应更加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形成。

   (六)加快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发展

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纵深推进民政领域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构建“社工+志愿者”协同服务模式,推进志愿服务化常态化发展。加快培育慈善组织,激发慈善事业活力,推动形成法治化、组织化、专业化、多元化、大众化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

1.加快构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统筹机制,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高效畅通的工作格局。加快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优先发展以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人员、流动人口、特殊困难人群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和以精神慰藉、教育辅导、婚姻家庭等为重点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进品牌化建设。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进社会工作规范发展。“十四五”时期,力争重点培育至少2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的标准,加快农村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具体承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志愿服务组织培育、社会工作网络构建、参与社区治理、扶老助残及关爱妇女儿童等服务功能。2021年到2023年底建成3-4个乡镇社会工作站,到2025年底,实现社会工作站全覆盖。继续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2.增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联动发展活力。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社工职业水平资格考试,争取持证社工持续增加,到2025年底,每个社区有2名以上持证社工。建立分级培养机制和分类培训体系,每年举办社工考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班,使辖区内持证社工培训率达100%。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培养、评价、管理和激励保障制度,支持在民政事业单位与基层民政经办机构、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加快民政领域社会工作发展,鼓励一线社会工作者通过培训和考试提高专业能力,获取职业资格。探索构建综合型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逐步推动“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常态化。加快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制度,依托社区服务设施设立志愿服务点,搭建社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人才开展服务的良性互动机制。推进社会福利、收养、未成年人保护、婚姻家庭服务、殡葬服务等领域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制度保障有力、志愿服务网络健全、参与渠道便捷可及、覆盖领域和范围广泛的临泽特色志愿服务体系。

3.促进慈善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培育发展慈善公益组织,引导支持慈善公益力量积极参与全县重大战略实施,引导更多的慈善资源进入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特殊人群帮扶等领域。统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深挖社会团体、企业、爱心人士募捐潜力,深化实施“生命之光”大病救助、“安居家园”援助等慈善项目,充分发挥慈善公益在兜底保障中的辅助作用。创新慈善事业发展方式,协调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建立慈善行为记录和激励机制,大力发展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加强慈善组织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制度,健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等监管机制。

专栏6 加快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1.“十四五”时期,力争重点培育至少2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2.2021年到2023年底建成3-4个乡镇社会工作站,到2025年底,实现社会工作站全覆盖。

3.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社工职业水平资格考试,争取持证社工持续增加,到2025年底,每个社区有2名以上持证社工。每年举办社工考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班,使辖区内持证社工培训率达100%。

4.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制度保障有力、志愿服务网络健全、参与渠道便捷可及、覆盖领域和范围广泛的临泽特色志愿服务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民政事业发展方向。坚持党的领导统揽全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牢民政事业发展的政治航向。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全面从严治党核心位置,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思想建设,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民政实践,推动民政工作。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涵养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协同发展合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把握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参与,着力构建政府、部门、社会、市场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格局,汇聚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进一步明确民政系统内部职责分工,完善层级工作责任链条,推动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贯通、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民政机构的经常性指导和监督,强化刚性约束,确保本规划目标的如期完成、主要任务如期落实、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建立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工作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民政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资金投入夯实发展基础。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加大对我县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与更新改造、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领域转移支付力度,确保规划各项重点工程顺利推进。拓宽财政性融资渠道,健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养老、社会福利、殡葬等民政领域发展。综合运用税收减免优惠、资金引导、人才支持、培育孵化、精神奖励、共建共治等多种途径,增强民政事业发展资金支撑基础。

(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健全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严格干部管理监督,以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和责任担当,强化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和保护。完善继续教育体系,健全专业人才职称评定制度,培育造就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民政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完善提升基层民政能力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镇党政主要领导和村(居)两委负责人抓民政工作职责,足额配备乡镇民政管理服务人员。探索采取配备民政协理员、购买公益岗位、引入专业社工等多种途径,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全面提升民政综合服务能力。

(五)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在“数字政府”建设体系框架下,统筹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推动“金民工程”业务系统落地应用,加快“掌上民政”项目建设,逐步形成体系化、集约化、标准化、精准化的一盘棋布局、一张网建设、一体化发展格局。推动更多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异地可办”,实现网上可办率达到80%。进一步畅通同群众、企业的互动渠道,提升民政政务服务便捷度,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新技术与民政业务融合应用水平,探索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在民政政务中的应用,提升业务拓展能力、大数据分析能力和决策支持能力。

(六)切实强化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风险,构建民政大安全格局。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各类预案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不断巩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措施,加强机构内老年人、儿童、特困人员等健康监测。积极改善民政服务机构、城乡社区防控设施和条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附件:“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附件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

年限

建 设 内 容

计划

总投资
(万元)

老年福利项目

66354

1

临泽县中心敬老院建设

新建

2023-

2024

建设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楼1栋,建筑面积8755平方米,框架结构六层,新增养老床位202张,建设养老用房、餐厅、护理站、医务室、康复护理室、多功能活动室等,建设失能老人照护单元,配套设备购置、水电暖等基础设施。

2626

2

临泽县城市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新建

2023-

2024

建筑面积8963平方米,配套设施设备,完善基础设施,开展社会化养老综合服务,新增养老床位210张,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2310

3

临泽县经济困难老年人托养中心

新建

2023-

2024

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框架结构六层,新增床位200张,配套设备购置、基础设施,重点解决失能、半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独居、孤寡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托养问题。

2300

4

临泽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新建

2023-2024

对已运行的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框架结构5层的临泽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办公楼进行改造,设置床位20张,配套日间照料室、助餐服务室、医务室、康复护理室、图书阅览室、休闲娱乐室等基础设施。

300

5

临泽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工程

改扩建

2023-2024

在临泽县中心敬老院、蓼泉养老福利服务中心、临泽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护单元,设置照护型床位150张,配套医疗护理、康复服务设施设备,培训专业性护理员,满足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需求。对公办养老机构供水、排污、供暖管网和消防设施进行改造,新建值班室、应急隔离用房、老年人活动中心、休闲设施,开展绿化、硬化、亮化,完善基础设施。

1500

6

临泽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扩建项目

新建

2023-2024

新建老年养护楼1栋,建筑面积425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1100

7

临泽县城乡社区养老幸福驿站

新建

2023-2024

在城市社区、大中型住宅小区、集镇和中心村建设城市幸福驿站5个(每个社区1个),农村幸福驿站7个(每个镇1个),每个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规模3.6万平方米,就近提供托老养老综合服务。

14400

8

临泽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改造提升工程

改扩建

2023-2024

在新成立的新华镇兴盛社区、丹霞旅游景区、工业园区、新开发住宅区,新建日间照料中心8个。对活动场地小、服务功能不全的30个已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改造提升,扩大活动场地,增加服务设施,完善基础设施,开展老年人日间照料、助餐、短期托养等服务。

2400

9

临泽县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

新建

2023-2024

依托临泽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设覆盖全县的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集老年人信息数据库、服务热线、应急呼叫、智能终端、线上线下服务于一体,打通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堵点”,打造智慧养老示范基地。

1500

10

临泽县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新建

2023-2024

对全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进行改造升级,与全省智慧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相融合,建设集老年人信息数据库、服务热线、智能终端、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智慧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养老产品及服务。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小型化日间照料中心10个,建设带护理型全托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1个,床位50张;建立和运行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构建全方位的养老服务体系。

1000

11

临泽县鸭暖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新建

2022-2022

规划占地面积3412.32平方米,建筑面积996.1平方米,为一层“四合院”式,设置养老床位12张,建设日托、短托、助餐服务、文化娱乐、康复护理、医疗保健、休闲健身等养老用房,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300

12

临泽县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

新建

2023-2025

建设培训综合楼10000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及设备。

5000

13

临泽丹霞生态康养基地建设项目

新建

2023-2025

规划建设占地267亩的新型综合养老基地1处,分两期建设独院式、住宅楼式养老用房348套,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配套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商业服务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大学等服务设施,打造集居家式、田园式、旅居式养老和温泉养生、康复理疗为一体的综合养老示范基地。

17700

14

临泽县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基地建设项目

改扩建

2023-2024

计划对原中医院进行改扩建,建设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综合性养老示范基地,新增普惠养老床位504张。其中,改建原有住院部大楼为1#养护楼,建筑面积为5827.68㎡,改造床位122张;改建原有行政办公楼为养护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1073.13㎡;新建2#养护楼1栋,建筑面积16260.90㎡,新增床位382张;配套户外活动场地、绿色健康步道、水、电、暖、排污、消防、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13018

15

临泽县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新建

2022-2025

2022年至2025年分乡镇,按年度在沙河、新华、蓼泉、平川、板桥、倪家营新建、改建养老服务中心3个,建筑面积2400㎡,设置床位36张。

900

殡葬服务设施项目

5180.5

1

临泽县殡仪馆火化设施建设

新建

2020-
2021

在县殡仪馆新建火化车间791平方米,购置火化炉2台、尾气净化处理装置1套,配套完善服务设施。

439

2

临泽县公墓区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2021-2024

开展县公墓区和各镇公墓区渠系、道路、绿化、大门、垃圾收集、防火、管理用房、围栏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节地生态骨灰墓1000座,遗体节地安葬示范墓500座。

2600

3

临泽县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改造更新项目

改扩建

2023-2024

硬化道路4.5公里,衬砌引水渠3公里,敷设低压管道5.7公里,修建蓄水池2座,定植绿化带2公里,建设公共卫生间4座及部分景观设施。

1642

4

临泽县智慧殡葬信息平台建设

新建

2022

在县殡仪服务中心建设智慧殡葬信息平台,网上办理殡仪业务,实现远程祭祀、视频网络代祭、记录死者信息、家属信息及服务项目信息等,提供虚拟祭祀用品,实现殡葬服务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500

社会福利服务项目

1900

1

临泽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

新建

2022-
2023

规划建设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设置教学室、图书室、绘画室、舞蹈室、康复室、文化娱乐室、生活照料室、厨房、餐厅等,并配备设施设备,为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提供教育辅导、文体娱乐、康复理疗、培训、心理疏导等服务。

1900

城乡社区服务设施项目

6850

1

临泽县沙河镇颐和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

改扩建

2021
-2022

建设颐和社区综合服务站,新增社区服务场所800平方米,设置便民服务驿站和养老服务中心,完善基础设施和设备,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650

2

临泽县村务活动中心建设

新建

2021-
204

新建沙河镇花园村、鸭暖镇小屯村等10个村务活动中心,改扩建沙河镇闸湾村等10个村务活动中心,配套完善活动阵地和设施设备。

5000

3

临泽县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

新建

2022-2024

在全县建成12个社会工作服务站(每个镇1个,每个城市社区1个),每个工作站建筑面积500平方米,配备专门的社工室、个案室、小组活动室、多功能室、档案室等,统一设立综合接待区和展示区。

1200

合计(21个项目)

80285



临泽县“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养老服务发展再上新台阶的战略窗口期。科学编制好临泽县养老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对完善养老服务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为积极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业与经济社会共同发展,加快构建与临泽实际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五”期间养老服务业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期间,临泽县紧紧围绕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通过推行“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满足需求”为核心的一系列改革和政策推动,初步构建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至2020年底,全县共建成公办养老机构2,民办养老机构2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家,医养融合老年福利养护中心1家,建成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9个,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全县各类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297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54张,实现了“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目标。同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了《临泽县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临泽县“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强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意见》《临泽县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临泽县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临泽县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临泽县养老机构接收经济困难老年人托养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同时,健全完善农村特困供养、城市“三无”及特殊困难老人生活救助、医疗救助、高龄老人补贴、老年人优待服务等老年社会福利制度。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逐年增长机制。全面推行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制度。不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补助标准。2016年以来,先后投资1997万元,建成蓼泉养老福利服务中心、县中心敬老院2号供养楼、县老年福利养护中心。引进甘肃江子为民养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建成了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先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为城乡2700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和352名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紧急救援等居家养老补贴服务。整合集中7个镇敬老院老人到县中心敬老院和蓼泉养老福利服务中心统一居住供养。筹资283万元对县中心敬老院基础设施进行了维修改造,新建桥涵1座。投资34万元完成了蓼泉养老福利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委托社会力量管理运行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66万元完成基础设施改造。鼓励支持板桥嘉苑养老院投资80多万元维修改造餐厅、养老用房等,提高了养老供给能力。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开展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和养老机构接收经济困难老年人托养入住。至2020年12月底,全县共有20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进行托养,城区5个社区4家助老餐厅、6个助餐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建成乐民社区老年人门球场1处,提高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特殊生活补贴标准,对75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补助。“十三五”以来,为城镇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337万元,办理《老年人优待证》1310个。为城区65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进行补贴,共补贴资金14.7万元。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2020年底,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23701人,占常住人口的16%。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广大老年人对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更为强烈,养老事业在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中的作用将更为显著。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将养老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措施,为养老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十三五”期间全县养老事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果为后续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十三五”期间,虽然我县养老事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方方面面的问题: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日趋严重;养老市场供需矛盾突出,服务能力与服务需求不相匹配;服务质量不高,人才队伍短缺;城乡养老事业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农村发展缓慢;亟待发展的养老事业和资金投入相对不足的矛盾更加明显;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未达到人均用地不少于0.35平方米的要求;养老工作体制机制尚不完善,部门职能发挥和社会参与不充分,养老服务企业与相关产业尚处于初级阶段,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养老多元化投资格局尚未形成;养老机构服务功能和设施建设滞后,不能满足多层次养老需求。这就需要在“十四五”期间加以解决。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托底和监管中的主导作用,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家庭和个人在养老中的基础作用,以构建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为抓手,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保障基本需求,带动养老服务与相关行业的协调发展,极大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确保全体老年人共享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新成果。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增进福祉。坚持以人为本,把优化养老服务、增进老人福祉作为推进和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老年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度。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和积极养老水平,确保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

2.多元参与,明确责任。健全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机制,明确界定参与主体职责,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健康运行。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建设、保障兜底和服务监管中的主导作用,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家庭和个人的基础作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和公民四方协调驱动的动力机制,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均衡、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3.创新驱动,繁荣市场。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坚持科技养老、智慧养老,提高养老服务产品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作用,改进养老服务供给方式,改革养老服务管理机制,创新养老服务形式,激发社会参与活力。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4.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在重点保障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空巢老年人需求的基础上,从普惠性和可及性的角度,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养老服务的均等化水平;完善“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做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和措施;在加大养老服务资源配置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投入,促进养老服务资源均衡配置。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县养老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全面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

2.具体目标。一是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和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和公民各尽其责的养老服务责任体系,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智慧化养老服务体系,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利用好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提高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床位设置比例,加快照护型单元建设及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现有养老服务机构整体服务功能,努力满足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服务需求。在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的同时,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困难老年人低收费托养。采取托管、租赁等方式,利用好已建成的城乡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使其充分发挥应有功能。三是完善政策保障。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定向施策、精准施策。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促进养老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救助制度和公益慈善事业有效衔接,切实保障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照护等需求,确保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老人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3.重点指标

十四五”全县养老事业重点领域发展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目标值

机构养老

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

≦50%

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55%

社会力量兴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

70%

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张数(张)

60

社区居家养老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新建公共设施和养老场所无障碍(%)

100%

养老服务保障

养老护理员培训率

100%

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

≧98%

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

≧60%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水平

1.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托底功能和示范作用。创新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供给机构的治理机制,健全县中心敬老院、蓼泉养老福利服务中心等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和公开机制,提高养老服务效率和公平度。充分发挥县中心敬老院和蓼泉养老福利服务中心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等特殊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提高床位使用率。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工程,逐年提高县中心敬老院和蓼泉养老福利服务中心等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设置比例,占比达到55%。通过转包、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机构发展。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延伸服务,为社会办养老机构和周边社区、农村提供养老服务技术和项目支持。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在县中心敬老院和蓼泉养老福利服务中心新建供养楼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经济困难老年人托养中心,不断满足社会各层次老年人的需求。

2.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通过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方式,鼓励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城市资金、资产和资源投向农村养老服务领域。针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发展现状,逐步健全县、镇、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的覆盖率。通过改造闲置学校等可利用的场所,积极建设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相对集中的日间照料场所和公共活动区域,优化和改造提升农村现有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加养老服务内容,发展为老服务组织和活动,积极探索邻里互助等适合农村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模式。

3.优化养老服务政策环境全面落实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农村经济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开展城乡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三项服务政策,强化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衔接,整合资金,因地制宜提高养老补贴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建立以失能、重残、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和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定期开展探视和帮扶服务,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接受基本养老服务、领取老年人福利补贴的参考依据。出台县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形势动态调整。适时提高重度残疾老年人护理费用补贴标准,增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支付能力。推动建立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体系,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刚性需求,完善长期照护服务制度,推动长期照护保险试点,使养老服务各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有益补充作用,为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4.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支持县职教中心开设护理员“老年服务与管理”大专班和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中心兼办养老服务培训机构。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大规模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确保所有养老机构负责人每2年培训一遍,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养老职业技能等级、工作年限与薪酬待遇挂钩制度,完善养老护理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工资待遇。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开展养老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提高养老护理员的社会认同感和职业自豪感。

(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

1.完善政府政策支持与引导作用。支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将县级福彩公益金的60%以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建立完善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养老服务供需变化,适时调整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健全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和标准,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服务。

2.积极培育和扶持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作用,采取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评估认证等方式,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专业社会组织。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投融资模式,参与养老机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创建示范性基层老年人协会,鼓励和引导基层老年人协会参与空巢留守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养老社会组织、养老机构在水、电、暖气以及税收、运营等方面的优惠与减免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不断推动养老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可持续发展。

(三)全面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1.优化社区养老基础设施布局。积极争取项目投资,改造建设集日托、短托、助餐服务、文化娱乐、康复护理、医疗保健、休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枢纽型”乡镇(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新成立的新华镇兴盛社区、新开发住宅区新建日间照料中心4个,改造提升10个,开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推动构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十五分钟”服务圈。建立健全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落实“新建住宅小区时,按每百户不少于35平方米用地面积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改造中通过新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用地面积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政策。结合新建小区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整合社区楼院、居民小区公用空房,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基础设施,开展城区老年人日托、短期托养、康复理疗、精神慰藉等照料服务。

2.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措施。健全居家养老支持政策制度,将居家养老适老化设施改造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名录,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积极开展全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工作,通过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等上门服务。将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开展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探索建立“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新模式,完善发展、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政策,探索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配合做好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支持老年人、残疾人比例高的老旧小区充分利用闲置公共服务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支持社区养老设施配备康复辅助器具,并为居家养老提供专业指导,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协会、企事业单位开展社区互助养老活动。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构建全方位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3.鼓励推行农村互助养老。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逐步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补贴水平。支持养老机构通过调整床位结构,确保有集中养老意愿的农村特困失能老人应养尽养。推动构建乡镇牵头,村民委员会、老年人协会、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农村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强化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引导农村老年人形成健康养老观念,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老年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各类有益的社会服务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价值。建立政府激励反馈机制,为参与“互助养老”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补助,在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

(四)创新推进医养融合

1.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发展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工作推进机制。鼓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护理院等医养型床位,开设老年病科、老年病门诊,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机制,有效利用医疗服务资源,重点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医养结合服务。加强社区居家康复和护理服务,推进“互联网+护理”“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家庭医生”等服务模式,制定相关措施,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医护资源,推动一批在职或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服务等工作。提升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护理功能,增加护理康复床位,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上门医疗和护理服务。

2.鼓励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健全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就诊绿色通道,促进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资源布局规划衔接,统筹规划依托临泽县中医康复养老服务中心医养综合楼建设,科学采取医疗养老一体化管理单独核算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根据需求和能力开办医务室,设置医疗康复室,并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站、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的机制,推进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厘清医保政策支持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的边界,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参保人员相关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3.扩大老年人健康服务供给。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做好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实现从健康管理、失能失智照护到安宁疗护的老年人生命周期全覆盖。落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注重老年失能预防,推动失能预防关口前移,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开展融合中医特色的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与精神障碍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开展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一社区诊疗康复服务。

(五)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

1.培育和发展新兴养老服务产业。实施“养老+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围绕老年人生活起居、安全保障、保健康复、医疗卫生等需求,支持企业积极研发安全有效的无障碍设施、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柜,激发消费热情。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监测设备等健康监测产品。发展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家居产品。

2.提高养老服务科技化水平。引导有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新模式,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建立完善临泽县智慧养老服务云平台,利用互联网平台精准对接居家社区服务供应商和老年人家庭,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健全完善覆盖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分级管理的“86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加大“一键通”应急呼叫系统安装应用,实现城乡独居老人全覆盖,有效保障独居老人安全,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广泛运用远程监测、紧急救援等信息技术产品,实现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促进养老服务的科学管理和智慧服务能力提升。

(六)促进养老服务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

1.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主体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强化养老服务标准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率达到并保持在100%。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完善养老机构管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等制度,着力做好养老机构与助老餐厅、康复理疗等服务标准与设施标准建设。

2.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促进政府、养老服务机构、社区与居民养老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有效整合市场和社会资源,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公开透明与市场监督手段的现代化。建立老年人基本健康信息数据库,实现老年人信息的科学动态管理。持续开展养老机构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通过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提升服务质量,基本构建起层次清晰、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县、镇、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3.强化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实行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完善养老服务信用监管体系,定期组织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建立“养老服务+信用”机制,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征信体系,实施第三方组织开展的养老机构信用评级,确立养老机构设施质量信息登记制度,促进养老机构设施质量、服务水平和信用信息公开。

(七)提升养老领域风险防范能力

1.加强养老领域风险监测与防控。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落实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处置工作行业部门责任,完善“预付费”管理制度,加大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非法集资重点防范和专项整治力度,提高老年人群体识别防范风险能力。利用“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信息联动机制,加大风险排查力度。

2.加强养老机构风险防控能力建设。通过新建和改扩建等方式,建设具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的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和设施设备。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推动公办养老机构配备应急防护物资、隔离设施,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培养培训专业养老服务应急队伍,定期分类开展应急演练。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体系,引导动员社会捐赠资源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过程中养老服务应急物资保障,探索推进居家社区养老应急服务试点,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购买机构责任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降低其管理运营风险。

(八)重点项目建设

“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实施的重点项目共15项计划总投资6.64亿元。一是临泽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626万元,建设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楼1栋,建筑面积8755平方米,框架结构六层,新增养老床位202张,建设养老用房、餐厅、护理站、医务室、康复护理室、多功能活动室等,建设失能老人照护单元,配套设备购置、水电暖等基础设施。二是临泽县城市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310万元,建筑面积8963平方米,配套设施设备,完善基础设施,开展社会化养老综合服务,新增养老床位210张,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三是临泽县经济困难老年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300万元,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框架结构六层,新增床位200张,配套设备购置、基础设施,重点解决失能、半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独居、孤寡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托养问题。四是临泽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00万元,对已运行的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框架结构5层的临泽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办公楼进行改造,设置床位20张,配套日间照料室、助餐服务室、医务室、康复护理室、图书阅览室、休闲娱乐室等基础设施。五是临泽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工程。计划投资1500万元,在临泽县中心敬老院、蓼泉养老福利服务中心、临泽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护单元,设置照护型床位150张,配套医疗护理、康复服务设施设备,培训专业性护理员,满足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需求。对公办养老机构供水、排污、供暖管网和消防设施进行改造,新建值班室、应急隔离用房、老年人活动中心、休闲设施,开展绿化、硬化、亮化,完善基础设施。六是临泽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扩建项目。计划投资1100万元,新建老年养护楼1栋,建筑面积425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七是临泽县城乡社区养老幸福驿站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4400万元,在城市社区、大中型住宅小区、集镇和中心村建设城市幸福驿站5个(每个社区1个),农村幸福驿站7个(每个镇1个),每个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规模3.6万平方米,就近提供托老养老综合服务。八是临泽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改造提升工程。计划投资2400万元,在新成立的新华镇兴盛社区、丹霞旅游景区、工业园区、新开发住宅区,新建日间照料中心8个。对活动场地小、服务功能不全的30个已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改造提升,扩大活动场地,增加服务设施,完善基础设施,开展老年人日间照料、助餐、短期托养等服务。九是临泽县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500万元,依托临泽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设覆盖全县的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集老年人信息数据库、服务热线、应急呼叫、智能终端、线上线下服务于一体,打通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堵点”,打造智慧养老示范基地。十是临泽县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对全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进行改造升级,与全省智慧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相融合,建设集老年人信息数据库、服务热线、智能终端、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智慧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养老产品及服务。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小型化日间照料中心10个,建设带护理型全托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1个,床位50张;建立和运行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构建全方位的养老服务体系。十一是临泽县鸭暖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00万元,规划占地面积3412.32平方米,建筑面积996.1平方米,为一层“四合院”式,设置养老床位12张,建设日托、短托、助餐服务、文化娱乐、康复护理、医疗保健、休闲健身等养老用房,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十二是临泽县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计划投资5000万元,建设培训综合楼10000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及设备。十三是临泽丹霞生态康养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7700万元,规划建设占地267亩的新型综合养老基地1处,分两期建设独院式、住宅楼式养老用房348套,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配套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商业服务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大学等服务设施,打造集居家式、田园式、旅居式养老和温泉养生、康复理疗为一体的综合养老示范基地。十四是临泽县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3018万元,计划对原中医院进行改扩建,建设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综合性养老示范基地,新增普惠养老床位504张。其中,改建原有住院部大楼为1#养护楼,建筑面积为5827.68㎡,改造床位122张;改建原有行政办公楼为养护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1073.13㎡;新建2#养护楼1栋,建筑面积16260.90㎡,新增床位382张;配套户外活动场地、绿色健康步道、水、电、暖、排污、消防、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十五是临泽县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900万元,2022年至2025年分乡镇,按年度在沙河、新华、蓼泉、平川、板桥、倪家营新建、改建养老服务中心3个,建筑面积2400㎡,设置床位36张。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党委政府对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保证;强化政府落实规划的主体责任,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作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内容,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政府重要工作议程,层层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促进养老服务制度创新,引导城乡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把握全县老年人人口发展趋势和养老服务需求,着力从地域分布、机构类别、建设档次、收费标准、服务质量等方面加强对全县养老机

构、养老服务设施以及养老服务质量的政策制定和布局规划,推动全县养老服务由基本保障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公共财政资金投入主导作用,将县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和县级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足额配套,建立稳定的养老服务经费和投入保障机制,县财政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养老事业,县级福彩公益金每年以不低于60%的比例投入养老服务产业;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导,市场化融资为主体,社会资本投入运行的多元化融资供给体系。建立养老服务产业的精准补贴制度,政府对养老机构的补贴将重点实现由“补码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转变,完善评估系统,通过分类分层补贴规范标准的建立,提升政府补贴效率。

(四)推进养老服务业规范化管理推动临泽县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涉老数据、信息的汇集整合和发掘运用,推进信息惠民服务向全县老年人覆盖、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运用流程监管、行为识别、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手段辅助开展养老监管服务,推动养老服务自律和规范建设,加强养老事业科学研究和专题调研,全面掌握情况,提出政策建议,增强为老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五)加强养老服务业务指导与资金监管民政部门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落实好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参照财政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养老服务资金管理,强化养老服务资金划拨程序审核与经费审计,坚决打击违规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共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使用。

(六)养老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信用体系相关内容,建立健全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人员信用档案,对养老服务和产品加强监管,同时将有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建立养老行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多部门多领域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养老服务发展指标监测机制,完善养老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适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文件解读链接:《临泽县“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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