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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全县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56/2023-0005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12-21
是否有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等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冬春季节消防安全风险,维护全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住建厅《全省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范工作方案》市住建局《全市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范工作方案》等部署要求,结合我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实际和工作特点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开展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范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具体措施,针对冬季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聚焦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燃气、物业服务小区、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环节,围绕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切实做好冬春季节、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局属各股室(中心)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宣传主题,持续深入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等各类消防宣传主题活动。督促企业线上使用“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实现全覆盖,各企业要统筹运用传统方式和新媒体,短视频等形式,积极向从业人员住户等普及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应知应会、自救逃生等知识。牢固树立“事故发生在别处,风险就在我身边”意识,引导从业人员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有效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理论知识水平和管理作业能力。

2.分级开展教育培训。局属各股室(中心)要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单位落实员工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明确各方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讲清法律后果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紧迫感,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特别是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方面要针对冬季施工、停工及年后集中开复工等工作实际,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开展一次全覆盖的施工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3.集中攻坚消防安全重大隐患问题整改。局属各股室(中心)要按照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部署和我局工作安排,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甘肃省经营性自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行》等的学习,集中攻坚消防安全重大隐患问题排查整改,突出精准执法阶段主要任务,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单位和基层一线扎实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前期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施策、强力整改、动态清零,对尚未有效管控的消防安全风险、尚未整改到位的消防问题隐患,要跟踪盯控,逐一制定推进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划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期内不发生火灾事故,严格对账销号闭环管理。

4.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城建股、物业办要督促供水企业按照专业系统规划和技术标准,做好市政消防相关工作,强化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发现市政消火栓损坏或者接到市政消火栓损坏报告的,应当及时修复,确保市政消火栓的完好有效。督促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的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联合对建筑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测试检修,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根据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配足建强应急物资、设备器材及应急救援处置队伍,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桌面推演、模拟演练,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畅通。

(二)突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

建管股、建筑工程质量监测中心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甘建工〔2017〕325号)、《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工作指南》甘建质〔2020〕279号)、《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甘建质〔2020〕29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甘建发电〔2023〕122号等规范标准及管理文件的规定及要求,深入推进违规动火作业集中排查等各项工作,对标对表、逐条逐项压茬排查消除问题隐患,实行专项台账管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

1.强化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²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³时”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³的在建工程”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等规定,满足给水压力、消防竖管管径、消火栓接口、消防软管接口等要求。

2.强化改扩建及拆除等项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严格按规定采取防火分隔、专人值守、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开展疏散演练等专门措施,严禁违规施工装修改造。对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热、供电、供气等地下管线,要认真复核查验,并采取专项保护措施,避免施工损坏管线设施造成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要按照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改造等施工加强施工消防安全监督,强化消防安全标准管理。

3.强化违规动火作业集中整治。聚焦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和装饰装修工程,突出建筑内部设备安装、维修等动火动焊行为管理,集中整治无证施工、违规拆除等突出问题。同时要认真总结前期经验做法,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落实电气焊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对不属于住建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避免出现监管盲区漏洞。

4.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各企业要加强办公室、宿舍、食堂锅炉房可燃等材料用房和场所管理,保证建筑构配件燃烧性能等级符合要求,保持足够防火间距,特别注意对存放的易燃可燃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处理;严格配电设备及线路、电气焊及金属切割、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大功率用电设备、取暖等用电用气动火管理,保证建筑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落实动火作业审批、监护、验收等制度,重点关注施工现场违规动火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及燃气灶具等行为,靶向纠治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等问题;严格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配备有效灭火器,特别注意按规定在安全出口、楼梯间、操作区域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确保安全疏散通道、消防救援通道畅通,并做好动态巡查检查维护。

5.强化在建工程保温等材料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落实构建保温材料全链条管理体系职责对本部门保温材料监管职责进行分析,严把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进场验收把关,严禁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入场,同时对材料按计划限量进场按规定分类规范存放。

(三)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营消防安全管理

1.持续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整治。供热燃气办要严格落实《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住建领域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聚焦“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6个方面重点逐企、逐店、逐户、逐器开展全链条、无死角排查整治。全面完成集中攻坚阶段任务目标,实现“大起底”大整治切实提高执法质效,做到铁腕执法,坚决消除燃气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并迅速组织整改,坚决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抓好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消防安全,发现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的,配合消防部门责令改造和依法处罚。

2.加强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局属各股室(中心)督促供热、供气、供水、污水处理等运营企业和道路桥梁、公园等管理单位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抓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技能培训,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城市公园要加强检查排查,坚决防止火灾发生。

(四)强化既有房屋建筑消防安全

一要持续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村镇股要积极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重点突出经营性自建房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城,加大巡查排查整治力度,积极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二要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物业办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共有部位和消防、电梯、充电桩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维修、养护、管理;提高安全巡查频次,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立即报告并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处理;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居民楼院开展“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活动。严厉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度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电工等重点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

(五)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监管

建管股要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持续开展建设工程履行消防审验程序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项目台账,实施销号管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要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行为。

、工作要求

强化分析研判,精准排查整治。局属各股室(中心)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加强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明确防范措施,督促推动排查整治等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加强执法检查,实施综合整治。局属各股室(中心)要针对性加强监督检查执法,督促各类企业单位强化重点区城、重要场所、敏感区城、薄弱环节消防安全管控,及时整治消除突出问题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严格执行“一案双罚”,积极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违法行为查处不力、检查执法“宽松软虚”等问题。

开展警示约谈,压实各级责任。局属各股室(中心)要结合消防安全形势,分级分类组织开展警示约谈,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任务滞后、问题突出的企业同时对典型突出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相关行为按规定纳入信用管理,实施信用惩戒,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各企业、局属各股室(中心)按照本方案,认真开展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范工作,于2024年1月20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3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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