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泽县省级质量强县培育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省市驻临有关单位:
《临泽县省级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21日
临泽县省级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政府引导、标准引领、全面覆盖”原则,扎实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全面促进质量、标准、品牌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县域经济向质量效益型、绿色低碳型、创新驱动型转变。按照《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甘肃省质量强县(区、镇)培育指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育目标
全县质量效益整体水平全面提高,以质量促发展、保民生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到2027年,成功入选全省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名录库,为创建全国质量强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增强质量意识,把质量强县培育建设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加强质量工作统筹协调。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强化基层治理、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加快构建以综合能源为支撑,新材料、通航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1+3”生态工业体系,以现代种业为核心,畜禽养殖、绿色蔬菜、特色林果、水产养殖为重点的“1+4”现代农业体系,以文化旅游产业为龙头,现代物流、商务服务、居民服务为重点的“1+3”现代服务业体系。持续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实验室,支持企业创建和升级企业技术中心、质量创新中心等平台,鼓励企业加大研究和试验经费投入,大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激活质量创新活力。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
(二)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积极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重点企业和单位设立质量负责岗位,力争实现全县规上工业企业和服务业全覆盖,中小微企业覆盖率不低于60%。积极开展质量教育培训,提高关键技术岗位人员、一线操作人员和农民工质量意识和专业技能。深化质量管理体系、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精益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运用,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成熟度。引导鼓励县域企业争创省、市、县政府质量奖,树立一批质量管理标杆。健全品牌培育、推广、运营与保护体制机制,构建以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企业商标品牌为支撑的“一体多翼”品牌矩阵,深入推进“陇字号”品牌认证,做强“临泽小枣”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核心价值,擦亮“甘味”农产品公用品牌“金名片”,持续扩大“临泽珍美”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推行重点工业产品分类分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方位排查质量风险隐患。健全完善种植、生产、收购、加工、仓储等全流程质量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信息档案、实体质量标准化等工程建设全过程各环节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新开工建筑绿色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全面落实“全程帮带办”和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持续营造最优营商环境。聚焦文化、教育、医疗、养老、交通等重点领域,逐步打造一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健全以顾客满意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提升。推进公路和物流管理服务标准化,提升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优化提升现代服务业,推动现代金融、中介服务、商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打造生产性服务业高地。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游局、县教育局
(四)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对标“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加快推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切实提升综合技术服务能力。加快建设临泽工业园区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站点,为招商引资和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升级提供一体化服务支撑。鼓励行业组织、专业机构、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制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引导更多企业运用绿色、有机、节能、环保标志等高端认证,推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开展“诚信计量·放心消费”活动,加强能源计量监管,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审查全覆盖,引导计量使用单位遵守诚信计量承诺。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指导中小企业提升计量检测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提升绿色发展质量。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持续降低,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深入实施“百村万树千里林”绿色工程行动,完成人工造林5.3万亩,农田防护林网格化覆盖率达90%以上。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精细管理、生活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确保农村秸秆利用率、废旧农膜回收率、尾菜处理率、畜禽粪污利用率达到92%、86.2%、84.5%、88%。全面落实“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四水四定”原则,加快推进水预算管理,深化水权、水价和水管体制改革,持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统筹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生态节水控水,聚力打造新时代节水型社会新标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高水平质量安全保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完善“三链共治”“三安联动”工作机制,用足用好“三书一函”监管手段,推动各方责任落地见效,切实防范区域性、规模性食品安全风险。持续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强化疫苗、特殊药品等重点品种购销存环节监管,从严惩治销售假药劣药、挂靠走票、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行为。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严查农资、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等重点工业产品违法行为,有序开展工业产品监督抽检,提升抽检靶向性和问题发现率,切实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特种设备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100%,特种设备隐患整改闭环率100%,万台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低于全省平均数。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守牢质量安全底线。强化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实施全过程工程质量责任管理,加大住建、水利、交通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提升安全发展质效。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
(七)推进全民质量共治。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强化基层治理、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及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建设,按照国家部署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维护消费者权益。建立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大力推广“四级七天”调解工作法,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增量,信访总量全面下降。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积极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形成特色鲜明的质量文化,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县省级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专班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强化跨部门协同,推进各项培育工作落实落细。各职能部门要对标《工作方案》要求,逐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建立闭环落实机制,扎实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建设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附件:1.临泽县省级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专班
2.临泽县省级质量强县建设工作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临泽县省级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专班
组 长:袁伟森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王友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郑治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单自飞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丁永旺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福林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方雪娇 县科技局副局长
李自勤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周 毅 县司法局副局长
宋天翔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顾雪梅 建筑工程质量监测中心主任
李文杰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吉超 大沙河流域管理局局长
王利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天林 县民政局副局长
赵建银 县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顾文宏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副局长
张甲毅 县城市园林绿化中心主任
吴建平 县信访局副局长
王志强 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亚楠 沙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光皓 新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柴逢春 蓼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骏宜 平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财国 鸭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孙文乾 板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何正勤 倪家营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队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王友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部署推进阶段性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视情况组织综合督导检查,科学评估培育工作成效。工作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附件2
临泽县省级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指标任务分解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计算公式 | 指标 分值 | 指标评估方法与评分标准 | 责任单位 |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 | 综合 质效 | 人均GDP(万元/人) | 本地区GDP(万元)/报告期平均常住人口(人) | 3 | ≥5万元得3分;≥3万元得2分;<3万元得1分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GDP增速(%) | (报告期不变价GDP总量-基期不变价GDP总量)/基期不变价GDP总量×100% | 3 | ≥6%得3分;≥5%得2分;<5%得1分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万元/亩)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缴税金(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地面积(亩) | 2 | ≥10万元得2分;<10万元得1分 | 县工信商务局 | ||
货物和服务净出口贡献率(%) | (净出口增量/GDP增量)×100% | 2 | ≥0%得2分;<0%得1分 | 县工信商务局 | ||
创新 能力 |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 |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万元)/本地区GDP(万元)×100% | 2 | ≥1%得2分;<1%得1分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件) | 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件)/常住人口(万人) | 2 | ≥5件得2分;<5件得1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
经营 主体 | 千人企业数 | 企业法人单位数量(家)/常住人口(千人) | 2 | ≥20家得2分;<20家得1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
每万家企业法人中高新技术企业数(%) |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企业法人单位数量(家)×10000‰ | 2 | ≥5%得2分;<5%得1分 | 县科技局 | ||
产业质量 竞争力 | 产业 结构 | 农业及相关产业撞加值占GDP比 | 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万元)/GDP(万元)×100% | 2 | ≥8%得2分;<8%得1分 | 县农业农村局 |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 |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万元)/规上工业总产值(万元)×100% | 3 | ≥20%得3分;≥10%得2分;<10%得1分 | 县工信商务局 | ||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服务业增加值(万元)/本地区GDP(万元)×100% | 2 | ≥45%得2分;<45%得1分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1农业及相关产业核算分类采用《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0)》。2农业产业集群包括农业农村部等部委认定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及百亿级产值以上的农业产业集群等。制造业产业集群包括工信部认定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科技部认定的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发改委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认定的轻工业先进产业集群等。服务业产业集群包括文化和旅游部认定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商务部认定的商贸物流园区、全国示范步行街等生产性、生活性产业集群。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计算公式 | 指标 分值 | 指标评估方法与评分标准 | 责任单位 |
产业质量 竞争力 | 产业 集群 | 产业集群2数量(个) | 农业产业集群数量+制造业产业集群数量+服务业产业集群数量 | 3 | ≥3个得3分;≥2个得2分;<2个得1分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 | 由质量水平和发展能力等指标综合计算 | 3 | ≥85得3分;≥80得2分;<80得1分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品牌 发展 | 获得政府质量奖和提名奖数量(个) | 中国质量奖组织及个人数量+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数量+省级质量奖组织及个人数量 | 2 | ≥2个得2分;<2个得1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
特色品牌数量3(个) | 中华老字号企业数量+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数+世界500强企业数量+中国500强企业数量 | 3 | ≥5个得3分;≥3个得2分;<3个得1分 | 县工信商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 ||
产品工程 服务质量 | 产品 质量 |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 (国抽+省抽+市抽合格农产品批次)/(国抽+省抽+市抽总批次)×100% | 3 | ≥97%得3分;≥96%得2分;<96%得1分 | 县农业农村局 |
食品抽检合格率(%) | (国抽+省抽+市抽合格食品批次)/(国抽+省抽+市抽总批次)×100% | 3 | ≥97.5%得3分;≥97%得2分;<97%得1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
药品抽检合格率(%) | (国抽+省抽+市抽合格药品批次)/(国抽+省抽+市抽总批次)×100% | 3 | ≥98.5%得3分;≥98%得2分;<98%得1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 依据《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制度》计算 | 3 | ≥93%得3分;≥90%得2分;<90%得1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
工程 质量 | 建筑工程项目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率(住建、水利、交通)(%) | 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合格项目数/竣工验收项目总数×100% | 3 | ≥95%得3分;≥93%得2分;<93%得1分 | 县住建局 县水务局 县交通运输局 | |
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 | 新建绿色建筑面积/新建建筑面积×100% | 2 | ≥60%得2分;<60%得1分 | 县住建局 | ||
服务 质量 | 生活性服务质量满意度 | 依据统一测算方案调查得分 | 2 | ≥75分得2分;<75分得1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
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 | 依据统一测算方案调查得分 | 2 | ≥80分得2分;<80分得1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3世界500强参考《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行榜,中国500强企业参考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500强企业排行榜。
4按照《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76号)要求开展调查统计。
5新建建筑为所有新开工建筑,包括民用和工业建筑的总和。
6生活性服务质量满意度和公共服务满意度要求各地按照统一的测算方案开展,方案内容包括调查方案(问卷、样本量、抽样方法、调查方式。问卷有效性质量标准)和满意度测算方法等。测算方案由总局制定,地方自行开展调查和测算。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计算公式 | 指标 分值 | 指标评估方法与评分标准 | 责任单位 |
质量基础 设施建设 | 基础 能力 | 牵头制修订国际和国家标准数量(项) | 牵头制修订国际标准数量+作为第一、二、三起草单位的国家标准数量 | 2 | ≥1项得2分;0项得1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项) | 累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 | 2 | ≥10项得2分;<10项得1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
在用强制性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 | 在用强制性检定计量器具受检量/应检测量×100% | 2 | ≥95%得2分;<95%得1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
质量管理体系获证企业占比(%) |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数量/企业法人单位数量×100% | 2 | ≥10%得2分;<10%得1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
服务 效能 | 拥有国家级和省级质量技术机构数量(家) | 国家级+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数量之和 | 2 | ≥1家得2分;0家得1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
开展国家级标准化示范数量(项) | 获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数量 | 2 | ≥1项得2分;0项得1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
国家和省级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平台数量(个) | 国家级+省级平台数量 | 2 | ≥1个得2分;规划建设中得1分;0个得1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
城市绿色 发展质量 | 绿色 导向 |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 (基期单位GDP能耗-报告期单位GDP能耗)/基期单位GDP能耗×100% | 2 | ≥2%得2分;<2%得1分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 | (基期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报告期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基期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100% | 2 | ≥2%得2分;<2%得1分 | 市生态环境局 临泽分局 | ||
生态 环境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全年有效监测天数×100% | 3 | ≥80%得3分;≥75%得2分;<75%得1分 | 市生态环境局 临泽分局 |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达到或优于Ⅲ类的监测断面数/监测断面总数×100% | 2 | ≥80%得2分;<80%得1分 | 市生态环境局 临泽分局 |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建成区区域总面积×100% | 2 | ≥30%得2分;<30%得1分 | 县自然资源局 |
7牵头制修订标准指在当地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有关组织作为前三起草单位制修订的标准。本指标统计从2020年开始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标准累计数量。
8在用强制性检定器具受检量指填入全国计量器具强制性检定业务信息平台的在用受检量。
9下降率计算公式为(基期数值-报告期数值)/基期数值x100%。如实现下降,则填报指标值为正数,如升高则为负数,填报表按照实际计算结果填写。
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指全年空气质量指数(AQI)在0~100之间的天数,AQI的计算按照HJ633。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计算公式 | 指标 分值 | 指标评估方法与评分标准 | 责任单位 |
社会民生 质量治理 | 质量 安全 | 每十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 | 特种设备致死人数/特种设备数(十万台) | 3 | ≤0.04%得3分;≤0.05%得2分;>0.05%得1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本地区GDP(亿元) | 3 | ≤0.03得3分;≤0.04得2分;>0.04得1分 | 县应急管理局 | ||
城乡 融合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城镇常住人口/常住人口×100% | 2 | ≥55%得2分;<55%得1分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 | ≤2.4得2分;>2.4得1分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活 品质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执业医师数+执业助理医师数)/常住人口(千人) | 2 | ≥2.8人得2分;<2.8人得1分 | 县卫生健康局 | |
中小学师生比 | 中小学教师人数/中小学学生人数 | 2 | 低于国标得2分;低于省标1分 | 县教育局 |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口/政策规定应参保人口×100% | 2 | ≥90%得2分;<90%得1分 | 县人社局 | ||
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平方米/人) | 城市道路面积/城区人口 | 2 | ≥12m²得2分;<12m²得1分 | 县交通运输局 |
注:评估采信指标数据截止日期为上一年度年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