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动态 走进临泽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临泽招商
政务公开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关于临泽县县直部门单位招商引资激励措施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23023/2022-0010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8-24
是否有效


一、制定背景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市直部门单位招商引资奖励若干措施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48号)要求,为进一步调动县直部门单位招商引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大招商招大商的浓厚氛围,凝心聚力以招商引资实效助推全经济高质量发展,特提出《临泽县县直部门单位招商引资激励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经多次讨论修改完善,现呈请审定。

、主要内容

措施》条款包括制定依据、激励标准、激励原则,激励措施、惩处办法5个方面7项条款,具体内容如下:制定依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市直部门单位招商引资激励若干措施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48号)激励标准。第一条财政局根据各部门单位上年度承担的招商引资任务量次年年初按照分解任务资金额万分之五的比例,预算招商活动所需经费用单位公用经费。未分配招商引资任务的部门单位,引进落地招商引资项目后,按照引进项目投资规模,追加相应招商经费激励原则。第二条按照“大干大支持、多干多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参照上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拨付相应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对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部门单位全额拨付;引进招商引资落地项目,但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实际完成任务量相应比例拨付。拨付经费专项用于招商引资项目活动。第三条对招商引资工作不重视,未引进落地项目的部门单位,不予拨付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积极开展招商工作,邀请客商来临考察、赴外招商、举办招商推介等活动,但没有引进落地项目的部门单位,按照预算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的50%比例拨付。激励措施。第四条当年招引落地单体项目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属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的企业投资项目属于“十个产业链”延链、补链项目引进落地科研院所、数据产业、新技术、新成果等科技类投资项目和总部经济项目,年底考时给予相应加分。年度考核排名前的部门单位,报请委、政府研究同意后评定为“全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坚持“以引进项目看发展”论英雄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推荐8名招商引资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请县委、县政府评定为“全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优先评定为“优秀”等次五是惩处措施。第六条年度考核中弄虚作假、虚报招商引资据的部门单位,除不予拨付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政府,按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季度对开展招商工作积极性不高、招商成效不明显、任务落实进度慢的直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半年直部门单位招引项目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全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临泽县县直部门单位招商引资激励措施的通知


返回顶部