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政办函〔2023〕62号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泽县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及省市驻临有关单位:
现将《张掖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临泽县工作任务清单》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张掖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临泽县工作
任务清单
一、着力推进湿地生态网络体系建设
(一)加强城区湿地建设。将湿地保护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完善监测体系,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水资源利用与湿地保护紧密结合,统筹协调区域或流域内的水资源平衡,建立湿地生态用水补水机制,保障湿地生态用水需求。坚持把城区湿地融入城市规划、森林城市建设、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建设等,结合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城区公园、小微绿地、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采取水系连通、清淤疏浚、水生植物清理与补种、生态补水等措施,在主城区形成城市湿地网格,提升城区湿地景观品质。依托“红山湾水库—城区—黑河湿地”县域水系主动脉,围绕环城生态廊道建设,实施双泉湖、锁龙潭等湿地生态修复,构筑河湖库渠泉相连的“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城水共生、人水亲和”生态水网。围绕南部梨园河干流段、中部泉水河沟段、北部黑河干流段,加快推进河沟、生态渠综合治理和生态湖恢复及水库、蓄水池修建,通过河道治理、清淤疏浚、河床稳固、岸坡整治、水域修复、水质净化、生态绿化、智慧管护等改造提升,打造“水安于民、水富于民、水美于民”的生态秀美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人居环境。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湿地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二)突出重要湿地保护建设。加强湿地资源保护,严格湿地用途管控,确保湿地总量稳定。在争取落实到位中央、省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保护修复等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扎实推进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恢复、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实施退化湿地修复及生物多样性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改善湿地自然生境,进一步提升重要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筑牢守好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到2024年完成湿地修复1200亩,创建湿地镇1个、共建共管示范点2个,新建或完善小微湿地5处,湿地保护率达70%以上。
牵头单位:县湿地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三)推进小微湿地建设。结合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沟、塘、渠、堰、井、泉、溪”等自然资源优势,采用“湿地+”模式,开展乡村小微湿地营建和提升改造,推动湿地与全域旅游、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深度融合,打造具有生态功能、服务功能和景观美学功能的小微湿地,促进人居环境改善,推动农村生活方式转变。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湿地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
环境局临泽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二、着力推进湿地生态产业体系建设
(一)找准“湿地+产业”结合点。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政策,探索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基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渠道投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湿地保护,推动创建目标全面实现。结合湿地资源和地域特色,发挥不同类型湿地的生态、经济、文化等多种功能,把湿地生态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地制宜发展湿地生态旅游、研学教育、生态农业、观光体验等生态产业,积极推广湿地特色产品,凸显湿地合理利用成效,彰显湿地生态、经济、社会综合效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湿地局、县文广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二)打造湿地文旅融合新亮点。积极推进小微湿地生态文旅产业融合,着力打造“小微湿地+”模式,在乡村通过与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民宿等多种功能相结合,积极发展湿地生态富民产业,将零散的小微湿地整合在产业中进行保护,让小微湿地在发展中保护,让乡村在保护中发展;在城区结合地方文化特色,通过打造特色公园、街头湿地等,提升城市品质,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三)培育湿地产业增长点。以绿色发展合理利用为目标,支持湿地生态种养示范、湿地产品加工等产业升级,开拓湿地绿色有机产品市场,实现湿地保护与生态产品价值协同发展,着力培育新的生态经济增长点。依托湿地公园、水生态养殖基地等,种植水生经济植物,发展水产养殖,开展湿地观光体验、体育竞技比赛、生态旅游研学等活动,2024年湿地生态旅游人次达到10万人次以上。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三、着力推进湿地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一)丰富湿地文化展示形式。抢抓国家支持生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机遇,通过对自然保护区、重点湿地区域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景观建设,不断完善和丰富湿地人文元素,普及生态文化,展示西北内陆河流域湿地在综合利用、生态教育等方面成效。
牵头单位:县湿地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文广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二)营造湿地保护浓厚氛围。利用互联网、移动媒体等新媒体,加大湿地科学知识普及力度,做好湿地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增强全民湿地保护意识,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湿地、人人爱护湿地、人人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县湿地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融媒体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三)办好湿地自然教育学校。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及志愿者服务体系,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湿地保护和传播相关知识的积极性、主动性。依托湿地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办好湿地自然教育学校,努力提升青少年和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增强湿地保护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推动全县湿地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县湿地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融媒体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临
泽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四、着力推进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
(一)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健全以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其他保护形式为补充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提高湿地保护率。建立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湿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管理和协调能力,统筹全县重要湿地数据监测,明确湿地保护种类级别,开展一般湿地名录认定工作,实行湿地名录管理。加强县级湿地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探索设立湿地管护公益岗位,健全完善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全力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实施,巩固提升湿地资源保护成果,构建湿地保护空间大格局,让美丽湿地成为人民共享的绿意空间。
牵头单位:县湿地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二)健全湿地管护网络体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构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级联动、落实责任”的县镇村三级湿地巡护管理网格体系;常态化开展监测评估,持续强化“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湿地局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市
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三)强化湿地资源监管。推动湿地分级管理,严控湿地保护红线,促进湿地保护健康持续发展。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湿地征占用管理,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经批准占用、征收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
牵头单位:县湿地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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