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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泽县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 平台网民留言办法(试行)》解读说明

索引号
620723023/2022-0011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9-06
是否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转交我县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明确留言办理责任、强化过程管控、保证办理质效,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可行性和必要性

“互联网+督查”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呈现。“互联网+督查”推出,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加政府与百姓沟通的渠道,也是督导各级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法规的制度化手段。通过“互联网+督查”形式,就能够让更多人们参与到督查中来更好地推动督查工作开展。把互联网打造成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解决群众诉求方面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同时还可以便捷高效回应群众关切。做好“互联网+督查”平台网民留言办法办理工作,县政府职责所在、势在必行。

二、制定依据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40号

三、制定过程

《临泽县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网民留言办法(试行)》由县政府办公室起草。20226月2日,县政府办公室对《办法(试行)》初稿进行合法性审核,在广泛征求各镇、县政府各部门意见建议后,进行了修改完善。6月5日再次征求各镇、县政府各部门意见建议反馈无异议。6月16日按照规定程序审定后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临泽县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网民留言办法(试行)》共六章二十条,第一条至第二条明确了办理机制和原则;第三条明确了办事类别;第四条至第七条明确了办理流程;第八条至第十四条明确了办理要求;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明确了工作保障;第十九条至第二十条位附则。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临泽县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网民留言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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