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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23/2019-00201
发文字号
临政办发〔2019〕9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9-10-29
是否有效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临政办发〔2019〕91号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省市驻临各单位:

近年来,全县逐步制定完善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各镇、各部门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应急预案规定,扎实开展了一系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机构改革变动等因素的影响,亟需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进行修订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省、市、县应急管理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有序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化管理。现就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原则

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系统性。应急预案要涵盖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规范统一、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完整体系。二是针对性。在做好预案衔接的同时,要根据本镇、本部门单位突发事件的特点,特别是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编制和修订预案,在上级预案框架内修订完善但不能照抄照搬上级预案。三是可操作性。应急预案的内容必须具体、规范,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处置程序和具体措施,确保用得上、效果好。四是应急性。各级各类预案的指挥体系、处置程序等要体现高效率,突出快、急、好。

二、明确职责

各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能力,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要求,抓紧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对已制定应急预案的,抓紧进行修订和完善;尚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抓紧组织落实预案的编制工作。

(一)《临泽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修订完善。

(二)专项应急预案由职能部门在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负责组织编制或修订。

(三)镇人民政府及村、社区各类应急预案由镇政府负责编制或修订;

(四)部门、系统、行业及企业应急预案由各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1.学校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

  2.医院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

  3.重点企业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县工信商务局配合;

  4.大型商场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由县工信商务局牵头负责;

5.大型娱乐场所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由县文广旅游局牵头负责;

6.举办重大节庆、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公众性聚集活动的应急预案由主办单位牵头负责。

三、完善内容

  1.各类应急预案内容主要包括:总则(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启动条件、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任务必须到人)、应急准备(每一项须细化到具体的项目和责任人,包括资金、物资、通信和信息准备、救灾装备、人力资源、社会动员、宣传培训和演习等)、预警预报和信息管理(灾情报告时间、初报、续报、核报等)、应急响应、灾害分级分类标准(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附则(救助款物监管、奖励与责任、预案管理和更新、预案生效时间)等内容。今后凡涉及上述人员变动等因素,须在第一时间作出调整和更新。

2.学校、医院、企业、大型商场和娱乐场所及重点企业应急预案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主要明确责任人、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信息报告等操作层面的内容。

3.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要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调动程序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针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要在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尽早安排部署,确保修订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多、要求标准高、联动性较强的工作,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预案修订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要成立预案编制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保质保量完成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三)准备工作。编制应急预案要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要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要全面调查本辖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辖区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总体应急预案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必要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同时,各镇、各部门单位应将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并将电子文稿上报。

联系人:  兰雪娇   0936--5530815

电子邮箱: 125800287@qq.com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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