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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委),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省厅制定了《甘肃省交通运输系统涉企行政检查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