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落实2021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方案和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及省市驻临有关单位:
今年,省委、省政府继续为民办好10件实事。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2021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1〕2号)要求,涉及我县实施的实事7件。县委、县政府确定为民办好8件实事。为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全面落实,各实事办理牵头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配合,严格资金管理,切实抓好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实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牵头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汇总,并分别于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将实事办理进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520室。
附件:1.落实2021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方案(7件)
2.落实2021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方案(8件)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
一、目标任务
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础上增加5元,使全县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3元。
二、实施范围
全县60周岁以上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
三、实施步骤
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后,于6月底前全县完成调整和补发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县人社局做好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工作,协调和督促临泽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临泽县支行,在6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
2.县财政局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和会计制度要求,将补贴资金及时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
新增城镇就业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到基层就业实施方案
一、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目标任务
2021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100名左右(具体以市政府下达的招聘指标任务为准)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
(二)实施范围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有愿意在我县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
县级及以下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社区、基层站所等,与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资金安排
对通过本项目聘用的毕业生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
(四)实施步骤
1.岗位征集。7月底前,根据省市项目公告,向用人单位征集岗位需求信息,组织符合条件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
2.供需对接。8月底前,审核确定用人单位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资格,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招聘范围,根据市上分解下达我县招聘指标任务,向招聘单位分解招聘指标,召开招聘会,组织双向对接。县人社局督促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
3.人员上岗。9月1日起,用人单位组织聘用人员上岗,建立管理台账。县财政局根据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的招聘人员名单,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4.检查验收。12月上旬,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形成工作报告。
(五)保障措施
1.靠实工作责任。县人社局要认真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岗位征集、人员选聘及对接上岗工作,推进任务落实。县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做好补贴发放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2.严格政策要求。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项目期间,应允许招聘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对招聘人员离岗出现指标空缺的,可以在剩余补贴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同样享受3年补贴政策。
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用人单位所在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项目,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3.强化督促检查。县人社局、财政局要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规范指导和资金监管,强化对招聘人员日常考勤考核监督,严把用人单位资格关、聘用人员条件关、补贴发放审核关,严防虚报、冒领和套取资金等行为,保障各项政策待遇全面落实。
(六)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
二、新增城镇就业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00人。
(二)实施范围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通过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在本县城镇区域内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实现再就业。
(三)资金安排
通过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和省、市、县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等途径筹集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以及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促进城镇新增就业。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1.目标分解。3月份根据省市下达具体任务,细化工作目标,落实稳就业政策,加强重点群体扶持,按月调度督促登记和调查工作,11月底前完成任务。
2.检查考核。12月上旬,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形成总结,做好省市检查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县人社局要精心组织开展各项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按照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相关规定,按月做好城镇新增就业数据统计和上报,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县财政局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优化资金支出结构,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2.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认真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返乡人员就业工作,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落实《临泽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项目化培训,重点打造嵌入式和订单式培训模式,实现培训就业“二合一”。制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健全和完善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激励工作体系,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发展壮大。加强对已认定的各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动态管理,提高创业服务能力。
3.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对高校毕业生群体,重点通过市场招聘、基层就业项目、行政事业单位招考、企业招聘、参军升学、自主创业、就业见习等多种渠道帮助实现就业。对城镇务工的农民工群体,线下线上双向发力,传统招聘方式和“务工二维码”综合运用,搭建平台促进供需精准高效匹配。对退役军人群体,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积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不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对就业困难群体,健全完善台账,落实落细帮扶政策,精心做好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4.加强监督检查。由县人社局牵头,认真开展检查督查,指导各社区健全完善实名制就业台账,确保新增城镇就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就业时间、就业状态等信息记录规范准确。县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和数据共享,严格落实就业统计法规制度,提高就业数据统计质量和分析研判,加强失业监测和预警应对能力,坚决避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确保全县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六)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沙河镇
新建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在全省新建自然村(组)通硬化路1万公里以上,项目涉及我县6个镇、37个行政村,均为沥青路面或混凝土路面,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服务网络,支撑乡村建设行动。
二、资金筹措
建设资金通过争取省补资金每公里20万补助,剩余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自筹方式解决。
三、实施步骤
(一)施工图设计阶段(至3月中旬)。县交通运输部门与相关镇沟通落实项目实施自然村,根据农村公路技术标准结合实地情况进行施工图设计。
(二)招投标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根据批复的施工图,进行公开招投标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10月底)。重点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项目设计、实验、检测、施工和监理单位等责任,建立相关人员履职标准和岗位工作规范。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巡查制度,全面推行公路工程标准化施工,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四)交工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按照县级验收、第三方抽查、市级复验的程序,组织开展交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县交通运输部门与相关镇要建立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推进计划,倒排工期,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按期完成工程建设。
(二)强化督促检查,形成工作合力。相关单位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及相关配合部门协调联系,针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化解各种矛盾和突出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三)严格督查考核,确保责任落实。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继续实行领导干部挂项推进制度,集中力量狠抓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履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四)注重宣传引导,动员群众参与。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工作要求,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共同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相关镇
中小学“建宿舍扩食堂增学位”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2021年全省中小学“建宿舍扩食堂增学位”为民办实事任务要求,我县新建、改扩建中小学食堂8所,其中,滨河小学新建食堂240平方米,临泽二中、四中和新华、板桥、鸭暖、蓼泉、倪家营5个中心校改造学生食堂及操作间3038平方米、购置电灶设备2套。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至3月底)。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制定实施方案,办理项目前期手续。
(二)实施阶段(4月至10月)。根据项目计划和方案,完成招标。并按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规范施工建设,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建设进度。改造类项目于8月底以前完成投入使用,新建类项目于10月底以前竣工投入使用。
(三)竣工验收(11月)。完善项目档案资料,按项目建设相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负责2021年中小学食堂改建项目统筹安排、推进指导。各项目学校按要求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前期规划设计、预算招标、合同签订、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资料备案等。县教育局将对建设项目进展、工程建设质量、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运行使用等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二)规范项目管理。实行中小学食堂改建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根据下达的项目任务和进度安排,确定项目学校和完成时间表,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在保证质量前提下,狠抓项目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严格按建设项目基本程序,落实好项目报建、施工、验收、备案等各环节手续。改造类项目,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食堂改造工程周报制度,按项目实施计划,实行工期倒排,全力推进。各项目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局的时间要求、标准要求,认真抓紧落实。教育局将对该项工作进行全过程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学校年终绩效考核。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提升公共卫生防疫能力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项目参照《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对县医院传染病楼进行改造。通过改扩建,在县医院独立建设传染病病区,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达到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收治条件,配备满足传染病救治规范要求的检验检测、影像检查等设备。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对县医院传染病楼进行基础设施改建,配套购置病房设施设备和检验、影像等检查设备。其中基础设施改造包括,对一楼按照生活人员区域标准进行改造,二楼在现有床染病病房的基础上进行水电暖改造,各病房进行双密闭传递窗改造,三楼在原生活区域的基础上,按照传染病病房标准进行改造。以上改造基本能满足“三区两通道”设置要求,各楼层明确划分清洁、半清洁、污染区。对各楼层暖气、医废、污水排放、水暖等进行整体改造。病房设施设备配备包括购置病床、中心供氧设施及通道、心电监护、吸引器、消毒机、心电图机、注射泵、除颤仪等设备,配备购置满足传染病救治规范要求的检验检测、影像检查等设备。通过改造,医务人员、患者进出通道设置规范,清洁、半污染、感染等区域分布合理,门诊、护理、隔离病房、医务人员休息区设置符合“三区两通道”规范设备要求,达到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收治条件,符合现行传染病防治隔离要求,减少患者之间、医患之间的感染风险,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通过申请中央投资、地方债券、抗疫国债、地方配套资金等解决。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地方债券、抗疫国债、地方配套资金,办理项目前期各项手续,包括项目预算、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和立项审批等手续。
(二)项目实施阶段。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的建设标准,按标准完成传染病楼改建和设备采购工作。
(三)项目验收阶段。按照建设标准,组织人员对改建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达到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收治条件,通过上级单位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传染病楼改建项目是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传染病楼建设是加强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确保按期完成改建任务。
(二)规范要求,执行建设标准。传染病楼改建要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的建设标准开展建设,建设要求要符合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治以及工程改建等相关规范,确保传染病楼改建手续完备、标准规范,按期投入使用。
(三)协同配合,加快工作落实。县卫健局负责对传染病楼改建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传染病楼改建由县人民医院承担建设,县卫生健康局要及时协调建设经费,督促县医院加快进度,按照建设标准和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六、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医院
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全县600名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以及1200名未参加过2018-2020年为民办实事“两癌”检查的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增强全县广大妇女的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
二、实施范围
(一)检查对象。采取自愿原则,对600名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以及1200名未参加过2018-2020年为民办实事“两癌”检查的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所有接受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的对象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检查内容。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液基薄层细胞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和HPV检测、细胞学DNA检测。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乳腺钼靶机X线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月至2月)。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检查医院,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对各镇下达任务数。
(二)项目实施阶段(3月至8月)。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建立检查资料。
(三)评估检查阶段(9月至12月)。完善项目基础资料,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放调查问卷,评估实施效果,上报有关报告。
四、资金计划
根据《关于对全省20万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县“两癌”检查费用按120元/每人次计算,省级财政补助50%,县级配套5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县妇儿工委总牵头负责。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县妇联负责指导基层妇联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和检查计划,协调镇、村(社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并动员初筛阳性对象到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确诊;卫健局负责相关技术指导,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质量控制和信息管理,建立转诊机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确定接诊机构、初筛机构,对筛查阳性对象进行进一步的确诊;财政局负责县级补助资金的筹集及拨付工作;民政局负责提供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名单,由县妇联提供至检查医院。
(二)确保工作质量。各镇要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符合条件的妇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外出务工妇女可在返乡期间组织检查。对在省内的外出务工妇女,可采取灵活、就近、便捷的措施在临时居住地进行检查。承担检查任务的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通过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项目信息,内容包括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和个案登记表。同时,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
(三)严格质量控制。卫健局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两癌”检查项目的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对质控结果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及时向初筛机构反馈检测报告。采用PCR检测方法进行HPV检测时,应当遵循《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导则》。
(四)强化资金监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严格监督检查。县妇儿工委、县卫健局组织相关单位成立检查组,对“两癌”检查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工作的目标任务、运行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检查,保证此项工作扎实到位,如期完成。
六、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妇儿工委
责任单位:县妇联、卫健局、财政局、民政局、妇计中心、各镇、各卫生院
一、资助对象
对具有临泽户籍且在省内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国家正式批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正式录取的2021级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新生进行学业资助。
二、资助条件
申请资助的新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临泽户籍的普通高中、中专应届毕业生;
(三)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录取;
(四)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
三、资助标准
1.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1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
2.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1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四、资金计划
学生资助项目经费由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和社会募集资金予以保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月至6月)。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广泛关注,踊跃捐资。
(二)确定资助对象。按照普通高校本科和专科录取时间,对2021级录取新生,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进行统计确定。
第一批统计对象(8月5日前):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1级新生。
第二批统计对象(8月20日前):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1级新生。
1.县教育局牵头,对具有临泽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1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审核确认后根据资助标准分类造册。
2.县民政局牵头,根据教育局提供的新生名册,与享受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1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1级新生于8月25日前完成。
3.团县委根据民政局提供的比对结果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逐级上报团市委、团省委汇总后,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三)发放资助金(8月至9月)。根据资助学生名单,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8月2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于9月5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
(四)补充发放(9月20日前)。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漏统的资助对象,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
(五)跟踪管理(10月底前)。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团县委牵头对受助学生按照总数30%的比例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情况。对资助金未到账的学生,查明原因后上报团市、团省委予以补发;县教育局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六)总结归档(11月底前)。全面总结2021年度资助项目实施情况,各项资料整理归档。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团县委牵头负责,沟通协调团市委、团省委统筹资助、抽调回访工作。县教育局负责2021级入学新生数量及基本信息的统计汇总。县民政局负责入学新生与享受低保家庭的比对审核。
(二)严格统计数据。县教育局结合普通高校录取时间,及时、准确统计入学新生名单,并报送至民政局。民政局对名单所列人员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比对、审核、统计。团县委做好公示把关,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 三 )严格资助资金监督检查。团县委、县教育局组织抽查核实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发放信息,坚决杜绝虚报名单、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现象发生。资助资金发放后,如发现学生申报不实或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团县委、县教育局有权追回资助资金。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让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政府资助。
七、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团县委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各镇
附件2
临泽县扶持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合涉农资金1亿多元,持续加大“三农”工作扶持力度,力争农业增加值增长6.5%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粮食生产等重要农产品保障安全有效,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7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1.75亿公斤以上。现代种业、丝路寒旱农业等产业园区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物资装备应用水平持续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巩固拓展“4+1+N”产业体系,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抢抓省委省政府实施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机遇,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提升“4+1+N”产业规模和品质。玉米制种产业建设以制种“五化”基地、种子交易中心等为重点的现代种子产业园,力争新建国家级玉米制种“五化”基地3万亩。草畜产业以发展生态健康畜牧业为主攻方向,突出抓好畜禽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特色畜产品品牌创建、秸秆饲料化利用等工作,力争年内新建万头肉牛养殖园区3个,新(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区15个,年内畜禽饲养总量达219.8万头只,水产品产量达620吨。蔬菜产业持续扩大订单蔬菜生产面积,大力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经营,力争年内建成蔬菜专业村10个以上,培育产加销一体化专业合作社10个以上,落实蔬菜种植10万亩。丝路寒旱农业建设以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高效益为主的“三新一高”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园,抓好鸿泽公司食用菌蔬菜深加工、中以合作戈壁农业示范园区、年产15万吨生物有机肥生产线等7个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食用菌种植规模,示范带动更多农户参与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新型特色产业建设以富锶矿泉水、饮料生产、水产养殖、特色农作物种植业等为主的富锶功能性产业园,因地制宜发展芦笋、中药材、蔬菜制种、小杂粮等特色农作物,力争年内发展甜叶菊、中药材、蔬菜制种、小杂粮等为主的特色种植5万亩以上。
(二)不断规范提升经营体系,切实增强农业整体竞争力。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加快构建以家庭农场为基础,以专业合作社为中坚,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以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支撑的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的现代农业产业经营体系,力争年内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0家以上。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区域性的家庭农场联盟、合作社联合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紧密联结机制,推动产业链延伸和价值链提升,增强农业整体竞争力。
(三)持续优化生产体系,着力增强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和口粮田行动,扩大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力争年内新建古寨、墩子小麦、小杂粮品种示范、复种模式示范点2个,种植优质小麦2万亩以上。坚决守住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红线,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快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力争完成2021年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四)创新延伸增值体系,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以两个“三品一标”为抓手,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创建认证,力争年内至少有3个农产品列入“甘味”农产品品牌目录,不断提升“临字号”农产品的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鼓励扶持县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规划区域内新建、联建气调保鲜库和购置冷藏车,确保全县冷链设施库容稳步增加并突破20万吨。
(五)健全完善保障体系,着力增强抗风险能力。以“增品、扩面、提标”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中央补贴品种保大宗、省级补贴品种保特色、市县补贴品种做补充的风险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择优选择险种覆盖面广、理赔速度快、保险力度大的保险企业参保投保,实现“4+1+N”产业能保尽保,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市场价格波动两大风险。
三、实施步骤
(一)政策制定(1月至3月10日)。根据中央、省市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制定现代农业发展扶持政策,及时制定下发“县委一号”文件。
(二)宣传动员(3月11日至3月20日)。广泛学习宣传“县委一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扶持政策,各镇根据工作实际,确定现代农业发展目标任务,动员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发展。
(三)组织实施(3月21日至10月31日)。各镇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四)评估验收(11月1日至11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供销社等部门按照“县委一号”文件政策验收标准及要求,对各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兑现奖补(12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提高新时代领导和推动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紧盯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切实保障各项政策措施和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督导检查,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整合涉农项目。积极整合国家级玉米制种基地、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机具购置补贴、林果产业发展、草畜产业发展等涉农项目资金1亿元,积极争取特色产业贷款扶持,充分发挥项目资金聚合优势,助推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三)加大政策扶持。继续实行差别化扶持和项目管理制模式,由建设单位或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农口相关部门审核备案,按程序由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批实施,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兑现扶持政策,对未经申报审核备案的项目,相关部门不予验收,不纳入资金扶持范围。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工信商务局、供销社、金融投资事务中心、各镇
临泽县2021年高质量住房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目标,以建设安全、经济、实用、美观的村民住宅为导向,通过完善规划引导,规范建房程序,强化服务指导,加强监督管理,大力实施高质量住房建设,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2021年计划在农村高质量住房建设示范点新建住房453套(其中:沙河镇12套,新华镇101套,蓼泉镇60套,平川镇80套,板桥镇70套,鸭暖镇100套,倪家营镇30套),在板桥镇零散修建高质量住房35套。完成丹霞康养村84栋商住楼装修及室外绿化的基础上,适时启动二期工程,新建高质量住房260套,在城区新建500套,续建980套。
二、工作重点
(一)新建一批高质量住房。在屯泉小镇、丹霞康养村按高低错落、农养结合模式建设高质量住房,并配套建设果园、菜园,建设新型社区。城区结合棚户区改造,建设较高层次园林式住宅小区。各镇示范点沿四条“井”字形乡村振兴示范带布局规划,新建房屋必须统一规划,房屋设置上下圈梁构造柱、铺设地板砖、粉刷墙面、配置室内卫生洁具,同步配套实施室内卫生改厕。农户拆除旧房复垦后,在集镇规划区或集中示范点新建、丹霞生态康养谷和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带及城区购房的农户和原宅基地拆旧建新的,每户贷款15万元,期限15年,县财政全额贴息,每户每年偿还本金1万元。农村集中连片新建的,由富民公司牵头整合各类资金,统一规划配套水、电、路、绿化等基础设施。拆除旧房复垦后,购买集镇所在地有产权的住房,享受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10年,县财政全额贴息,每户每年偿还本金1万元。
(二)改建一批特色民房民居。统一标准,通过拆多留少、拆危留好、改旧为新,整村整社对房屋和门面、前院及后院进行改建;门面改建根据各村不同的地域特点和民俗特色统一进行规划设计,既具有时代气息、现代特点,又凸显乡村风情、田园风光;前院改建按照美观大方的原则,整体规划,各显特色;后院改建按照干净整洁的要求,统一围墙高度、统一后院硬化、统一棚舍布局、统一饲草存放、统一后院标线。按照要求改建房屋的农户,由各镇高质量住房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农户新建规模大小和标准,确定贷款额度(5-10万元),每户每年偿还本金1万元,还款年限根据贷款额度确定。对铁路、公路沿线农户后院改造由各镇集中摸排、统一规划设计,按照干净整洁、经济实用的要求进行改造,户均补助3万元,由各镇负责统筹发放。
(三)安置房屋。分散供养人员、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安置房屋由镇村统一规划设计,坚持经济实用、舒适温馨的原则,集中修建安置点,房屋产权归集体所有,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或争取项目资金解决。
(四)其他。对前中后院集中改造,按照统一规划修建“人畜分离”养殖圈舍,并进行小规模养殖的,每平方米补助200元。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1月至3月)。各镇及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高质量住房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统一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引导工作深入广泛开展。各镇要积极开展农户建房调查摸底,落实高质量住房建设的具体点位,统一上报审核后立项。
(二)组织实施(4月初至11月20日)。各镇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做好高质量住房建设统筹协调,检查指导、考核验收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县住建局组织实施丹霞生态康养谷和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带及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加强高质量住房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评估验收(11月21日至12月20日)。按照验收程序,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在改建过程中,要做到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均有影像资料,涉及的主要建设内容,要有项目户签字认可。所有资料均应在工程竣工后统一存档,作为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资金兑现(12月21日至12月31日)。按照各示范点项目完成进度及验收结果,兑现补助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高质量住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高质量住房建设的谋划部署和组织推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高质量住房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考核。县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局等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农村高质量住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各镇党委、政府要把高质量住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力推进,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推进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注重统筹协调。各镇党委、政府是落实农村高质量住房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谋划实施,全力抓好落实,全程跟踪指导,确保高效推进;镇村要统筹力量调配,分片包户,责任到人。县自然资源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指导各镇做好示范点规划布局。县住建局加强对高质量住房设计和建设的技术指导。县富民公司做好贷款申报、承接、代发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按期发放、使用规范。县金融投资事务中心加强与授权银行对接,积极协调银行做好申贷工作。团委、妇联、工会等群体组织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群策群力支持高质量住房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党员、团员、村社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参与支持高质量住房建设,用实际行动为群众作出榜样。各镇、各部门单位、乡村振兴工作队密切协作,形成推进高质量住房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科学编制规划。要按照村庄总体规划科学编制高质量住房建设示范点的户型布局和道路走向、上下水管网、垃圾处理、院落布局、厕所配套、清洁取暖等,要科学把握好各类规划的定位和深度,努力达到总体规划明方向、专项规划相协调、重点规划有深度、建设规划能操作的要求,并做好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做好建设规划审核把关。
(四)完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县金融投资事务中心、相关银行、平台公司要用足用活国家金融政策,保证农户贷款按时发放。县财政要按照“县级财政出资三分之一、争取项目资金三分之一、争取债券三分之一”的要求,筹措贴息资金。发改、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持续加强招商引资,积极争取上级各类项目资金,吸引和带动社会资本、国有企业投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为高质量住房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镇村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督促农户严格按时限偿还贷款,统筹使用合作社订单收入、“三变”改革入股分红、制种款及时拨付等有效方式,确保资金按时归还到位。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游局、水务局、各镇
临泽县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建设自然村组道路123.457公里,其中:板桥镇29.449公里,鸭暖镇37.55公里,沙河镇18.826公里,蓼泉镇4.968公里,倪家营镇2.378公里,平川镇27.397公里,均为沥青路面或混凝土路面,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服务网络。建设资金通过争取省补资金和县财政自筹方式解决。
二、实施步骤
(一)施工图设计阶段(至3月中旬)。县交通运输部门与相关镇沟通落实项目实施自然村,根据农村公路技术标准结合实地情况进行施工图设计。
(二)招投标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根据批复的施工图,进行公开招投标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10月底)。重点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项目设计、实验、检测、施工和监理单位等责任,建立相关人员履职标准和岗位工作规范。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巡查制度,全面推行公路工程标准化施工,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四)交工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按照县级验收、第三方抽查、市级复验的程序,组织开展交工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县交通运输部门与相关镇要建立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推进计划,倒排工期,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按期完成工程建设。
(二)强化督促检查,形成工作合力。相关单位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及相关配合部门协调联系,针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化解各种矛盾和突出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三)严格督查考核,确保责任落实。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继续实行领导干部挂项推进制度,集中力量狠抓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履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四)注重宣传引导,动员群众参与。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共同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相关镇
临泽县智慧体育进社区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实施智慧体育进社区工程
依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在沙河街社区火车站广场新建1个玩湃智慧足球场,占地面积约为100平方米,预算投资80万元;在东关街社区雪晶小区新建1个智慧体育公园,占地面积约为500平方米,预算投资120万元;在沙河街社区供销大院新建1个时尚轻运动公园,占地面积约为100平方米,预算投资60万元;在颐和社区新建1个时尚轻运动公园,占地面积约为300平方米,预算投资80万元;在乐民社区新建1个智慧健身房,占地面积约为290平方米,预算投资160万元,着力解决城镇老旧小区体育基础设施不完善、健身器材老化、群众活动不方便等问题,不断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让人民群众活动更方便、生活更舒心。
(二)新建七彩丹霞流沙河景区健身步道
依托临泽县游客集散中心规划建设长5.8公里、宽3米七彩丹霞流沙河景区健身步道,项目预算总投资600万元,配备安装智慧体育健身设施、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步道建成后可南连丹霞生态康养谷马拉松比赛专用道,北接流沙河景区健身步道,全面提升城市社区“10-15分钟健身圈”、镇村“30分钟健身圈”整体服务功能,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品牌体育赛事、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资金概算及来源
1.智慧体育进社区工程预算总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省级彩票公益金200万元,县财政配套300万元。
2.七彩丹霞流沙河景区健身步道预算总投资600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省级彩票公益金200万元,县财政配套400万元。
三、推进计划
1.智慧体育进社区工程拟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工程预算评审和招投标,5月份开工建设,6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
2.七彩丹霞流沙河景区健身步道拟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工程预算评审和招投标,5月份开工建设,9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广旅游局成立项目专班,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靠实主体责任,把完成为民办实事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措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2.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招标管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抓好工程手续办理和过程管理。在工程建设期间,切实把好工程建设环节关、工程公示关、投标资格审查关、材料进场关、工程量变更签字关、质量监督关、资金拨付进度关、工程竣工验收关、档案资料按时报备关,确保各项目按时完成建设。
3.跟进督导检查。加强督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建设进度缓慢、工作措施不力的项目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沙河镇、倪家营镇
临泽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和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构建城乡居民出行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客运服务网络为出发点,在对现有城区公交车、旅游专线车和客运班车进行整体收购补偿的基础上,重新布局以县城客运网为基础,县城到镇客运网为重点,镇到建制村为补充的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网络体系。开通县际、城内、县镇、镇村、园区和旅游专线等五级公交出行线路26条(其中:县际2条,城区公交4条,城镇通6条,镇村通12条,定制班线2条,红色旅游专线2条),实现县域内所有建制村公交通行率全覆盖,最终构建起县际畅通、县镇联通,镇镇互通、镇村互联,旅游方便、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经济便利、安全有序的城乡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根据需求,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原则,新建集中式充电站8座,充电桩561个,积极构建覆盖全县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满足游客及其他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1.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的范围为县境内所有城乡客运班车,涉及对象为我县3家客运企业经营的68辆城乡客运班车、公交车和旅游线路车。
2.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包括县城区公交总站(占地面积40亩)。其它镇(沙河镇除外)根据公交一体化改造方案在政府所在地建设一个公交中转站,面积在8-10亩,建设内容为调度管理区、候车区、充电区、维修区、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区等。同时对县内主要景区、部分政府单位、主要医院、物流园、各镇人口密集区及主要小区停车场等配套建设充电桩。
三、资金来源
1.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项目收购资金由政府采购确定的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经营主体采取公司融资方式解决,运营亏损和落实特殊人群免费乘车政策的补助资金列入财政公共交通预算。
2.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金额为5381.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633.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9.05万元,预备费398.62万元。项目资金通过申请国家专项债券和公司融资方式解决。
四、实施步骤
城乡公交一体化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工作自2021年2月上旬开始实施,至2021年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月1日至3月31日)。县交通运输局和涉及的客运公司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形成浓厚的改革氛围,赢得社会各界和运输业户的理解支持。同时,结合我县实际,通过调查摸底、座谈交流、征求意见等方式,制定原经营者退出的方案和改革后新的营运规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8月31日)。在县政府直接领导下,县昌源汽车运输公司、绿岛公交公司、七彩山公司和新确定的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经营主体相互配合,以经营期限为标准,依法逐条线路、逐部车辆协商沟通,做好线路征收、经营车辆的补偿等工作;在司乘人员招聘上,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原经营者。按照实施情况适时开通城乡客运公交。
(三)完善提高阶段(9月1日至10月30日)。总结经验,建章立制,不断探索建立经营主体现代企业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临泽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顺利进行。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城乡公交的公益属性,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协同攻坚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新购置的新能源公交车辆由公安车管部门给予办理公交入户手续。各镇政府要积极配合项目公司建设乡镇场站,务必确保本乡镇的客运一体化线路按期开通运营。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政策,落实特殊人群免费乘车政策,财政局要按时给予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助,保障城乡公交一体化稳定运营。
(三)建立健全竞争和考核机制。城乡客运线路是政府公共资源,项目公司要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以及县交通运输部门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合同规定,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线路安全运行。因服务质量等原因不能满足群众要求,引起强烈反映的,县政府将收回经营权,并将其列入失信企业名录予以公布。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制定考核办法,按季度对项目公司进行综合考核,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监督。
(四)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城乡公交一体化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是一项惠及群众的民生工程,涉及面广、矛盾多、任务艰巨,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必要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各镇人民政府要积极主动,全面落实包保责任,积极化解各类矛盾,采取有效措施为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提供便利条件。对阻碍城乡公交一体化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将依法依给予严厉打击,确保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六、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各镇、通达公司、昌源公司、绿岛公交公司、七彩山公司
临泽县城区公厕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计划总投资200万元,建设城区公厕4座。在高铁南站站前广场、法院北侧新建高标准水冲式公厕2座,结合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在农贸市场北侧片区、火车站广场东侧片区,配套建设公厕2座。公厕建成后,将按照旅游景区公厕建设及配套设施标准,对软硬件设施进行高标准配套,在附近路段设置导引牌,制作安装宣传标识牌、温馨提示牌,并配置各类花卉。
二、推进计划
(一)法院北侧改建公厕。计划3月下旬开工建设,6月初可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高铁南站站前广场公厕。正在办理规划选址及用地手续,计划4月上旬开工建设,6月中旬可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结合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公厕。农贸市场北侧片区于6月中旬提供毛坯房,8月中旬可建成并投入使用;火车站广场东侧片区于8月中旬提供毛坯房,10月中旬可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切实维护、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城区高标准公厕不断建设完善,将进一步解决市民及游客“如厕难”的问题,全面提升我县旅游县城整体形象。
(二)细化工作方案。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创新工作方法。认真研究,积极探索,不走过场、搞形式,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广泛宣传各类政策法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切实让群众感到温暖,得到实惠。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沙河镇
临泽县为城区独居老人安装“一键通”
应急呼叫系统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城区300户独居老人安装“一键通”应急呼叫系统,保障老人居家安全,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对象
年满60周岁以上、常年居住在城区的独居老年人。
(二)实施方式
1.在独居老人家中安装集红外活动传感器、紧急求助拉绳、紧急求助手环、烟感报警器、数字语音智能终端为一体的智能物联设备,采取无线连接技术,自动采集信息数据,通过云端服务器传送至应急呼叫平台,及时掌握老人生活状况,开展全天候智能监测预警和提醒服务。当老人发生跌倒、突发疾病或煤气泄漏、火情等意外后,可通过紧急拉绳、紧急手环等设备一键求助或自动报警,为老人提供及时救援。老年人还可通过智能终端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双向通话,平台工作人员接到老人服务需求后,可联系第三方或派单提供上门服务,确保老人在出现意外情况时得到快捷、高效的救助,平时享受到及时周到的生活服务。
2.系统平台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委托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县民政局负责对接落实相关工作。
(三)建设内容
“一键通”应急呼叫系统由应急呼叫平台软件系统和物联网家庭配置硬件设备组成,家庭配置设备为5件套,包括4G智能终端1个(含一年流量费)、活动传感器1个、烟感报警器1个、紧急求助拉绳1个、紧急求助手环1个。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4月底前)。由沙河镇负责对城区符合条件的独居老人逐户开展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确定实施对象,细化实施方案。沙河镇、中标供应商、平台运营机构与实施对象签订架设使用协议,明确相关责任义务。完成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招标采购。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6月)。县民政局会同沙河镇、中标供应商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系统平台建设、入户安装架设、调试运行、用户培训,收集相关资料,建立用户台账,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评估验收阶段(7月—8月)。县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评估验收,抓差补缺,完善运行机制,确保“一键通”应急呼叫系统使用效果达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财政部门积极落实所需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县工信商务局协调电信通讯企业做好配合服务工作。沙河镇及各社区负责开展独居老人的摸底调查、信息收集和台账建立,做好城区独居老人的日常管理。
(二)建立回访制度。县民政部门指导运营应急呼叫系统的养老服务机构制订应急呼叫服务回访制度,定期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回访,及时掌握运行情况和老人需求,规范完善服务管理流程和措施,切实提高老人的认可度与满意率。
(三)加大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让有需求的独居老人都能享受到这一惠民便民政策。组织动员社区党员干部和志愿者开展特殊困难群体结对帮扶活动,为有需求的独居老人提供志愿服务,加大关爱服务力度,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工信商务局、沙河镇
临泽县残疾人集中托养及残疾儿童
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1.为3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服务;
2.为48名残疾儿童开展免费康复服务。
二、项目实施
(一)实施范围
1.集中托养服务对象:具有我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阶段(男性16-59岁,女性16-54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2.免费康复服务对象:具有临泽户籍(含居住证发放地在临泽县)的0-14岁视力、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二)实施标准
1.依托县益民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为3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托养时间为1年。
2.依托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对48名残疾儿童实施免费康复训练并达到规定要求。
(三)完成时限
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全部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县残联负责项目的牵头组织实施,县财政局做好资金下达,各镇残联根据要求做好项目筛选、申报工作。其他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格实施程序。县残联要明确项目责任和实施要求,并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责任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严格操作程序,推进责任落实,确保项目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协调督导。县残联、县财政局要加强统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残联负责做好项目实施的验收评估。对验收评估不通过的,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
四、职责分工
县残联: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向各康复机构分解下达任务指标,并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督导执行进度;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及时统计上报相关数据及任务完成情况。
各镇残联:负责做好残疾儿童和托养对象的摸底、审核、上报工作。
县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为残疾儿童提供听力言语训练、言语矫治、视力矫治、肢体矫治术后康复训练、脑瘫综合康复训练、智障儿童康复训练、孤独症康复训练、心理康复及社会适应性训练等;做好各类康复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建立规范的残疾儿童康复档案;做好各类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项目实施情况汇报、总结等工作。
县益民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负责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建立托养对象档案;做好各类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项目实施情况汇报、总结等工作。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残联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