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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索引号
620723023/2023-0041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1-10
是否有效

临泽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临各部门单位:

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制统一,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有效发挥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对《临泽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1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临泽县建档立卡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8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临泽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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