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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35/2024-00110
发文字号
临安委办发〔2024〕7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2-09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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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河南南阳1.19”重大火灾事故、江西新余“1.24”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火灾隐患整改质效维护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省、市安委会要求,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县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和教育培训机构。重点检查整治学校、幼儿园是否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不落实;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紧急疏散门长期锁闭、紧急情况下无法打开、人员聚集期间紧急疏散门没有提前开启;宿舍超标准容纳学生;夜间值班教职员工、保安、宿舍管理员等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分工不明确;宿舍管理人员未定时开展夜间防火巡查检查;未针对夜间住宿特点制订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违规用火用电用气;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在外窗设置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方面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二)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残疾人托养服务等场所。重点检查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人员未在岗在位、未履行职责;未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未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问题。

(三)混合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重点检查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不落实;擅自改变场所使用性质、增大火灾危险性;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不同独立单位是否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独立单位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违规占用防火间距、违规在防火间距上搭建临时性建筑;是否明确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和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问题。

(四)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重点检查镇、村社区、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等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管理办公室是否开展排查检查、消防宣传。重点检查整治场所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违规住人;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餐饮场所是否存在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五类”突出问题等。

(五)生产经营自建房。包括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中用作仓库、市场、企业、车间、堆场、宾馆的自建房、出租房,包括家庭作坊、沿街店铺等“小场所”。重点检查整治村民自建房是否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性质;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问题。

(六)农业企业。包括乡村就业扶贫车间、农业合作社、制种企业、农产品加工、畜牧屠宰企业等场所。重点检查整治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问题。

(七)居民楼院。包括高层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失管楼院。重点检查整治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缺失、损坏或维护保养不到位等情况;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建筑幕墙竖向分隔等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消防电梯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完好有效;电动自行车通过电梯上楼充电、停放;电缆井、管道井封堵不严和堆放杂物,外墙保温材料破损脱落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问题。

(八)矿山地面建筑场所。包括矿山地面生产、生活、行政福利区内的办公楼、综合服务楼、联建楼等地面建筑场所。重点检查整治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日常演练不到位、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电气燃气线路设备使用不规范、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动火作业管理不规范、重要场所使用明火取暖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问题。

(九)施工现场。包括新建、改建、装修、拆除等各类施工现场。重点检查整治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安全措施冒险作业,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问题。

三、重点措施

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六大活动”,重点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强化隐患排查。各镇组织发动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消防管理办公室等基层力量,深入开展网格化排查摸底,对核查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提请相关部门联合整治。各行业部门结合前期制定下发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并建立自查档案。通过聘请专家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切实将行业所属单位问题找准、隐患查实,并对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并向消防部门函告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协同整治风险隐患。

(二)突出问题整治各镇、各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及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予以打击整治。卫健、民政、工信商务、文旅、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物等部门要否举一反三开展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商业综合体、车站、旅游景区、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文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开展联合执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坚持“一案双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全面曝光典型各镇、各部门要围绕所有纳入整治范围的单位,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协调县级媒体进行曝光,推动隐患整改。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经常性组织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四)开展约谈提醒各镇、各部门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社会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等进行约谈,督促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消安委或安委会名义向重点行业领域相关部门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县消安委办公室要组织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对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开展不力的,适时提请县政府进行约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提请政府集中挂牌督办,协同行业部门召开现场会督促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单位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工作。

注重培训演练。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要深入社、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逃生知识宣传各单位要组织员工全面开展内部培训演练,督促每名员工做到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聚焦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大演练活动,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的意识和技能,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六)集中督导检查安委会成立专项行动督导组,抽调业务骨干,选聘技术专家,分区域开展督导检查。主要核查各镇、各部门是否掌握辖区突出风险,相关问题是否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通报行业部门、告知社会单位,并落实防控措施。做到既要查问题、更要教方法,同步分类建立问题隐患清单、下发督办通知,督促举一反三,对照开展排查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整改效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4日前)。结合实际细化本辖区本部门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向社会广泛组织张贴、传发省安委办消防安全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20日前)。结合安委办《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按照行动部署,全面开展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估,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充分认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全面推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齐抓共管。各镇、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督促责任落实。要强化巡查督查,开展常态化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镇和单位,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亡人及其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县政府将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查清各方责任,确保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各镇、各部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请于3月2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消委会办公室,冬春火灾防范工作总结不再报送。

附件: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8


为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维护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省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居民楼院、矿山地面建筑场所、受灾群众过渡安置点、施工现场等七类场所为重点,集中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违规存放使用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搭建泡沫夹芯彩钢板房等突出问题。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公布自查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自查弄虚作假、隐患整改不及时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全社会要迅速掀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热潮,各级媒体要主动介入、及时曝光发现的问题,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举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面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安全、人人参与隐患排查”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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