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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相关事宜的通告

索引号
620723043/2023-0007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7-20
是否有效

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全县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入学。现就2023年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3年秋学期,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幼儿入园;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入学;初中七年级招收招生片区内的2023届小学毕业生入学。

二、开学时间

根据校历规定和学校通知执行。

三、报名程序

城区幼儿园7月12日—13日、城区小学7月15日—16日对本校园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进行预报名登记,按照“城区户籍及沙河镇户籍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个批次招生。幼儿园和小学不以预报名先后顺序作为招生依据,以公布的入园入学条件为准。预报名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生校园确定并提前公布,届时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凭相关证件到对应校园预报名,校园对预报信息进行核对审查,通知符合本校园招生条件者于正式报名时报到,告知不符合本校园招生条件者到符合招生区域的校园进行预报名审核并报到。各初中于7月11日前,对招生片区小学毕业生进行入学条件核查,对符合本校入学条件者按照对口直升原则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正式报名时持入学通知书到相应初中报名。

四、学籍注册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和我县学位实际情况,我县仅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学籍,新生学籍注册时间为9—10月份,其他时间原则上不进行新生学籍注册。入学报到后,一年级新生家长应向学校提供详细真实的学籍注册所需证件材料,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幼儿园依据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注册需要,通知幼儿家长提供所需证件,按规定对新入园(小班)幼儿进行注册。

五、招生片区

(一)城区幼儿园

第一幼儿园:沙河镇沙河街社区(第六网格除外)民主路以东区域(银先嘉园、银先嘉园B区、农机厂新楼、农副公司楼、文化馆楼、文兰小区、公路段楼、五三小学楼、工行新楼、昭武楼、经委楼、印刷厂楼、临百楼、财险楼、粮食局新旧楼、广播局新旧楼、宾馆楼、畜牧局楼、农发行楼、农行新楼、新华书店楼、政府楼、政协楼、农委楼、统计局楼、计生局旧楼、医药公司楼、检察院楼、法院楼)、颐和社区健康路以北自由路以东区域(益民楼、中心市场新楼、中心市场旧楼、邮政旧楼、交通局楼、计生城建楼、中医院家属楼)、东关街社区迎宾路以北沿街区域(农具厂小区、信用联社住宅楼、张延文、张少军住宅楼、金池公司住宅楼、林业局住宅楼、税务局小区、自来水公司住宅楼、民政局住宅楼)居民的适龄幼儿。

第二幼儿园:沙河镇乐民社区天鹅湖路以西区域(师部东墙平房、牛场家属楼、水务局小区、水务局综合楼、师部西墙平房、昭武小区、疾控中心家属楼、文体智能化小区、乐民小区、乐民小区党校楼、城关镇楼、质检局家属楼、隆泰丽景苑小区、天鹅湖花园小区、天鹅湖小区)、颐和社区健康路以南自由路以东区域(颐和小区、防疫站楼、邮政新楼、电信楼、教委楼、隆泰B区、农技中心楼、种子公司楼、隆泰A区、惠泽嘉苑A区)、东关街社区迎宾路以南滨河路以西区域(五华小区、合行家属楼、老水务局小区、粮食局楼院、电力局小区、滨河嘉苑、工商局新旧楼、市场服务中心楼、地税局小区、五号园丁楼、商业局住宅楼、石油公司住宅楼、人行住宅楼、迎宾小区)居民的适龄幼儿。第二幼儿园因招生规模受限,只接收招生片区内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所有权证或房屋交易契税缴税凭证为依据),不招收择校性租房者的适龄幼儿入园。第二幼儿园招生片区内幼儿也可选择到城区其他幼儿园入园。

滨河幼儿园:沙河镇惠民社区居民的适龄幼儿;东寨村、新民村居民的适龄幼儿。

实验幼儿园:沙河镇东关街社区大沙河以东区域(淀粉厂小区、滨水东岸小区、临泽一中家属小区、雪晶小区、状元御景世家、润锦苑小区、金沙河畔小区)、东关街社区县府街以南沿街区域(农机局小区、明华嘉苑A区、农机公司办公楼、汽车站住宅楼、银河家园小区、国福轮胎家属楼)、沙河街社区第六网格(银先嘉园C区、东环路粮食局家属楼、外贸楼、图书馆家属楼、金泰宾馆家属楼)、乐民社区天鹅湖路以东区域(职教中心校外楼、职教平房、职教中心院内楼、烈士陵园平房区)、五三嘉苑区域、西头号村、新丰村居民的适龄幼儿。

西关幼儿园:沙河镇西关村、西寨村和颐和社区健康路以南、自由路以西区域(颐景苑小区、武装部楼、财政局楼、县医院楼、福康大厦、公安局楼、供热公司楼、西关小区、惠泽嘉苑B区)、颐和社区健康路以北民主路以西区域(文化局楼、隆泰家园、老建行楼、商务宾馆楼、工会楼、供销大院、企业局楼)、沙河街社区民主路以西(火车站清水楼、火车站旧楼、火车站水电工区楼、火车站综合楼、火车站小楼、火车站南北楼、农行旧楼、纪委物资楼、工行旧楼、工行拐角楼、财政局旧楼、物资局楼、国税局楼)居民的适龄幼儿。西关幼儿园片区幼儿暂安排到第一幼儿园入园,待西关幼儿园投用后整体迁转。

(二)城区小学

城关小学:沙河镇东关街社区、乐民社区和颐和社区自由路以东区域居民的适龄儿童。城关小学因招生规模受限,只接收招生片区内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所有权证或房屋交易契税缴税凭证为依据),不招收择校性租房者的适龄儿童入学。

五三小学:沙河镇沙河街社区(含银先嘉园各区)县府街以北区域和五三村、西关村居民的适龄儿童。颐和社区自由路以东区域居民子女也可在五三小学就读。城关小学以上区域的2-6年级学生,2023年秋季开校后迁转到五三小学就读。

滨河小学:沙河镇惠民社区、东寨村、西头号村、新民村、新丰村居民的适龄儿童。

西关小学:沙河镇五三村、西关村、西寨村和颐和社区自由路以西区域、沙河街社区县府街以南区域居民的适龄儿童。城关小学、五三小学招生区域的学生可选择在西关小学就读。城关小学、五三小学以上区域的2-6年级学生,2023年秋季开校后全部迁转到西关小学就读。

(三)其它

1.沙河小学及幼儿园、西关小学及幼儿园接收沙河镇常住居民的适龄儿童和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入学入园。

2.五三村5-11社、合强村1-8社适龄儿童可在西关幼儿园、第一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华强中心幼儿园入园或五三小学、华强中心小学和西关小学入学。

3.闸湾村、花园村适龄儿童可到华强中心幼儿园或华强中心小学入学。

(四)初级中学

临泽二中:城关小学、五三小学、西关小学毕业生中城区内有固定住房且有监护人监护走读的学生;鸭暖镇华强中心小学毕业生中户籍在鸭暖镇五泉、华强、曹庄、小屯、白寨、古寨各村和五泉林场的学生;农场小学毕业生中长期居住在农场的学生和倪家营镇中心小学毕业生中倪家营镇籍的学生。

临泽三中:小学部招收沙河镇农村户籍的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和城区户籍居民子女中有寄宿需求的三至六年级学生;初中部招收本校小学部毕业生和鸭暖镇华强中心小学、倪家营镇中心小学、农场小学的沙河镇籍毕业生。

临泽四中:新华、板桥、平川、蓼泉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鸭暖镇户籍在小鸭、张湾、昭武、大鸭、暖泉、野沟湾各村的小学毕业学生。

滨河小学毕业生: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临泽二中招生片区内居住、有城区户籍且有监护人监护走读的学生可在临泽二中就读(不享受营养餐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其他毕业生按户籍所在地在临泽三中或临泽四中就读(享受营养餐,家庭经济困难且寄宿者可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

(五)各镇中心小学及其教学点:所在镇常住居民的适龄儿童,在所属招生片区暂住且有入学需求的适龄儿童,鼓励支持学生跨镇跨村相对就近入学(园)。

六、报名条件

(一)城区小学、幼儿园应对家长提供的以下证件与“一标三实”信息进行核对,必要时进行实地查验确认。对材料、信息真实的予以登记注册,并与其家长签订接送学生(幼儿)安全承诺书;对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的不予登记注册;对凭借不实材料、信息取得入学、入园资格的予以清退。

1.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儿童有效的免疫预防接种证。

2.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城区的固定住所证件。在我县城区有固定住房但尚无不动产权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和有效购房付费票据。在我县城区购买二手房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应提供房屋交易付费和使用权转移授权等有效证件。法定监护人系由县外来我县城区经商、务工,若申领了我县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的,可仅提供居住证(居住证地址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二)城区小学、幼儿园优先保障其招生片区内城区户籍和沙河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入园,其他镇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学位情况适当招收,其监护人应当配合居住社区和公安部门做好户籍管理。

(三)符合城区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条件,且在相应校园招生片区内有稳定住所且有接送能力(不得委托他人接送或拼车接送)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可持上述证件在对应招生校园入园入学。外县随迁子女中的小学毕业生,持相关证件,可就近在临泽二中、临泽三中、临泽四中就读,但在临泽二中就读必须走读学习,不得在校外托宿;不能走读的应当在临泽三中或临泽四中寄宿就读。

(四)城区租房人员的适龄子女,可就近选择到五三小学、滨河小学、西关小学、临泽三中小学部(寄宿生只接收城区户籍和沙河镇户籍3—6年级学生)、第一幼儿园、滨河幼儿园、实验幼儿园、西关幼儿园、沙河幼儿园入学入园。凡租房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时不享受对口直升政策。

(五)轻度听力、语言障碍和生活可以自理的智力残疾、肢体残疾适龄儿童,在居住地附近的学校或幼儿园就近入园、入学,与其他适龄儿童一起随班就读。提倡并鼓励有重度听力、语言障碍、智力残疾和肢体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接受更加符合特殊需要的教育。

(六)解放军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及职工)、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在临就读适龄子女,公安系统烈士、英模、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在临就读适龄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烈士、英模、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人员的在临就读适龄子女,可持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有效证件(或相关材料),优先就近入园、入学。

(七)城区校园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所学校(园)入学(园),不得在多所学校(园)分别投递预报信息,否则按择校(园)生予以调配。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片区招生校园预报名的,若该校园预报名人数超出规定学位数时,不予报名录取,调配到沙河幼儿园、实验幼儿园、西关幼儿园,或五三小学、滨河小学、西关小学入学入园。

(八)“房户不一致”儿童、新建小区未纳入城区现有社区管理的儿童,在实验幼儿园、沙河幼儿园、西关幼儿园或五三小学、滨河小学、沙河小学、西关小学调配入学入园,不服从调配的回户籍地就读。

(九)招商引资引进的客商的适龄子女,可就近在其住所所在片区招生校园入学入园。

(十)本通告中与往年入学、入园条件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以上事项,请广大家长予以理解并积极支持配合。为加强全县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县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521450、5533400、5533307。

特此通告。

临泽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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