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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泽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23/2025-00143
发文字号
临政办发〔2025〕1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8-12
是否有效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

临政办函〔202518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泽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及省市驻临有关单位:

现将《临泽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86





临泽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经发〔2025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依托我县玉米制种优势产业,以引领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发展为重点,因地制宜大力推广“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效益优势明显、农民满意度高的农业生产托管经营模式,支持玉米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2025年完成农业生产托管任务面积3.52万亩(按照“综合托管系数”折算,耕、种、防、收综合托管系数分别为0.350.260.130.26),为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内容

(一)扶持方向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小农户等经营主体在玉米生产过程中耕、种、防、收环节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给予财政补贴。项目实施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等服务模式,有效满足多样化服务需求。要大力推广“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效益优势明显、农民满意度高的农业生产托管经营模式。

(二)制定标准

1.服务组织标准

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农业机械必须能够使用GPS或北斗智能仪器提供终端数据。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

2.服务组织农机设备具体标准

机耕:服务主体拥有机耕农业机械不少于2,每台具备日作业100亩以上能力,推荐使用GPS或北斗智能仪器提供终端数据。

机防:务主体拥有航空植保机械不少于2台,每台具备日作业300亩以上能力,且有GPS或北斗智能仪器提供终端数据。

机收:服务主体拥有机收农业机械不少于2台,每台具备日作业100亩以上能力,且有2名以上具备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的机手,有GPS或北斗智能仪器提供终端数据。

3.托管服务作业标准

耕:土层深度25cm,土壤种床达到土层虚实并存、地平土细状态。

种:主要为开展玉米水肥一体化精准滴灌服务。

防:全程视病虫害发生情况至少防治2次。

收:玉米成熟适时进行机械收获,收获时损失率不高于5%,玉米留茬平均高度不高于30cm

(三)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

1.补助标准。主要补助玉米耕、种、防、收环节托管服务,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80元,补助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不低于60%。接受托管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补贴标准坚持市场化原则,对服务市场发育成熟、农民认知和接受程度高的环节,对其补助标准可相应逐步降低。

2.补助方式。项目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方式,面向小农户开展的服务,补助资金可以补服务组织,也可以补农户,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对项目实施区域内耕、种、防、收四个环节全部实施完毕的服务主体,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组织服务组织对项目实施村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对服务组织和农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

(四)优选服务组织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公告,积极动员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等组织自愿申报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时服务组织要积极与作业区域所在地农户、村集体对接,经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提交遴选资料,并制定具体的托管服务方案。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组织逐一进行审核,并征求县公安局、法院、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单位意见,初步确定实施项目服务组织,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承接服务组织,原则上单环节服务组织不少于3家。遴选的服务组织全部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系统管理,服务组织必须按平台要求注册申报入驻,并做好资格审查、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等工作。

(五)监督项目实施

服务组织确定后,参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质量、完成时限、收费标准、补助标准、绩效验收和违规责任等内容。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域开展服务,同时对服务组织实行动态监管,对服务对象满意度低、绩效评估不达标的及时终止服务合同,充分调动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和竞争性。签订服务合同后,服务组织依据合同开展服务作业,在开展每个环节服务作业时,要对作业现场情况留存影像资料,如实客观反映开展情况。作业完成后由服务组织填写服务农户补助花名册,经农户签字确认,并经村集体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核实签字盖章,作为确认补贴的依据。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镇、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项目的组织与协调。

(六)检查验收

目完成后,服务对象按照合同约定的作业价格向服务组织支付作业费,由服务组织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组织服务组织对项目实施村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汇总核算服务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补助金额等。

(七)兑付补助资金

县级验收合格的,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核算补助资金,经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财政局强农惠农资金专户及时发放。

(八)项目绩效评价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绩效考核目标,及时进行效果分析,认真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总结报告,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绩效评价采取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对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拨付进度、管理机制创新、资料档案管理、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对服务对象的生产数量、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绩效自评。

三、实施流程

(一)遴选服务组织。服务组织应由村级组织统一招标、自愿申报、镇政府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经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遴选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服务组织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质量、完成时限、收费标准、绩效验收和违规责任等。

(二)申报材料审核。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填写服务组织申报表,根据遴选申报资料清单准备申报材料,经镇、村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三)县级组织验收。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各服务组织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随机入户调查、电话抽查核实等形式,主要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进行核验。

(四)拨付项目资金。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汇总核算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托管服务面积、补助金额,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拨付补助资金。

(五)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相应材料、数据,对项目方案、组织实施、绩效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相关要求

县农业农村局与各镇切实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指导工作。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农户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各镇、村要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引导广大农户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财政补助资金“跑、冒、滴、漏”,对于违规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附件:1.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2.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1


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总体情况

下达资金

(万元)


实际使用资金

(万元)


县级财政安排资金

(万元)


确定的服务主体数(个)


其中,纳入名录库的服务主体数(个)




完成任务面积(万元)


其中:丘陵山区

面积(万亩)


通过作业轨迹核实的面积(万亩)


服务小农户数(万户)


服务小农户面积(万亩)


补贴小农户资金(万元)



服务粮油作物面积(万亩)


服务粮油作物

资金(万元)




服务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面积(万亩)


服务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资金

(万元)




县级联络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表


考核指标

评分依据

标准分值

自评分值

审核得分

备注

(一)制定方案
20分)

县级制定本年度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工作方案的完整性、规范性、可操作性。

20




(二)组织实施
50分)

开展政策宣传、项目培训的情况。

15




开展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等项目管理的情况。

10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生产托管服务主体情况和探索建立服务主体名录库的情况。

10




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服务规范和标准服务合同文本等规范性制度的情况。

5




按照印发的工作方案及时向服务主体或农户拨付补助经费的情况。

10




(三)项目绩效
30分)

项目任务面积: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面积完成率,100%完成得10分,100%以下按比例扣分。

10




项目实施环节:项目经费是否主要用于补助农业生产托管关键和薄弱环节。

10




项目服务对象:项目经费是否主要用于补助服务于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达到60%10分,60%以下的酌情扣分。

10




(四)工作创新
20分)

农业生产托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做法得到领导肯定,经验做法在全国或一定区域范围内推广交流。

10




落实了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经费。

5




项目实施县财政安排及撬动社会资金用于生产托管。

5




(五)负面事件
-20分)

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资金沉淀。

-5




违规使用资金、截留、挪用资金。

-5




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现象。

-10




合计

满分

120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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