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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临泽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23/2023-0052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11-01
是否有效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

                         临政办函〔202364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临泽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及省市驻临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临泽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23





2023年临泽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

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临泽县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顺利完成,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环办监测函〔202230)、《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2259号)和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安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相关指标涉及部门和资金项目管理、使用部门。

二、考核内容

重点评估考核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成效、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生态环境质量管理(包括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防治、绿色协调发展、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组织情况)、自然生态变化详查和突发环境或生态破坏事件等五个方面。

三、职责分工

根据指标体系中提出的具体考核指标和内容要求,对相关单位任务分解如下:

县政府办公室:按照省财政和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印发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报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自查报告所需相关数据及证明材料,并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负责提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相关资料。

县财政局:牵头编制全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考核自查报告,相关证明材料收集、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开展数据审核、现场核查等工作,并对项目安排合理性进行评估,对数据准确性和自查报告规范性、完整性负责。负责考核工作和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经费保障,提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生态环境治理支出、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情况证明材料。

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牵头组织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任务,负责相关部门提供材料的收集、审核、数据录入工作,按要求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开展数据审核、现场核查等工作,编制生态环境管理考核自查报告,并对数据的准确性和自查报告的规范性、完整性负责,向省生态环境厅提交县级考核工作报告;并负责提供环境状况指标及变化情况、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情况、排污单位监管执法情况、落实精准科学治污情况、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情况、地下水保护与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信息、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和水源保护区划定等相关资料。

县发改局:负责提供县域绿色协调发展、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与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

县住建局:负责提供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情况和生活污水产生量、收集量、达标排放量以及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立项、批复、竣工验收等资料;提供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清运量、处理量台账以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等资料。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国土空间规划与管控情况、考核年已经完成验收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资金投入、实施位置、工程期限、竣工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县域国土面积、林地、草地、水域湿地、耕地和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土地利用信息表等各类土地指标数据,分析年度数据变化情况,并对数据变化情况提供详尽的说明材料。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农药和化肥施用及畜禽粪污指标证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信息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农村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等相关证明材料

县水务局:负责提供考核年已经完成验收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资金投入、实施位置、工程期限、竣工验收等)。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产业增加值和涉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管理考核相关统计数据的核算填报。

县审计局:负责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

县工信商务局:负责提供县域内现有产业企业淘汰或升级改造情况以及新增企业是否列入负面清单等相关材料。

县湿地局:负责提供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情况、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资料。

各镇人民政府:责提供本镇生活垃圾产生量、收集清运量统计表和记录,村级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运行情况及维护记录。

四、进度安排

(一)单自查。1025日前,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自工作,汇总考核数据、资料,编写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和相关数据、证明资料报送县财政局和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县财政局联系人:王小丽,电话:18193648616;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联系人:赵之权,电话:18093648802)。

(二)县级审核。1030日前,由县财政局和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共同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数据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成效、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生态环境质量管理(包括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防治、绿色协调发展、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组织情况)和突发环境或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汇总上报。115日前,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完成对各部门自查报告及数据资料的审核,遵循数据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原则,编写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报告,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审核,并将相关资料录入“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数据填报系统”,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同时做好迎接省市两级现场检查考核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湿地局、县工信商务局等部门及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全县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强化协调配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涉及面广、协作性强、业务量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互相沟通,严格按照要求完善部门资料,准确填报好各种报表,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要积极做好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督查考核。相关部门、各镇要严格审核各自上报的相关资料报表,对各项数据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对有变化的数据要及时予以说明,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准确反映我县工作及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状况,为争取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奠定基础。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各责任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跟踪统计,建立台账。对工作拖拉、失误等原因影响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023年临泽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2023年临泽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延琳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成 员:尚有龙  县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

刘银汉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建科 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正东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卢 伟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建荣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多伟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闫克义 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峰云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文杰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 东  县工信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永峰 县湿地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斌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蒋丽丽 沙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管志明 新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汪永键 蓼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晓隆 平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钊毓 板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梁兴江鸭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沈靖鹤 倪家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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